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对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有哪些?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另外,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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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于共有物权要承担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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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分担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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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区分所有权建筑物的共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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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了业主对建筑物专有和共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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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哪些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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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业主承担什么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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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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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部分物业建筑物使用权属性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41、专有权 专有部分所有权,简称为专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享有的单独所有权。所谓专有部分,是指具有构造上及使用上的独立性,并能够成为分别所有权客体的部分。 2、共有权 共有权,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所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 3、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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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对业主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有哪些相关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0物业对业主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定期将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以及收费项目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报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3、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与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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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哪些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01、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如门厅、电梯、走廊、屋顶、地下室。 2、不属于专有部分的附属建筑物: 3、建筑物的附属物,如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种配备线等; 4、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如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建筑物外的照明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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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有哪些物业服务用房、外墙面、屋顶等是否共有部分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共同享有财产权利。根据《》第六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共有部分包括法定共有部分、天然共有部分和约定共有部分。法定共有部分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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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应该如何分担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8第一,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