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拆迁立法中,我们应当确立这样的观念:
1切实树立尊重和保护民众财产权的观念。
房屋属于民众能够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中极为重要的不动产,通常被人们称之为“恒产”。该“恒产”是否能够获得有效的、公平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民众对法律的信心和信赖。
2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确立正当行使权利的规则、程序和保障机制。
为此,在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立法中应当确立这样两个权利:
(1)增加房屋所有权人对需拆迁其房屋的建设项目立项知情权
鉴于前面已经讨论的私房拆迁目的的内容,我们已经发现,私房拆迁的目的与建设项目的目的不可分离。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有权对将导致其原有房屋被拆除的建设项目的目的有知情权?这个知情权与其房屋所有权的存在密切相连。但是,在我国有关房屋拆迁的法规中,无论是国务院的相关条例,还是地方性的规范,明确规定的必须向被拆迁人公示的内容中,并不包括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项目的直接目的是什么,使得房屋所有权人在判断该建设项目是否直接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目的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处境中。
(2)增加房屋所有权人对非社会公益拆迁的异议权
在城市已有房屋的地区进行建设,与在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上进行建设是不同的,因为它涉及诸多的私主体的利益,“为城市建设的需要”,并不能成为可以肆意侵害他人利益的合法借口。因此,私房所有权人不仅应当有建设项目是否直接具有社会公益目的的知情权,而且对非以社会公益为直接目的的建设项目,有拆迁异议权。在欧美国家,包括在我国香港地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他们认为不合公益的建设立项提出否决。
公权力机构的职责应当是为其所在地区的民众服务,而不是滥用职权,以损害私房所有权人利益的代价来满足商事主体的利益,更不能以损害民众财产利益的方式谋取仕途升迁的资本。
-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依法进行吗
330人看过
-
城中村拆迁,应当适用农村房屋拆迁程序还是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130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中所牵涉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368人看过
-
目前城市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两个明显的矛盾:
487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当中,应如何保全证据
454人看过
-
拆迁确权的重要性
122人看过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
城中村拆迁应当适用农村房屋拆迁程序还是城市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0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
-
房屋征收前,建筑物的拆迁权是否应当确认被拆迁房屋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房屋征收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一)由未经登记建筑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相关资料,填写《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和处理申请表》,并承诺对申请事项和相关证据承担法律责任;(二)未经登记的建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公安等部门核实情况并如实出具书面核实证明;(三)市、县(市)人民政府实施房屋征收的,由市、县(
-
-
如何确认房屋拆迁补偿权利人?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1一般来说,公房承租人是与单位或房管部门签订承租协议的人,但在实践中,许多承租人没有根据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一、原承租人仍健在,且未变更承租人姓名,则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二、原承租人已死亡,但其生前所租的房屋仍由其家属或亲属居住,且已变更承租人姓名,此时承租人自然是变更后的承租人。一般情况下,公房的承租人与原单位有一定的工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获得公房的承租权。公房承租人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其
-
舒城县城规划区内因公共利益和拆迁的,应当如何确定拆迁项目的范围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第一条为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舒城县县城规划区建设用地统一征用供应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舒城县县城规划区内因公共利益和实施城市规划征收集体土地,需要拆迁房屋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