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成立犯罪未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4:12:48 164 人看过

1、教唆犯的“着手”是善于实行犯罪成立犯罪未遂第一个条件。何谓着手?按照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着手”是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行为的开始,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实行行为的开始充分表现出来,而不同于在此之前预备实行犯罪的意志。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这种行为已不再属于为犯罪实行创造便利条件的预备犯罪的性质而是实行犯罪的性质,这种行为已使刑法所保护的具体客体初步受到危害或面临实际存在的威胁。在有犯罪对象的场合,这种行为已直接向犯罪对象。如果不出现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的阴碍或行为人的自动中止犯罪,这种行为就会继续进行下去,直到犯罪即遂的达到。

2、教唆犯的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区别于犯罪即遂的显著标志。关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观点;一是犯罪目的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指犯罪目没有达到;二是“犯罪结果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产生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三是“犯罪构成要件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齐备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其中第三种观点是通说观点。我认为通说观点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说”,我们可以界定以下几类存在即遂未遂之分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一类是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完在即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结果没有出现;第二类是以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其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过错成;第三类是以法定危险状态的具备作为犯罪既遂的犯罪,其犯罪未遂是客观上尚不具备危险状态,等等。

3、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何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从犯罪未遂基本原理出发,首先它是指行为人本人的意志和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其次,它的性质是阻犯罪意志的原因,包括犯罪人本人以外的原因,行为人因自身能力,知识,技巧等缺乏或不佳对完成犯的不利影响,犯罪人主观上认识错误等;再次,它在量上是否以阻止犯罪意志的原因;最后,它的作用的对象是犯罪意志及其支配下的犯罪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4: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教唆犯相关文章
  • 教唆犯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教唆犯需符合哪些条件教唆犯需符合以下条件:1.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行为。用劝说、怂恿、利诱、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坚定犯罪的决心,以达到犯罪的目的。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2.必须是故意行为。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由于言词不慎,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二、教唆犯一定是主犯吗教唆犯不一定是主犯。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根据共同犯罪分工的不同,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由于两种分类方法的标准不同,所以教唆犯和主犯之间存在交叉关系.教唆犯如果在共同
    2023-06-15
    317人看过
  • 独立的教唆犯是未遂吗
    对于教唆未遂的教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教唆者拒绝了教唆者的教唆;2.被教唆者虽然当时介绍了教唆者的教唆,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任何的犯罪活动;3.被教唆者当时允诺实施教唆的所教唆的罪,但实际上实施其他犯罪;4.教唆者对被教唆者进行教唆时,被教唆者已经有实施所教唆的故意,即教唆者的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实施的犯罪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在其成立要件主观要件上与教唆既遂是一致的,主要是客观要件上,应定位为:实行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未接受或者没有实行被教唆的犯罪。
    2023-05-02
    183人看过
  • 成立教唆犯有什么条件?
    教唆犯是指故意,劝说,威逼利诱他人去犯罪的一种违法行为。作为一个守法好公民,这是不对的,具有下列违法犯罪条件,会被起诉成立教唆犯。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备能够承担刑事责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否则这个人不是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2:教唆犯必须具有教唆行为,教唆犯的目的是让被教唆人犯罪,做违法事情,如果教唆人教唆被教唆人的犯罪罪名成立,被教唆人已经构成犯罪事实,那么两者构成共同犯罪,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罪,但是教唆人实行了教唆行为,那么教唆人的教唆罪名成立,教唆犯承担刑事责任。3:教唆罪名成立的形式没有限制,包括口头刑事教唆、以书面的形式教唆的,还可以是某些暗示性动作,像手势动作等,但是如果教唆犯在教唆的过程中已经使得被教唆人丧失自由的程度,那么教唆犯就是间接正犯,教唆行为必须是教唆他人犯罪为特定的犯罪行为,如果是些不特定的犯罪的,是很难被认定为教唆行为,教唆行为不要求行为人有具体特定的
    2023-08-04
    403人看过
  • 教唆15岁的人抢劫是共同犯罪吗,教唆犯成立条件
    一、教唆15岁的人抢劫是共同犯罪吗教唆犯不是都是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1、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没有刑事责任的人犯罪,这时候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因为只有他以个人承担刑事责任。2、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因此,要把教唆犯与教唆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区别开来。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于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
    2023-06-17
    262人看过
  • 教唆他人犯罪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算是犯罪
    教唆他人犯罪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对象条件。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客观条件。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3)主观条件。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刑事犯罪的四大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2、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3、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教唆他人犯罪未遂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1)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2023-08-01
    374人看过
  • 未成年人的教唆犯能否构成教唆犯罪
    未成年人可以认定为教唆犯罪,因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需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所以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教唆犯罪也是需要被处罚的。如果犯罪分子教唆未成年犯罪,会加重处罚。一、刑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刑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有:犯罪主体为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分子依法属于预备犯、未遂犯、从犯或者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唆犯;犯罪分子在犯罪后具有自首等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或者有立功表现。二、强奸未成年人可以判死刑吗强奸未成年人可以被判死刑,具体标准如下:1、强奸不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可以被判死刑;2、强奸不满十四岁未成年人多人的,可以被判死刑;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不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可以被判死刑;4、二人以上轮奸不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可以被判死刑;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
    2023-02-14
    274人看过
  • 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行为,并诅被教唆人实施了所教唆的犯罪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是处于故意的,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3、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具备能够承担刑事责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4、被教唆人本身没有犯罪意图,如果被教唆人本身就有犯罪意图,教唆人对其煽风点导致其犯罪的,不构成教唆,应当算帮助犯。一、教唆犯应怎样处罚教唆犯是指通过劝说、引诱、指示、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犯罪,教唆人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点是教唆人不亲自犯罪,而是教唆他人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与教唆犯形成共犯关系。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二、未成年教唆犯应该如何定罪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
    2023-06-26
    382人看过
  • 哪些条件才能构成教唆犯
    一、对象条件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客观条件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三、主观条件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一)、教唆犯要如何定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定罪要满足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不成立共
    2023-03-04
    139人看过
  • 教唆犯罪有没有既遂未遂
    教唆犯罪有既遂未遂。教唆他人犯罪的,属于教唆犯罪。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属于教唆犯罪的未遂,此时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教唆犯未遂的范围教唆犯未遂的范围如下:1、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2、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某种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所犯的不是教唆犯所教唆的罪;3、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二、共同犯罪区别和刑事责任量刑方式一样吗共同犯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一般按照其所犯的罪分别处罚。1、主犯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一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的处罚,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的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
    2023-06-28
    116人看过
  • 教唆犯的成立条件及认定
    一、教唆犯成立条件1、教唆对象关于教唆对象,存在两种观点:极端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正犯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与有责性为条件)认为,教唆对象必须是有责任的人;限制从属性说(共犯的成立以正犯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为条件,不以正犯具备有责性为前提)认为,教唆对象可以是无责任能力的人,但必须是有一定规范意识的人,否则成立间接正犯(如教唆幼儿或者高度的精神病患者等缺乏规范意识的人犯罪)。教唆对象必须特定,但不限于特定的一人,包括特定的二人以上。如果唆使的对象不特定,则叫:煽动,不成立教唆。由于教唆是使他人产生犯罪的决意,故在被教唆者已经产生犯罪决意的情况下,不可能再成立教唆,只能成立帮助犯。2、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必须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不等于犯罪故意),进而使之实行犯罪。故意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教唆方法不限,但不作为方式不能构成教唆行为。如果威胁、强迫
    2023-02-21
    175人看过
  • 教唆犯罪的证据需要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八种,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对于教唆犯罪,主要的证据为证人、证词、录音、录像、通话记录、手机短信息等等。教唆犯罪的特点教唆犯罪的特点是共同犯罪人中最为复杂的一种类型,社会危害性大。教唆犯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2.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
    2023-07-01
    380人看过
  • 犯罪分子立功要满足哪些条件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证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从而得以侦破重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的,或者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的,或者有其他情形的行为。1、立功的主体仅适用于犯罪者本人,没有犯罪的人不能成为刑法意义上的立功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罪犯亲属、朋友即使实施了立功的一些行为,也不能视作是犯罪者本人的立功表现,其法律后果犯罪者本人不能享有。但立功可以存在于侦查、起诉、审判到劳改的任何一个阶段,在这些阶段中,罪犯如果立功表现成立,均要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立功的时机看,只适用于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刑满释放前这一阶段,超过这一时期则不能作为刑法的立功主体。因此正确区分立功的主体,是认定立功的前提条件。2、立功的主观方面,可以是自愿行为,也可以是经教育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对于检举、揭发者的动机,刑法及司法解释上未加以限制,这也就是说不论犯罪分
    2023-03-22
    351人看过
  • 哪些条件需要满足才能设立犯罪集团?
    设立犯罪集团的条件如下:1、有三个以上符合犯罪主体条件的成员。这是犯罪集团不同于一般共同犯罪的主要条件;2、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具体组织形式无限,可以是政党、帮会、军队的形式;3、主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明显;4、犯罪目的明确,即组织成立是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这是犯罪集团区别于一般组织的关键。为非犯罪目的设立的组织,不能认定为犯罪集团。根据刑法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犯罪集团是指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主犯的认定犯罪集团主犯怎么认定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认定为主犯: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整个聚
    2023-07-05
    234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二、成立犯罪未遂需要具备的条件根据本条第一款,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
    2023-04-28
    4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教唆犯
    词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更多>

    #教唆犯
    相关咨询
    • 教唆未遂成不成立共犯?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30
      教唆未遂成立共犯。根据共犯独立性说,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和可罚性,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犯独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1)定罪:①根据共犯独立性说,教唆犯具有独立的犯罪性和可罚性,但不是独立的罪名。②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其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 (2)处罚:①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
    • 什么是教唆犯,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教唆犯的行为是否合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教唆犯是指以授意、怂恿、劝说、利诱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人。成立教唆犯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例如,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如果甲教唆乙杀人,甲便是教唆犯;如果甲教唆乙盗窃,甲则是间接正犯(刑法第17条第2款)。 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
    • 犯罪教唆未遂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8
      教唆未遂与未遂教唆没有区别,只是一个名称的两种叫法。 教唆未遂的情形: 1、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2、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且甲罪与乙罪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 3、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教唆引起的。
    • 未遂犯罪的教唆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9
      是的,成立犯罪。对于未遂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 教唆犯罪未遂的与教唆未遂有什么区别,教唆未遂是犯罪未遂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8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也不会立案,只有教育被教唆的人以后小心点了,出事的话被教唆也要接受处罚,只是会在量刑时考虑从轻或者减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