一、诉讼调解制度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1、诉讼调解制度
诉讼调解即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是指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法院调解制度的性质是审判权与处分权相结合。从当事人角度讲,是否用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调解协议的达成也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调解协议的基础实质上即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这种合意包含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自己实体权利的处分,并以此换取纠纷的解决;从人民法院的角度讲,法院调解又不仅仅是纯粹当事人之间私权的合意,而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通过审判人员的说服教育,使双方当事人明了法理,知晓是非,从而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上一项富有特色的制度,它对及时、彻底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公正与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挑战与机遇同在,矛盾与稳定并存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问题交叉复杂,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使纠纷多发,而法院审判资源相对缺乏,人案矛盾十分突出。因此,构建公正、高效、权威审判制度,及时处理冲突纠纷,妥善化解矛盾,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而调解是化解纷争、实现双赢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更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平安建设的必然选择。如今,诉讼调解不仅在我国的审判实践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同时,它也得到了其他国家的肯定并被加以借鉴。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申诉上访较多、执行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加强诉讼调解,有利于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防止和减少申诉上访,促进社会和谐,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社会中,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和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所结成的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的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表现形式:
(1)根据纠纷非诉解决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法院附设的诉讼调解、国家行政机关或准行政机关所设或附设的纠纷解决机制,如劳动仲裁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民间团体、组织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如人民调解等、由律师主持的专业咨询或法律援助性质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办法等等。
(2)按救济途径,可分为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救济。公力救济的核心是司法救济,即司法机关和司法程序。此外还有行政机制或准司法机制,主要有行政决定、裁决、行政复议等。私力救济,即所谓私了。社会救济,指国家允许并提倡的由民间社会组织,包括公益组织、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提供的纠纷解决方式。
(3)按纠纷解决方式可分为协商、调解和裁决。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谈判解决纠纷,强调当事人双方的合意。由第三人主持的纠纷解决,通常可分为两类,即调解和裁决。调解机构的性质也是多样化的,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等。裁决当然就需要动用司法或准司法手段了。
(4)根据所依据的规范体系不同,又分为道德规范、自治规范、村规民约、民族习惯、宗教等等。社会越发展,法律规范越健全,就越应具有一定的宽容度,尊重当事人自己对规范的选择,允许在纠纷解决中同时适用其他社会规范。
积极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创新信息预警制度、定期排查制度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延伸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完善诉讼调解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四位一体大调解格局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地解放基层警力,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
浅谈劳动争议协商和调解制度的完善
94人看过
-
宝应诉调对接化解群体劳动纠纷
256人看过
-
浅谈委托调查令的功能、适用及完善
354人看过
-
总工会完善“诉调对接”机制
60人看过
-
浅谈农村宅基地纠纷如何调解
434人看过
-
四川深化司法调解妥善化解纠纷
449人看过
调解纠纷的方式如下:1、调解纠纷前,应当充分了解纠纷产生的缘由,以及纠纷的争议焦点;2、调解纠纷应当做好居中第三方的责任,不能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应当做到客观公正;3、调解纠纷要能够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4、调解纠纷,... 更多>
-
浅谈证券印花税下调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9目前,我国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3%。,这一税率是从2005年1月24日起执行的。我国曾6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率,最早一次是在1991年01月10日,由6%。下调至3%。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下调的主要结果是降低了过高的交易成本。印花税的减少,必然会降低交易成本,增大证券交易量,有利于促进整个证券市场的活跃;另外,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逐步与Wll)要求接轨,改变税收标准偏高的现象。
-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如何对调解纠纷进行调解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5人民调停委员会受理调停纠纷后,应指定人民调停员为调停主持人,必要时可指定几名人民调停员参加调停。当事人对调停主持人提出回避要求时,人民调停委员会应予以更换。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纠纷,可根据需要邀请单位或个人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在明确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性质、难易度、发展变化的情况下,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指导工作,双方当事人互相允许,消除间隙,引
-
浅谈审理民事抗诉再审案件的坚持改革完善原则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1正视问题,战胜困难。抗诉案件对启动再审程序,及时纠正错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深远的意义,但抗诉权滥用现象也相当严重,导致司法不公。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抗诉案件被检察院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和考核之中,与检察官个人的福利、奖励和提拔挂起钩来。有的检察院规定抗改多大款额立几等功一次,奖多少款额的奖金等,对抗诉不能的案件则不追究责任的激励政策。加上上级检察机关把具体抗诉案件的数量作为目标管理考评任务规
-
土地使用权纠纷调解怎么谈判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2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
-
法院推行民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从现在开始,因民事纠纷到思明区法院打官司,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法院将会把案件先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用更少的时间化解纠纷,同时还可以减免部分费用。根据思明区法院、思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民事纠纷诉调对接的暂时规定》,当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起诉咨询或起诉时,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或双方反悔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