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宁召开。
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凡安置资金不到位、安置方案不落实、被拆迁人没有得到依法合理安置的项目,一律不能拆迁。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会上向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位建设系统的厅长及相关领导强调了我国今后拆迁的硬规矩。
江苏城镇房屋拆迁总量下降50%以上
2004年全省的拆迁进展情况是比较慎重的,基本上做到了城市建设规模、拆迁规模与当地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居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游这样介绍江苏去年的拆迁情况。
记者了解到,江苏去年制定城镇拆迁计划,控制拆迁规模,截至去年底,江苏城镇房屋拆迁总量与2003年相比下降了50%以上,全省共许可拆迁项目1077个,许可拆迁1287万平方米,拆迁居民83918户。目前,拆迁工作平稳进行。拆迁的政策也得到进一步的改善,13个省辖市的拆迁政策已完成或即将完成拆迁建设与国家相关拆迁条例的全面衔接。拆迁行为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坚持实行依法拆迁、阳光拆迁、诚信拆迁,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信访接待、拆迁举报、拆迁承诺、拆迁监管和拆迁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确保拆迁程序、补偿、安置三到位。普遍实现了拆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和双保障制度,拆迁补偿安置水准明显提高。平安拆迁使得全省因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急剧下降,全省未发生恶性拆迁事故。
其中,南京市去年拆迁面积达43.4万平方米,涉及5533户村(居)民和216个工企单位。在拆迁过程中,市委、市政府以及拆迁部门坚持以民为本、科学论证,用政策来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政治工作;文明操作,亲情待民,帮助被拆迁户解决实际困难,拆迁工作做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做到哪里,党和政府的关怀就送到哪里。这些都确保了该市的拆迁工作平稳推进。南京市的拆迁新政从而也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建设部的充分肯定。
拆迁量下降了,但全省各市住房供应结构却得到了不小的改善,大幅度增加了适合被拆迁居民购房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定销安置房和廉租房的建设量。
行政审批和工程项目发包腐败最集中
一年来,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本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特别是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加强党风廉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建设系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刘志峰副部长不无遗憾地表示,当前我国建设领域腐败案件,主要集中在规划许可、工程招投标、房地产市场和市政公用市场方面。
据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2004年建设系统违纪违法人员451人(120人已被判刑,37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行政机关干部118人,占26%;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人员111人,占25%;企事业单位222人,占49%。从违纪违法的具体行为看,在行政审批和工程项目发包中,索贿、受贿和受礼问题较为突出,占32.5%;其次是利用管理漏洞贪污、挪用公款(或专项资金)、私分公款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占31%;失职渎职、嫖娼、赌博、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占30%。从整个建设领域看,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活动,建设单位规避招标、以及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问题仍较突出。一些地区市政公用行业产权改革及特许经营招投标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利益的问题;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全系统不稳定因素较多。
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在代表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作工作报告时介绍,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去年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举报436件(次);直接查办案件21件,查结14件,处理正司(局)级干部1人;同15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提醒或诫勉谈话。
记者了解到,去年江苏加大招投标工作,全年招标发包金额882.4亿元,节约建设资金73.4亿元。努力构建有建设工作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会同省检察院、监察厅制定了《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防治办法》,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日,江苏省建设厅又围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去年万人评议省级机关作风活动中群众的135条批评意见引发给全厅,对照先进性要求摆原因、查原因,改善全省建设系统作风建设。
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出现新拖欠
刘志峰副部长说,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偿还农民工工资332.7亿元,偿付比例达到2003年之前历年累计拖欠总额的99.87%。对新的拖欠,建设部门也本着有诉必查的原则,及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重视长效机制建设。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努力从制度上规范各方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而江苏的清欠工作更是走在了前列。根据江苏建设信息网统计,截至去年底,江苏省已清偿拖欠工程款31.38亿元,占年度还款计划的138.11%,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已还款15.53亿元,占年度还款计划的129.69%。全省拖欠工程款2004年还款计划已于2004年年底前完成。
偿清旧债并不是最终目的,盯紧源头、防止新的拖欠才是关键。刘志峰副部长昨日透露,今年全国要基本偿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继续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严肃查处恶意拖欠行为,探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建立和规范劳务分包市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工、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拖欠的长效机制,防止新的拖欠。
江苏今年力破水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
城市建设、清欠农民工工资、整顿出租车市场建设部门肩负的任务非常繁重。类似的话语昨日在刘志峰副部长、王寿亭副书记的讲话中多次出现。
王寿亭在昨日的致辞中表示,江苏全省建设系统去年统筹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着力解决工资清欠、城镇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江苏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全省各级建设部门不断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途径,更是有力地保障了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周游厅长在昨日的会议上致词时透露了江苏2005年全省的建设思路。他介绍说,2005年,江苏省建设厅将以区域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及实施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和区域两大统筹的引导调控作用,开展十百千创建活动,努力使江苏省的城乡面貌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解决城市水环境污染和交通拥堵等重点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交通畅达、古今辉映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上,将做好城市河道两侧环境整治、污水截流治理、河道清淤和河面岸坡保洁、水系沟通及引水换水等工作;加强河道景观设计,整修绿化城市河岸,满足市民亲水活动的需要。确立以人为本和公交优先的交通理念,加大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设施、公交场站设施、公交专用道、公共停车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努力建成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城市交通系统。
建设部明确行政裁决强制拆迁程序
本报讯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特别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日前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全文见今日二版,以下简称《裁决规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近几年来,各地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执行不规范引发的上访已成为群体性因拆迁上访的主要原因。建设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的《裁决规程》对此进行了规范。
《裁决规程》明确了行政裁决及强制拆迁的程序,对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裁决需要提供的材料,受理申请、作出裁决和强制执行的条例、程序、时限,裁决书的内容以及不服裁决的司法救济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裁决规程》确立了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裁决原则。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裁决规程》完善了拆迁裁决的司法救济程序。
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规程》要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裁决规程》还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袁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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