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和父母有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19:36:22 459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夫妻债务一般是共同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因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欠债务,以及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父母的遗产和另一方有关系吗
    配偶一方父母遗产与另一方没有关系。媳妇或女婿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一方父母遗产另一方一般没有份,除非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此时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只有配偶本人有份继承其父母的遗产,继承的遗产是在婚内取得的,该遗产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非继承人可分遗产吗非继承人可分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二、丧偶儿媳可以继承遗产吗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或者如果遗嘱中有指明由儿媳继承的,丧偶儿媳也可以继承遗产。对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对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帮助;对公
    2023-03-04
    341人看过
  • 还父母债务和子女有关吗
    一、还父母债务和子女有关吗还父母债务和子女无关。但是子女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子女需要在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父母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子女可以还,也可以不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继承的比例分配继承的比例分配如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23-05-06
    335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与以贷还贷的关系
    该段内容讲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和除外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贷款,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的贷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借的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
    2023-08-27
    444人看过
  • 如何处理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关系
    一、如何处理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关系离婚时一方虚构债务处理方式如下: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虚构夫妻共同债务能否构成诈骗以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为虚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可构成诈骗罪。《
    2024-02-27
    128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举证关系
    一、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举证关系夫妻共同债务如下认定举证关系:由主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来举证证明,该当事人需要提出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来证明该债务具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而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可以提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二、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什么1.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2.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4.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
    2023-09-16
    130人看过
  • 夫妻关系已解除共同债务仍应偿还吗
    夫妻关系已解除,共同债务仍应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出于家庭的生活、生产、经营等的需要,对外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所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应由双方所负的债务。一、夫妻共同生活负债应当共同偿还吗夫妻共同生活负债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日常生活负债;2、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二、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要由夫妻共同负担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
    2023-02-17
    34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债务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人民法院是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该方份额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执行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只有属于欠债一方的那部分份额财产,对方份额的财产不能执行。具体可以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来执行,但在执行时要同时通知共有人。个人债务可否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呀个人债务不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相关规定,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但是另一方配偶愿意偿还的,法律并不限制。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
    2023-07-02
    285人看过
  • 法院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关系
    一、法院怎样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关系法院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等。二、夫妻共同债务诉讼期限规定是几年夫妻共同债务诉讼期限规定是三年。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023-10-11
    313人看过
  •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区别吗
    一、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区别吗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区别,具体如下: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2.夫妻关系是法定的,而同居关系不是;3.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同居则不一定;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同居则归各自所有。二、同居关系的人是否能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的人,如果有遗嘱,能参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非法同居对象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参与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三、对非法同居处罚有哪些对非法同居的处罚:1.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非法同居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以此提起离婚诉讼,并
    2022-12-28
    334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产生夫妻共同债务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可以产生个人债务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可依法被认定为是夫妻个人债务。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应由债务人用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其配偶依法不用对债务进行清偿。一、离婚债务由谁担任清偿离婚个人债务一般由债务人个人财产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男方欠的赌债要一起还吗离婚男方欠的赌债不用一起还。因为男方欠的赌债只是男方自己的个人债务,一般只需要男方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即可,配偶没有义务承担该部分债务。离婚
    2023-06-28
    376人看过
  • 父母和子女之间借贷关系的共同债务如何分摊?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借给儿子的钱如果是父母用于共同生活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儿子还钱时,可以选择向父或母一方清偿;如果只是儿子找父或母一方借的、且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钱,则属于父或母一方的个人债权,儿子直接向债权人一方偿还即可。借钱为父母看病离婚时算作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借钱为父母看病的,这笔债务通常在实践中是当做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在法律上规定,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债务,算作夫妻共同债务。但具体还是需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
    2023-07-06
    271人看过
  • 债权与债务能否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
    债务是能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但一般只有共同债务才会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什么是债权与债务人债权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即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务人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即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
    2023-07-31
    178人看过
  • 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亲子关系债务
    1、买卖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因未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或因原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而产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买卖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人民法院对一方婚前发生的个人债务,不支持债权人对债务人配偶的债权。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是用于婚后同居的。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还款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并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人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另一人的个人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8-16
    469人看过
  • 夫妻离异还有债务关系吗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双方有债务可以离婚吗双方有债务是可以离婚的,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即可,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偿还的责任。二、夫妻有债务能不能离婚呢夫妻有债务法律上可以离婚。夫妻有债务不影响双方离婚。只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则由个人承担偿还的责任。三、夫妻离婚,债务如果没有分割怎么办夫妻离婚对债
    2023-04-06
    2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父母财产和夫妻关系是否有关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离婚后分得的财产属于子女的财产,与父母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有关系婚内欠债算共同债务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0
      夫妻一方欠债,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根据你的描述,你前夫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不需要你一起承担
    • 夫妻共同财产和父母有关系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14
      夫妻共同财产和父母没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才是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在离婚时才要求平等分割,而父母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所以父母不能参与到夫妻财产的分配中,父母跟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关系。
    • 担保关系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一般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担保,往往都是认定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个人担保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毕竟,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由此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自然不能认为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就不能按照共同债务对待处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 夫妻债务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和利害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08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如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