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渡如何对待保证人的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04:20:07 267 人看过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通知义务和保证责任承担方面。在债权转让生效之前,若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需承担通知的义务。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在生效后的担保中,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

在债权转让生效之前,若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需承担通知的义务。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生效后的担保,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 权 转 让 对 保 证 人 是 否 有 影 响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产生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债权转让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应当根据原保证担保的范围进行确定。如果原保证担保的范围仅限于一定金额的债权,那么债权转让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也应当受到该限制。

另外,债权转让还可能导致保证人与受让人产生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保证人的利益。因此,在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利益,确保其能够在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保证人需承担通知的义务。一旦债权人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应向债权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而生效后的担保,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债权人无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债权转让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根据原保证担保的范围确定。同时,债权转让还可能导致保证人与受让人产生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保证人的利益。因此,保证人应充分考虑自身利益,确保在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欠条到期后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这个问题本质上是诉讼时效问题。民间借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出借人没有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或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至法院,而借款人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的诉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实践中,有很多出借人不能或不愿意起诉、或希望在条件成熟时再起诉等诸多原因,在这样情况下如何规避3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呢?通常的作法是是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所谓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而重新计算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断没有次数限制,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切记的是,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即便是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债权人依然可以主张债务人还钱,只是起诉到法院后,债务人抗辩的,法院会予以判
    2023-07-02
    68人看过
  •  如何在保障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同时
    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设立公司损失预警机制、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设立公司损失预警机制。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 引 入 公 司 人 格 否 认 制 度 : 如 何 保 护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标题: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一种法律制度,旨在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债务纠纷,导致公司债务违约。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往往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可以让债权人更好
    2023-09-08
    440人看过
  • 何为对抵押权人利益的保护
    1、抵押权其基本的法律意义在于,为债权人在其原有的债权请求权之外又增加了一项物权请求权,债权人依据其债权,可以向债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请求权,这就是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权;而设立抵押权,又给债权人增加了一项请求项,即支配设置抵押的标的物、并从对抵押标的的买价中优先实现其权利的物权请求权。2、这样,债权人享有双重请求权,其债权的实现就有了可靠的保障。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最理想形态,因为债务人就抵押标的物有占有权及利用权,得以其收益充作债务之清偿资金,而抵押权人无须自己直接为抵押物利用之不便,而得依其价值之担保,促进债务人履行债务,企业可以其设备作担保(财团抵押),从而融通资金,抵押权人也可作利息的形式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诱导企业投资。3、鉴于抵押权的重要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1)既然抵押权为物权,那么抵押权人为了自身利益的需要,可积极行使法律赋予其的各项权能,为最终债权的实现为各种行为,比如,
    2023-04-12
    326人看过
  • 如何让债权人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实现债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担保和保全制度来保护自己债权的实现。具体内容如下: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以某一项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除此之外,当出现债务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债权人如何行使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
    2023-07-20
    196人看过
  • 债权让渡是否需要担保人的同意?
    债权转让需担保人同意。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改变债权关系的现象。债权人可以将所有债权转让给他人,也可以只转让部分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合同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人不得转让。在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担保人在原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转让担保人的责任就免除了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
    2023-07-06
    359人看过
  • 债务人转让债权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债务人转让债权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4-04-25
    62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担保人的利益如何处理
    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担保人的利益,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保证合同是什么合同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二、连带责任担保可只起诉担保人么保证人如果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
    2023-03-11
    332人看过
  • 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
    一、破产未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利益如何维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二、破产清算的程序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
    2023-04-28
    203人看过
  •  如何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务必确保合同条款的签订前约定。在借款合同中,将借款人的二次抵押行为视为禁止性行为。同时,要明确违约条款,可以把拖欠职工工资作为重要经营变化依据写入借款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也应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更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和他项权利证书的格式内容,将原来的主债权分解成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从而有利于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务必确保合同条款的签订前约定。在借款合同中,将借款人的二次抵押行为视为禁止性行为。把禁止借款人进行二押作为条款写入借款合同,定期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收集借款人的抵押信息,一旦发现有二押情形,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同时,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违约条款,可以把拖欠职工工资作为重要经营变化依据写入借款合同,当工资拖欠情况比较严重时,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依法清收。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在实践中,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上都有主债权数额和抵押担保范
    2023-09-29
    221人看过
  • 公司减资的方式及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既包括债权已届清偿期的债权人,也包括债权尚未到期的债权人,未到期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的权利依据是:公司资本具有公信力,债权人是基于原有资本的信用与债务人进行交易的,如果公司有权对该类债务不予清偿,则公司可轻松地利用减资来逃避债务。公司减资的原因及流程减资原因:(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3)增派股息。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
    2023-07-21
    289人看过
  • 表决权对债权人的权益保障
    在破产程序中,一般可以把债权人分成以下的2种类型: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常是指,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跟随有财产担保,但是却已经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以及有财产担保,但是不放弃优先受偿权,但是担保财产补足清偿债权的债权人。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与合伙债权人分别指的是什么合伙人个人债权人与合伙债权人表面上两类债权人相互独立,实际上他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合伙人对自己财产的任何处分对合伙债权人的受债能力都会产生影响;合伙企业破产连带使合伙人破产,必然使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加入到破产债权人的行列。因此,破产法适用于合伙,除了考虑同一主体不同债权人之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外还必须平衡分属于两类主体的债权人的利益。这种特殊性必然要求适用合伙的破产程序作出某种调整。在这方面,美国双重优先权制度较为妥善的解决了此问题,值得我们借鉴。所谓双重优先权制度就是在不承
    2023-07-02
    344人看过
  • 关联公司破产案中如何对债权人利益进行保护
    案情?某村委会于1992年出资设立一家取暖设备有限公司A,1994年12月,A公司与某外国公司B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C。2002年10月,C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发现A、B两公司对C公司的出资均存在严重问题:C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按照章程规定A公司应向C公司出资30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150万元,其它为现金出资),而A公司在C公司成立后不久便抽走了100万元的现金出资;B公司向C公司出资的200万元是以机器设备的形式出资的,而这些机器设备由于是二手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只有60万元。基于此种情况,法院欲以抽逃资金和出资不实为由追究A、B两公司的责任,但调查后发现A公司已于2000年6月因违法经营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之后,村委会认为A公司的产品老化、市场萎缩,于是就把A公司的厂房拆掉,在原址上建起了一处水果批发市场,但是对A公司并未进行
    2023-04-21
    120人看过
  • 如何在重整制度保护普通债权人的利益
    我国重整制度相关规定的不足与完善我国《企业破产法》显然意识到了普通债权人在程序中的重要地位,也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比如,为了搜集和增加可分配财产,规定了撤销权制度、无效行为制度;为了便于普通债权人参与程序,规定了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为了防止债务人和破产管理人滥用权利,规定了相应的监督审查机制及责任制度等。这些制度从不同角度为普通债权人权益提供了保护,但是结合重整程序的具体特征,《企业破产法》对普通债权人的保护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亟待完善,尤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重整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需要加以限定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防止重整程序被滥用,立法对重整程序的适用对象有严格的限制。比如日本仅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还要求是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的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对重整对象虽然未作限制,但为了防止中小企业将重整程序作为垂死之前的最后挣扎,2005年修正后的美国破产法通过精简听证程序、严格提
    2023-06-14
    441人看过
  • 假离婚债权人要如何对待债务
    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不论双方离婚与否,都有义务偿还,因此,可以起诉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主张债权。如果该债务确属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承担债务,而财产却在另外一方,债权人的权利可能会落空;这种情况下,就要审查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是为了逃债。如果是,那么可以诉讼程序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理条款加以否定。民法典中为了躲避债务假离婚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即将到期前,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造成债务人名下无财产的,可以认定假离婚逃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
    2023-07-28
    40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同一债权人对多个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分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2
      在人民法院民事强制执行的程序中,清偿的一般原则是遵守顺位清偿制度,即按照权利顺位在先、强制措施顺位在先的原则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同一人往往不只一个债权人,同时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况更为普遍。这就出现了债权大于被执行财产的矛盾,如果按照前面的清偿办法,各债权人的利益就不能平等地得到保护。为了解决这种矛盾,法律上就产生了参与分配制度,即由实际处置该财产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原则和
    • 破产后如何确保债权人利益?
      浙江在线咨询 2024-12-01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的判决得以执行的制度。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
    • 担保人和债权人利益如何争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13
      保证人为债务人的金钱债务作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但保证人拒绝,要求债权人启动诉讼程序。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债权人只得以各种方式干扰保证人的生活。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损害担保人的利益,如何处理?
    • 债务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如何理解?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8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享有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包括那些向企业提供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贷款机构和商业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是否有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根据我国
    • 继承财产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4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但继承人自愿承担的除外。关于财产继承中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