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可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9:54:33 63 人看过

与怀孕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除非是劳动者自愿;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公司开除孕妇怎么赔偿

一、公司开除孕妇的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开除怀孕女职工的,要按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并且按双倍计算,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若是公司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的话,则此时应当支付赔偿金,一般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4、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5、单位在产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 元。

5、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6、补缴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未婚先孕被辞退赔偿吗

我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对孕期女职工的保护,法律和法规并没有区分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因此,虽然女职工是未婚先孕,也应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怀孕、生育,但这只能说明,你应当受到来自违反这些规定的处罚,如承担社会抚养费等,而不等于你违反了《劳动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不同的法律,由于调整的范围和对象不同,适用时不应混淆。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辞退怀孕职工的具体赔偿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涉及到女职工存在违法事件或者违法行为,那么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用人单位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而言之,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二、最新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写明的内容如下:

1、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

2、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3、合同解除事由及解除期限;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工作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证明一样。

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三、个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双方都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能够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不予当事人依法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吗
    1、不得解除。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否则要给予女职工双倍的经济补偿。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一、公司已解散为由辞退孕妇应该怎样补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
    2023-06-22
    243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分析
    实践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同样适用,下同)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个案越来越多,怎样处理此类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国针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此类纠纷进行分析。一、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
    2023-06-05
    380人看过
  • 合同到期前女员工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结束.不需要续签!一、怀孕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劳动法中规定除非是职工本身的原因,否则单位不得借机和怀孕的女员工解除合同。甚至不能降职或降薪,不过毕竟产假期间怀孕女员工确实没有提工劳务服务,单位应该如何支付工资呢?(一)、企业公司: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二)、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
    2023-04-11
    409人看过
  • 怀孕女工自行离开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兴国县读者沈琳来信问:我于2010年8月与一家皮鞋制品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我所在的岗位是负责往皮革上涂胶水。现在,我已怀孕4个月。鉴于胶水中含有铅、汞、甲醛等化合物,气味刺鼻,医院为保证胎儿健康发育,书面建议我不要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我便持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建议书,多次要求公司领导重新安排劳动岗位,但被拒绝。僵持一周后,我便自行到员工食堂帮厨。公司遂以我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由,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兴国县人民法院答复: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其不得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一方面,公司不应让你从事原工作。《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了八类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中第一类是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鉴
    2023-06-05
    161人看过
  • 何时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怀孕职工享有什么权利
    一、何时不能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存在女职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或者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等等法定情况的,只要女职工是在“三期”期间,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二、怀孕职工享有什么权利劳动强度和禁忌劳动的限制: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
    2023-03-15
    379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可以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吗
    一、女职工怀孕可以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吗不可以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法终止的要对孕妇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职工生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2023-04-19
    40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
    劳动合同法怀孕女职工保护有哪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规定》同
    2023-04-13
    245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与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解除合同吗
    出于对怀孕女职工的保护,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其怀孕、产假和哺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怀孕期间,即使合同期满,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后才能解除合同。一、孕妇值班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也应该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后才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公司解散孕妇三期赔偿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具体协商后确定;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
    2023-03-30
    445人看过
  • 怀孕女工合同也能解除
    [案例]今年6月初,张某收到某区仲裁委员会的一份裁定书,对她要求撤销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决定的请求不予支持。张某方才后悔莫及。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张某通过社会招聘进入本市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与该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年初张某经医院检查已怀孕。3月间,张某在工作时间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受到几次警告处分。今年5月初,张某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一次重大生产质量事故,致使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根据张某的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的重大的损失,企业决定给予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此,张某多次与企业交涉未果。于是张某申请仲裁,请求撤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分析]
    2023-04-22
    446人看过
  • 怀孕期间女工是否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法律保护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
    2023-07-04
    199人看过
  • 怀孕后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吗
    怀孕后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主动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一、怀孕后用人单位
    2023-02-21
    116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间多次擅离职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日前,女职工孙某怀孕期间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7月11日,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驳回了孙某要求公司撤消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孙某自2008年2月开始在文登区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今年4月,怀孕4个月的孙某经常向公司请假,并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离开公司,还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6月14日,孙某又因为擅离职守使公司受到损失。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其提出批评后,孙某竟再次没有请假就擅自离职,电话无人接听。6月30日,公司以孙某连续旷工15日为由,提出解除孙某劳动合同。孙某向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撤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后认为,孙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而由于孙某在工作中没有尽到义务,致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擅自离职的情形已属旷工。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
    2023-04-22
    175人看过
  • 违法解除怀孕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部《就处理劳动争议有关政策问题解答》第二十条:怎样理解《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四条规定?答:《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此,1989年劳动部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劳安字(1989)1号)中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1990年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复函》(劳办计字(1990)21号)中进一步明确“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劳动合同期虽满,也不解除其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在处理有关女职工在“三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时,应全面理解、适用以上有关法规和文件。一、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23-03-29
    422人看过
  •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问:我企业在2005年8月录用一名女职工,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该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我公司欲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发现其已怀孕,不知我公司现在可否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劳动办公厅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辞退。”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
    2023-06-10
    448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怀孕的女职工可以和自己的劳动合同解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0
      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有以下5种情况,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使用者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在相应的情况下继续劳动合同。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没有进行员工的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间2、在本部门患职业病,或者在劳动者受伤,确认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劳动力的情况下3、患病或者不是劳动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4、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5、在本部门连续工作
    • 女职工怀孕后,单位能否与其协商解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8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濒临破产需要裁员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产假为由解除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濒临破产需要裁员等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是受国家保护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休
    • 女职工怀孕期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津贴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按规定不需要支付生育津贴,因为这生育津贴是由社保部门在女职工生育后,发到单位,再由单位发给女职工,既然女职工已离职,单位拿不到这笔钱,也就没这钱发给女职工了。当然,如果单位愿意发,也没人反对。
    • 女职工怀孕劳动合同解除有什么条件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如有下五种情况,就算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工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 劳动合同期满就能解除怀孕的女职工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如有下五种情况,就算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才能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工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