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40:47 112 人看过

我国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受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约束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不为公众所知。首先,商业秘密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必须具有秘密的一般特征。不特定的人不可能从公共渠道学习。”“不为公众所知”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权利人或者权利人许可范围以外的其他人不为公众所知;另一种是同行业或者信息应用领域的人不为公众所知。一般来说,只要不为同行所知,就处于法律承认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状态。

2。它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在于其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这个价值可以是现实的,即被权利人运用,给权利人带来了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也可以是潜在的,即权利人虽然没有在生产经营中运用,也没有在研究构思过程中,但一旦运用,债权人能够获得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不仅包括现成的、成熟的信息,即只要应用,就能获得经济效益;还包括一些阶段性的、不成熟的信息,即一些失败的技术研究数据和商业信息,这些信息对权利人改进科学实验或商业思想具有重要价值,对竞争对手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它蕴含着潜在的经济效益,能够为企业带来效益,获得竞争优势。此外,一条信息对公司没有价值,但对竞争对手或其他公司非常有用。这种信息也有价值,其价值相当于对情报交易的考虑。

3。实用性-具有实用或潜在的使用价值。商业秘密与其他纯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在于商业秘密具有实际或潜在的使用价值。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具体的技术方案和商业策略,能够应用于现在或者将来的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如何定义商业秘密
    如何界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从两个方面来界定保密性:一是排除公开信息,已经公开的信息不能成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天敌是“公开”。在司法实践中,保密的存在通常是从排除公开信息中推断出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同时列举了几种披露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披露:,可以认为,相关信息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1)信息是人们在其所属技术或经济领域的一般知识或行业实践;(2)信息只涉及规模、结构,产品零部件的材料和简单组合,相关公众进入市场后可通过观察产品直接获得;(3)该信息已在公开出版物或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4)信息已通过公开报道、展览等方式公开披露;(5)信件信息可从其他公开渠道获得;(6)信息容易获得,无需付出一定代价。”
    2023-05-07
    179人看过
  • 商业秘密权定义是怎样
    一、商业秘密权定义是怎样的商业秘密权的性质是在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学者们认为商业秘密权或是财产权、人格权、企业权、知识产权,甚至是一种全新的权利类型。从周延的保护商业秘密权的本质出发,运用法经济学有关产权界定和法理中有关民事权利分类的理论来分析,可以发现,将商业秘密权界定为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是恰当的。二、商业秘密权利包括哪些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是商业秘密带来竞争优势的前提。这种控制与管理包括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与使用。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照商业秘密的性质和用途对商业秘密加以利用。权利人有权依法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非权利人也可以使用该商业秘密。3、收益权收益权即收取商业秘密带来的利益。权利人有权通过自己
    2023-04-27
    354人看过
  • 商业秘密属于什么法律
    商业秘密的法律地位是很重要的,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一、嫌疑人窃取商业秘密犯什么罪窃取商业秘密涉嫌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2023-03-12
    367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在中国的处罚标准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新处罚标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新处罚标准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2023-07-05
    349人看过
  • 刑法中商业秘密怎么认定
    审判实践中,认定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时应注意从几个方面把握:1、不为公众所知悉。一种信息能否称其为商业秘密,首要条件是在通常情况下该种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根据《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9条第1款的规定,有关信息的秘密性是指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作为消极事实,司法实践中不仅不易理解和把握,证明难度也较大。审判实践中,此类问题多集中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本文将在后面详细阐述。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按照《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商业价值,虽然所谓商业价值既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潜在的,但各种不能付诸实践、未加定型的思想或创意,如不能转化为具体操作方案的概念、原理、原则等,则无法成为商业秘密而获得法律保护。实用性要件还要求权利人主张的有关信息具有实际使用的价值,但不突出强调该信息的创造性或者先进性,3、已经权利人采取
    2023-03-28
    260人看过
  • 美国商业秘密法中的禁令救济
    [摘要]禁令救济起源于近代商业秘密法诞生之初,其理论与实践都已趋于成熟。由于商业秘密一旦丧失就永远丧失,禁令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中最重要的救济措施。签发禁令牵涉到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法院应在权衡原、被告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审慎作出决定。禁令主要有临时禁令、预先禁令和终局禁令三种,临时禁令和预先禁令实际上是诉讼上的保全措施,对法院随后的审理并无拘束力,终局禁令则常常构成判决的主要内容,对诉讼当事人的利益有重大影响,法院应对其效力范围和有效期限进行精确界定。[关键词]美国,禁令,商业秘密,救济一、引言英美法法谚有云:救济先于权利,极言救济对于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如果一项权利在受到侵害时不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则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各样的权利,不同的权利有不同的法律构成、法律属性,其指向的法益也大不相同,对权利侵害的行为方式和法律后果千差万别,因而法律应
    2023-06-08
    315人看过
  • 中国法律商业秘密侵犯罪会判多久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会判多久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多久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是什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1、客观上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权和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3、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处罚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
    2023-03-07
    92人看过
  • 论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
    本文探讨了当今亟待解决的中国企业如何建立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这一重要课题,揭示了当前窃取企业商业秘密直接手段和间接手段,提出了中国企业必须建立、完善一套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受非法侵害、正确适用法律手段依法护权的建议。如果中国企业没有采取严密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那么,中国法律就不予保护。并且,呼吁中国的《商业秘密法》早日出台,更有效地保护中国企业的商业秘密。【关键词】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法律保护引言美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已经过100多年历史,《统一商业秘密法》、《1996年反经济间谍法》等法律的颁布实施,促进了美国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美国社会普遍认为,商业秘密是极具商业价值的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秘密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的无价财富”。英国、瑞典、日本、加拿大、德国、法国等国家也经过多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框架,国外企业不
    2023-06-13
    385人看过
  • 商业秘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不为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口头或书面的保密协议、对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他人提出保密要求等合理措施。侵犯商业秘密的一般主体是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客体就是商业秘密。在客观行为方面,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相同,即要求侵权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
    2023-05-07
    466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区别。国家秘密属于公权,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权利主体是国家,且只限于国家。商业秘密则属于私权,关系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权利主体是权利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国家秘密的确定必须由国家的权力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而商业秘密的确定仅仅是权利人的个人行为。国家秘密具有绝对的排他性和不可转让性,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有权向任何愿意得到该秘密的人进行转让。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虽然都属于秘密的范畴,但它们属于不同的层次。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则是一种私权。主要体现在: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体现和代表一般的或国家的意志商业秘密则仅关系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体现和代表个别的或权利人的意志。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国家安全、刑事司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
    2023-09-03
    391人看过
  •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衡量
    2009年8月11日,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胡士泰等人作出批捕决定。从之前媒体报道的事实来看,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胡士泰等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了数十家与力拓签有长期协议合同的中国钢铁企业的情报资料。力拓案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却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了制度和行业规范方面的缺失和问题。在过去几年中,类似力拓案的情况在我国不断发生,诸如沃尔玛、朗讯、默沙东、德普、立邦漆等案件,侵犯对象既包括我国战略性先进制造业的机密,也包括一般性产业机密,以及传统手工业的技术机密。事实上,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摆在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前的一项刻不容缓的要务。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的双重解读此前,有关部门将力拓案表述为胡士泰等人涉嫌刺探、窃取中国国家机密;相形之下,上海市检察机关却是采用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罪名进行公诉。两者之间的变化,表明了对本案性质
    2023-06-05
    233人看过
  •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间的不同是:性质不同。国家秘密是一种公权,而商业秘密是一种私权;内容不同,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的政治、军事、外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重大领域,而商业秘密只涉及与科研、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主体不同,国家秘密的主体是国家,而商业秘密的权利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的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2022-07-03
    216人看过
  • 商业秘密律师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的职责和义务:1、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3、担任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人、刑事辩护人、非诉讼代理,参与调解和仲裁,解答法律问题,代写法律文书等,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在执业中,为了解案情,不可避免地要了解到委托人的很多资料、信息、证据,这些内容有的是委托人的隐私,有的是商业秘密,有的虽然不是隐私和商业秘
    2023-03-18
    47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标准为:1.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2.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3.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4.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5.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6.商业秘密的使用权可以转让并且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二、商业秘密罪是什么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
    2023-06-20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商业秘密解释如何做?商业秘密定义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1
      商业秘密(BsinessSecret),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区别是什么,规定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9
      1、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代表和体现国家意志,维护全国人民整体利益。权利主体是国家,归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才能决定它的使用和处置。 商业秘密关系特定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它的范围仅限于与科研、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和经营信息,代表和体现权利人或个人意击,权利主体是某一技术,信息的发明人或持有人,归某一权利人所有。任何合法取得和独立开发商业秘密的人都可以成为商业秘密
    • 我国的法律中规定的,什么属于商业秘密行为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以非法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表现为以秘密盗窃的手段获取;以利益引诱的手段获取,如向企业或单位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优厚条件,诱使其非法提供商业秘密;以威胁、逼迫的手段使企业或单位掌握商业秘密的人非法向其提供秘密;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常见的有“业务洽谈”、“技术合作开发”、“参与技术鉴定会”等方法套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 商业秘密怎么管理?泄露商业秘密在法律上是怎么定刑的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商业秘密的特性是什么以及商业秘密与其他商业秘密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商业秘密特性是:(一)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