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关于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8:44:35 393 人看过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现就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

1.用人单位应首先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然后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2009年6月底前未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7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2009年7月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的,从应参保之月起补缴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参保时瞒报或漏报的人员,从本人应参加医疗保险之月起,由单位、个人补缴医疗保险费。

3.从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随单位参保人员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我市实际缴费不满5年的,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缴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再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欠费问题

1.参保人员补缴2010年8月31日前应缴医疗保险费的,以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462元/月)为基数;补缴2010年9月1日后应缴医疗保险费的,以应参保缴费当期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补缴费用。

2.自2011年1月1日起,从欠费第七个月(含欠费当月)1日开始计算欠费天数,按日征收2‰的滞纳金。超过补缴本金40%的,按40%征收;滞纳金总额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

参保的低保户家庭成员、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残疾人员及子女在学的单亲家庭中其具有监护权的父(或母)属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在补缴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时可免征滞纳金。

3.此前已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欠费的人员,可选择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本通知补缴所欠的医疗保险费;否则,仍按《关于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2009〕14号)规定执行。

4.参保人员按照《关于完善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劳社发〔2009〕43号)等有关规定,可办理分期补缴2010年年底之前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同时停止办理退休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

5.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6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关于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劳社医〔2009〕7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劳社部发〔2006〕15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当前我省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3号)和《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及参保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市城镇职
    2023-06-09
    416人看过
  • 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若干意见
    为妥善解决本市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妥善解决本市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困难企业),经按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可按本《意见》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参保),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二
    2023-06-09
    238人看过
  • 关于上饶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1、职工参保: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2、城乡居民参保:(1)无用人单位且未实现灵活就业,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人员;(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虽已成年但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3)本市行政区域内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全日制全体在校学生。办理材料1、单位首次参保:(1)单位的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盖有单位财务章的上月(年)职工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相应用人手续复印件(单位盖章);(5)《参保
    2023-05-10
    95人看过
  • 沈阳未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问题
    未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问题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011年6月30日之前,以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7月1日后,补缴最低缴费基数为欠费当期执行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已参保但欠费的用人单位按原核定基数进行补缴。
    2023-11-27
    71人看过
  • 沈阳哪些人能参加医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沈阳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另外,已参加养老保险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等人员,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
    2023-05-31
    351人看过
  • 有关养老保险参保的问题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综上,参加养老保险仅包括2种形式。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缴纳,这属于我国法律上的强制性规定。二是由由个人自行到当地社保中心营业窗口办理。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一些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如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形,可委托专业的律师为其维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农村户口,16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业人员。2017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10元;2、被征地30%—50%(含3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32元;3、被征地50%—70%(含50%),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64元;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97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
    2023-07-12
    314人看过
  • 农民医疗保险问题引关注
    新农合是按年度缴费的,缴一年享受一年的待遇,如果不参加了不需要办什么手续,只是下一个年度开始缴费的时候不缴费就会自动停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农合注销流程不需要什么流程。农村合作医疗的注销只要不再进行缴纳费用,就会自动消除掉了。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
    2023-07-07
    408人看过
  • 沈阳关于怀孕后办准生证的问题
    我怀孕两个月了,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让立卡,但现在我有几个问题不懂。我的情况是,我爱人是集体户口在沈阳市人才市场,而我是沈阳户口但不在市内五区。我们的新房是在大东区,但房证还没有下来呢。1、我应该怎样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手续2、我应该怎样办理围产保健卡,需要什么手续3、我是要家附近的医院做的检查,并且打算在那里生小孩,那么围产保健是不是也可以在这家医院呀立卡应该在女方户口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所办理,但是首先应该去当地的计生办要指标。初次生育的夫妻,怀孕后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和男女双方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委会婚育情况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免费办理《生育登记单(也就是要“指标”),然后再去立卡。在怀孕最初的几个月,一般是在当地的妇幼保健所做那些常规检查,而后,在8个月还是6个月以后,就可以转到你所要生孩子的医院里了。具体可以在立卡的时候问问保健所。立卡要趁
    2023-05-10
    480人看过
  • 沈阳生育保险缴费及待遇相关问题有哪些
    沈阳生育保险缴费及待遇相关政策一、参保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三、缴费方式参保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采取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统一核定,由市地方税务部门合并征收。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如两个险种中出现一个险种欠费,则两个险种同时停止享受待遇。四、生育保险待遇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1)分娩的(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下同),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
    2023-05-04
    120人看过
  • 沈阳市关于生育保险能否转移和补办的常识问题
    1、生育保险可以转移吗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2、生育保险可以补办吗根据《沈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职工确诊怀孕的,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应至少在生产前向单位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就医登记备案,并在沈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可享受生育分娩医疗费定额报销。
    2023-05-09
    96人看过
  • 大连市关于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卫生局大劳发[2005]59号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规范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合理使用,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劳社部发[1999]2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具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以下简称“三证”),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测合格证明”。二、纳入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的大型医疗设备是指: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螺旋CT(SCT)、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
    2023-06-09
    218人看过
  • 关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肥:合就[200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政府169号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有关劳动保障问题的意见》(合就[2003]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合肥:合就[200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政府169号令)、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有关劳动保障问题的意见》(合就[2003]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问题意见如下:一、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必须按规定参加市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及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止工伤事
    2023-06-09
    392人看过
  • 关于"小城镇户籍"人员参加镇保问题
    小城镇户籍人员是指本市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在城镇务工、经商、投资和居住的农民,按照市有关部门规定批准办理小城镇居民户籍的人员。对这类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参加镇保:(一)原村队进入撤制的小城镇户籍人员小城镇户籍人员尚未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以下简称"城保")、镇保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的,可以在村队撤制时纳入该村队人员,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一次性缴纳不低于15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及相关的补充社会保险费后纳入镇保,所需资金由撤制村队的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的由征地责任单位)为主,个人缴纳一部分的办法解决,具体出资比例由各区县政府确定。(二)原村队已经撤制的小城镇户籍人员小城镇户籍人员尚未参加本市城保、镇保或农保,原农业户籍所在村队已经撤制的,可以参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三)原村队进入或已经撤制并在单位参加城保、镇保或农保的小城镇户籍人员小
    2023-02-25
    107人看过
  • 有关于贵港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的问题
    你好,你可以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本,并复印。松江区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是在本市一般不用办理转诊手续,也不用去村及街道等,一般的医保认可的医院都有新农合办公室和城镇居民医疗办公室,去办理相应手续即可。以上就是贵港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程序问题的答案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0〕152号)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有效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城镇(青人社厅发〔2010〕152号)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有效减轻城镇居民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2023-08-10
    27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xx医疗保险关于报销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般而言对于公司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是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具体流程是: 1.及时报案。被保险人一旦不幸发生保险事故应该及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来说,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时间后报案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赔的。 2.理赔受理。受益人按条款或协议约定的要求提交理赔材料,对符合受理要求的,保险公司予以受理。 3.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专
    • 想知道有关于医疗生育保险的相关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8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法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关于医疗保险卡停卡时间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2
      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是每个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我们必须非常熟悉。所以在现在的生活中,社会保障卡和医疗保险卡给你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所以只要你支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你就可以得到一张社会保障卡和一张医疗保险卡。然而,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升级,社会保障卡逐渐取代了医疗保险卡的功能,因此为了方便大家使用,医疗保险规定:医疗保险卡将从2019年起停止使用,6个月未激活的新卡将受到限制。
    • 关于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的问题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8
      证明医疗保险按照以下方式写: 1、写清楚缴纳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并由公司进行出证明,该成员是公司的员工,公司已为期进行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人员失业保险、计划生育险及基本医疗保。 2、最后需要署上公司的名称和日期、公司印章。
    • 关于医疗保险问题需要等待多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2
      社会医疗保险的等待期一般为六个月,也有一些地区规定是三个月的,再短的就没听说过了。一般标准报销率是80%,但由于自费项目的原因,平均报销率为6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