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外贸局、公安厅(局)、公安总队司令部、财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管理委员会:
一、略
二、略
三、关于走私案件的处理各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及有关走私物品,在设有海关的地方,交由海关处理;在没有设海关的地方,交由市、县一级税务局,依据暂行海关法和国务院批准的处理走私案件的十项原则进行处理,(边远地区,一般案件也可由市、县税务局授权所属税务所进行处理)税务局处理有困难的,应当联系海关进行处理。其他部门除受海关委托代为处理的以外,均无权处理。内地市场非法倒卖外货的案件,除有关外货是走私进口的,经海关特许免税、减税进口而无权出售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的,用套取外汇购买的,或者是携带、邮寄进口的钟、表、自行车,应作为走私由海关或税务部门依法处理外,其他物品(包括查不清来源的),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违反市场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兼有倒卖走私物品的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案件,除了走私物品数量较多的,应由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案情分别处理外,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凡公安机关侦破的重大走私案件和以走私为掩护的政治性案件,需要将人犯逮捕和起诉的,应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起诉后,将人犯和全部赃证物品移交法院依法判处。法院定案后,应将非构成政治罪行的物品,交由海关或税务部门处理。海关和税务部门查获的重大走私案件,需要逮捕判刑的,仍应按现行规定办理。依法科处罚金或追缴价款的走私案件,受处分人抗延不交,可移送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追缴。
海关和税务部门依法没收的应予变价的走私物品,必须严格按照“海关处理没收物品办法”的规定,交由指定的国营公司收购,国营公司不收购的,可以委托信托商店出售,不得擅自变卖或购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
中华人民的公司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有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5为促进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完善投资性公司的功能,现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5年以来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二)》〔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二)〕做如下修改: 一、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 二、将《暂行规定》第四条修改为:外国投资
-
反不正当竞争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权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按照规定程序询问,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资料。 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
-
-
强买强卖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46条、强买强卖的,强迫他人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