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物时被电击伤,商场是否担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30 08:46:55 328 人看过

购买到物美价廉的物品是人们去商场购物时最大的满足,但购物者在购物之余,其人身安全也应该得到商场的保障。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律依据诚信及公平原则确立的法定义务,之所以规定经营者负有该项义务是因为经营者最了解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并且具有对危险源的控制能力。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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