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能移送执行吗,移送执行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44:03 409 人看过

一、子女抚养费能移送执行吗

子女抚养费能移送执行。《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执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案件属于移送范畴。

二、移送执行的条件

移送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

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3.填写移送执行书。移送执行书中要写明移送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履行能力等。还要注明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的年度、案件编号,并送交法律文书的副本。

三、移送执行的案件类型

移送执行的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便申请执行,而不执行,又会使其难以甚至无法维持生活。

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类案件中,有的没有执行权利人,如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财产上交国库;即使有执行权利人,也不宜由其申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4日 2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执行移送破产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执行移送破产程序(一)条件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二)程序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3、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
    2022-05-07
    136人看过
  • 移送执行适用于哪些案件?
    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包括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因为这类案件的执行权利人一般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便申请执行,而不执行,又会使其难以甚至无法维持生活。3、人民法院制作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这类案件中,有的没有执行权利人,如刑事判决中的没收财产、罚金、追缴财产上交国库;即使有执行权利人,也不宜由其申请执行。对这类案件的移送执行,既是人民法院的职权,又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无论是移送执行还是申请执行,执行机构收到移送执行或申请执行书后,都应依法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执行条件的,应当立案执行;移送执行书或申请执行书内容欠缺的,应当限期有关人员补正;移送或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通知驳回,不予执行。一、移送执行应当符合哪些条件?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
    2023-06-20
    59人看过
  • 什么案件法院会移送执行
    1、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内容的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2、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裁决定书;4、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关于诉讼费用的部分;5、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书。一、民事案件人民法院移交公安规定是什么法院应当将涉嫌犯罪的线索和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查处。但是,根据民事法律法规的判决,当事人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可以继续审理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不构成民事责任承担的,例如发现案外人涉嫌盗用、私刻单位公章从事诈骗的行为,作为民事被告的
    2023-04-04
    458人看过
  • 民事案件法院移送执行可以向哪个法院移送
    一、法院移送执行可以向哪个法院移送民事执行案件可以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上级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权执行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执行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执行案件,认为有特殊原因不便或者不能执行,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在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二、人民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
    2023-06-24
    394人看过
  • 移送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移送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3、填写移送执行书。移送执行书中要写明移送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履行能力等。还要注明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的年度、案件编号,并送交法律文书的副本。一、执行移送其他法院的条件是什么执行移送其他法院的条件: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2、具有移送执行
    2023-06-29
    232人看过
  • 移送执行业务是什么?
    一.移送执行是基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行为而开始,申请执行则是基于当事人行使申请执行权而开始;二.移送执行没有时间限制,申请执行则须遵守执行期限;三.移送执行的,权利人无权决定延期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则可以决定;四.移送执行是由审判组织直接向执行机构送交执行书,申请执行则由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五.移送执行的案件范围有适当的限制,申请执行的案件范围则没有限制。逮捕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执行逮捕的程序是: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
    2023-07-16
    153人看过
  • 将未成年罪犯移送执行时要移送哪些材料到执行机关
    一、将未成年罪犯移送执行时要移送哪些材料到执行机关1、将未成年罪犯送监执行刑罚或者送交社区矫正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报告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八十条将未成年罪犯送监执行刑罚或者送交社区矫正时,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未成年罪犯的调查报告及其在案件审理中的表现材料,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送达执行机关。二、刑事案件中的执行机关有哪些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3.公安
    2023-04-21
    415人看过
  • 案子移送到检察院还能判监外执行吗
    没有经过法院的判决,还没有判刑,不能监外执行。目前能办的是取保候审,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批准。任何人未经过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无罪推定),既然刑事案件没有移交法院判决,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公诉机关,权责明确,不能越权。《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2023-04-15
    277人看过
  • 执行案件移送申请书怎么写
    案件移交申请书申请人:王xx,男,汉族,住xx乡xx村,系死者儿子申请人:王xx,女,汉族,住址同上,系死者女儿申请人:杨xx,女,汉族,住址同上,系死者母亲请求事项:请求xx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并追究被告人xxx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事实和理由: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开庭审理的xxx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在开庭审理中,xxx承认在案发当晚其用刀砍王xx的主观意愿是想将王xx砍死。因此案件在事实上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对其定罪量刑。本案xx区人民法院已经没有管辖权,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在本案审理之前,申请人已经向检察院和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案件交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查明故意杀人的事实,但是申请人的正当理由没有得到法院和检察院的重视。现在本案在审理中发生的事实,证明了申
    2023-04-29
    252人看过
  • 移送执行财产执行问题怎么处理?
    一、移送执行财产执行问题怎么处理?移送执行财产执行问题可以通过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等方式来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二、哪些是属于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
    2024-01-30
    461人看过
  • 行政案件多久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处罚履行期限不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
    2023-02-28
    247人看过
  • 期间怎样确定移送执行
    1、法律只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并未规定移送执行的期间。申请执行的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和文义解释,移送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2年的限制,只要符合移送执行的条件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即可移送执行。移送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023-08-13
    64人看过
  • 移送执行期间怎么确定
    法律综合知识
    申请执行的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该条规定只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并未规定移送执行的期间。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和文义解释,移送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2年的限制,只要符合移送执行的条件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即可移送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024-05-06
    415人看过
  • 移送的行政协议案件还可以再移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将行政协议案件移送后,受移送的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
    2023-04-30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执行案件移送法院执行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1、执行根据必须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仲裁机构和公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不能移送执行。 2、具有移送执行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权利涉及国家利益、集体的重大利益,或者权利人因处于极其困难中而急需实现其权利,由此而产生法律文书须尽快实现的必要。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没有移送执行的必要,则不移送执行,而由当事人自觉履行或申请人民法
    • 达成转移执行的移送执行期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5
      1.申请执行的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该条规定只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并未规定移送执行的期间。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和文义解释,移送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间2年的限制,只要符合移送执行的条件且不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最长保护期限20年,即可移送执行,是否
    • 抚养费移送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2
      根据我国的司法执行规定,抚养费移送执行申请书的规定如下: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
    • 法院执行移送的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6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审结案件后,将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移交给执行员执行。
    • 什么是移送执行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该条规定是移送执行制度的法律依据。所谓的移送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员根据案情主动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组织执行,从而引起执行程序的发生。移送执行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照顾弱者,保护那些缺乏自我救济能力(主要是老、弱、孤、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