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平时工作的时候,每月下发的工资并不是您的全部工资,而是在扣除相应的税收所得。因此,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属于纳税人,在受到国家管理范围内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同时,土地资源也属于国有需要定期缴纳相应的税。那么城镇土地使用税交多少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所以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交多少的问题已经给出回答。根据您所在辖地区经济条件不同二适用不同的税额幅度,大城市的税额比小城市的税额偏大,都是按每平方米计算的。同时在相关规定下,土地面积的确定也应该符合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应经过组织官方测量。
-
城镇国有土地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平方?
262人看过
-
建制镇国税征收的土地使用税是多少
98人看过
-
城镇国有土地用途土地使用税的税率如何规定?
411人看过
-
2012年全国城镇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多少
327人看过
-
我国的土地使用税税率
313人看过
-
出租土地使用权由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441人看过
-
建制镇国税征收的土地使用税是多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各地不同。以青岛为例,为了制定符合实际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根据展望原则,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在重新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的基础上,调整公司税额标准如下(1)市内4区将市内4区原5个土地等级的年公司税额从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7个等级重新调整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年平均单位税额上调约50%.(二)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根据
-
国家使用权驻地县乡镇国家能授予多少亩土地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5首先,县乡政府无权批准征地,县乡人民政府无权批准多少亩土地权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构为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一、以下情况由国务院批准征收。(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2)非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70公顷的。也就是说,如果征收土地超过70公顷,任何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包括耕地以外的所有土地,同时征收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
-
城镇国有土地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平方?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0国有出让地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城市基准地价基于补偿,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网查询。国有划拨用地被征收时要扣除土地出让金。
-
建制镇土地使用税和城镇规划税是多少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8各地的税费是不一样的。以青岛为例,为制定切合实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本着前瞻的原则,同时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在重新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的基础上,将单位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市内四区将市内四区原五个土地等级的年单位税额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按七个等级重新调整确定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的年平均单位税额提高约50。
-
2012年全国城镇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多少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城市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规定为70年。按有关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长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