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消灭的定义是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3:10:18 222 人看过

债的消灭,又称为债的终止,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债的消灭有以下含义:1.债的消灭是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的消灭与债的效力的停止或减弱不同。债的效力的停止或阻止,是因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百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从而使债权的效力受阻止或停止。债的效力减弱,是指债权人不能行使给付请求权百傪受领合债务人的给付。而债的消灭,则是债的关系消灭,再也谈不上债的效力。2.债的消灭是指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与变更不同。变更包括主体变更与客体、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炙债的移转,债的关系未消灭,仅是存在于新的主体之间而已。

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什么

引起债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

1.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2.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

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4.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5.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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