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听证拆迁纠纷裁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52:31 341 人看过

我市第一例听证的拆迁纠纷昨日有了最新结果———长沙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天心区洪家井46号居民罗某军和湖南大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房屋拆迁纠纷作出了正式裁决。这是《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作出的第一份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罗某军的房屋建筑面积为92.74平方米,另有违章建筑31.11平方米不计产权。该房屋位于湖南大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坡子街棚改项目的拆迁范围内。

由于拆迁双方未能按分类评估的结果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市房产局以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评估公司对该房屋实施分户评估,确定其市场评估价格为23.1757万元。此后双方仍未达成协议,拆迁人向市房产局提出裁决申请。按照3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市房产局于6月主持召开了裁决前的听证会,并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听证与调解中,拆迁方表示,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愿意一次性货币补偿35万元。另一方面,被拆迁方提出,若进行货币补偿,要求补偿42万元。

经过多番调解,拆迁当事双方依旧无法就拆迁补偿达成协议。市房产局依据有关法规,对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同意拆迁人以产权调换的形式,一次性安置被拆迁人房屋一套,该房屋计建筑面积97.57平方米,评估价格18.6万元;同时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房屋差价款4万余元和房屋搬迁费1300余元。

市房产局方面认为,被拆迁人提出的将被拆迁房屋确定为非住宅的法定依据不足,不予采信;拆迁人方提出的35万元补偿和被拆迁人方提出的42万元补偿均依据不足,不予采信,鉴于拆迁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分户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因此采信分户评估结果。此外,异地、就地安置产权调换均应依法找补房屋差价款;违章建筑依法不予补偿安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纠纷相关文章
  • 申请解决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办理机构:宣武区建委办理地址、电话:83975113宣武区南菜园街51号,电话:83975113乘车路线:423、56、59路公交车到大观园西门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依据: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
    2023-07-03
    365人看过
  • 我市首个拆迁听证现场
    独家报道时间:19日下午3:00-5:00地点:永春县规划建设局六楼会议室议题:永春县桃城小区第二期建设工程行政强制拆迁的合法性本报讯(记者黄连茂陈信奕)昨日,泉州市第一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永春县规划建设局举行。围绕着该县桃城小区第二期建设中程序、依据、补偿标准等问题,拆迁方、被拆迁方以及该县规划建设局三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有关人士认为,这场听证会为我市规范房屋拆迁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做出了有益的尝试。背景拆迁引出首例听证永春县桃城小区第二期工程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并被永春县列为200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在改造中,该区656户被拆迁户有些与拆迁方泉州金荣房地产公司达成拆迁协议。但有相当部分群众认为,列为拆迁范围的桃源路,传统建筑相对集中,并已列入城市紫线保护范畴,应作为永春城关的历史文化街区来进行整体规划、控制。按照省文物局批复的意见,该路段不宜进行彻底的商业性的拆迁、改造、开发。
    2023-07-02
    265人看过
  • 什么时候进行拆迁纠纷裁决
    ​一、什么是拆迁纠纷裁决,什么时候进行拆迁纠纷裁决拆迁裁决纠纷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应用行政手段对补偿安置争议依法作出决断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拆迁纠纷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不予受理的拆迁裁决纠纷1、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申请的;2、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3、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4、房屋已经灭失的;5、按规定应当举行裁决受理前听证而未举行的;6、申请人申请裁决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又未按裁决机关要求补正材料的;7、裁决机关认为依法
    2023-06-08
    110人看过
  • 强制拆迁听证会首开先河
    本报讯(记者叶辉)再等被拆迁人5分钟。昨天上午9点35分,在比原定时间推迟了5分钟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拆听证会正式开始,这在市区尚属首次。虽然被拆迁人唐阿四没有到场,但按有关规定,行政强拆听证会仍然依法进行。据了解,张家浜321号唐阿四的房屋位于苏地2004G1号的南端,处于正在施工建设的长吴路与河道的交界处,直接影响河道开挖及桥梁的施工。目前长吴路地下管线已铺设至唐阿四房屋的前面,由于唐阿四的房屋未能按期拆除,桥梁工程迟迟不能开工,已严重影响了沧浪新城的道路、河道建设进度,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裁决书已送达超过15天,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建设部门拟对张家浜321号唐阿四户实施强制拆迁措施。在现场举证中,市建设局拿出了四部分证据:行政强制拆迁部分,程序部分,补偿安置标准测算部分,申请强拆理由部分。作为社会公信力代表,到场的市政协委员华以丹询问了唐阿四拒不拆迁
    2023-07-05
    103人看过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二、需办理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处、科)书面提出听证要求。(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
    2023-08-16
    230人看过
  • 宁夏首例公证纠纷案一审判决
    宁夏第一起公证纠纷案——银川市民陆某状告西夏区司法局一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陆某的诉讼请求,但陆某不服判决于日前提出上诉。2003年5月1日,陆某与银川火车站兴盈批发市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市场北区2号东107号房及展厅租给陆某做经营场所。后双方因展厅的租赁价格及采暖费欠缴等问题产生分歧,批发市场有关人员便将陆某的承租房锁住。2004年11月22日,批发市场委托西夏区公证处对陆某所租赁的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证据保全。西夏区公证处经现场勘验,作出公证书。但陆某认为,这份公证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其所作勘验笔录未对物品进行逐一清点,仅以若干表示,不符合公证的有关规定。当时,西夏区公证处是西夏区司法局的下属单位,2007年10月16日,陆某将西夏区司法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该公证书,同时赔偿因其未登记财产给他造成的损失9988元。2008年1月17日,西夏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公证法》自2
    2023-04-24
    102人看过
  • 拆迁纠纷,谁来仲裁?
    莆田黄先生向记者反映:1998年5月,莆田市进行旧城改造,将黄先生梅园路上的房屋(与其姐共有)拆迁。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除了对拆迁安置面积、补偿办法、搬迁时间、交付回迁房款作出实质性规定外,还特别规定:开发商应在梅园路东段二期安置区内(同一地段)给予安置店面及套房。《协议》签订后,黄先生按约交纳了回迁房款。开发商约定18个月回迁,但20个月后仍不见房。2000年1月,套房刚建一半,开发商决定,由公证处主持,采用抓阄形式,在原房地段选套房。黄先生抽的序号偏后,可选的套房没有在原房地段,随即要求更换,但一直未果。2001年1月,店面房才建一半多,开发商再次用抓阄的方式安置店面房。第二期拆迁户应当安置店面约50户,因原房地段土地被开发商卖出,故提供挑选的店面只有边角房。2001年3月,黄先生与其姐向莆田市城厢区法院起诉,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安置房的坐落问题。2001年底
    2023-04-23
    87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听证程序:行政裁决的过程
    一、业务解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1、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听证会的召开:(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3)拆迁人
    2023-07-04
    144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的纠纷解决之协调与裁决
    协调制度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兼顾合理性审查。协调原则必须贯彻协调前置、重在协调的原则,未经协调的案件,不能进行裁决。即使是裁决机关受理了裁决申请也应当先行组织协调,协调意见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即发生法律效力;当协调达不成一直意见时,依法进行裁决。这一制度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以下规范性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第25条第3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2年1月1日实施)第15条第1款规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起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
    2023-06-08
    248人看过
  • 协调和裁决:征地拆迁纠纷解决的关键
    协调制度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级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依据,主要是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补偿方案和实施过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兼顾合理性审查。协调原则必须贯彻协调前置、重在协调的原则,未经协调的案件,不能进行裁决。即使是裁决机关受理了裁决申请也应当先行组织协调,协调意见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同意,即发生法律效力;当协调达不成一直意见时,依法进行裁决。这一制度的确立主要体现在以下规范性文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实施)第25条第3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2002年1月1日实施)第15条第1款规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起争议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
    2023-07-02
    11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听证程序是什么
    1、商业解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当事人在房屋拆迁通知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就补偿安置事项达成协议的,未达成协议的家庭占拆迁家庭总数的40%以上,一方当事人申请行政裁决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行政裁决前组织被拆迁人和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陈述,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的答辩和质证。第二,工作程序:1。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被拆迁户总数40%的,必须在裁决前举行听证;2。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听证七日前向社会公布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同时将房屋拆迁判决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相关人员。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回避与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听证主持人;4。听证的举行:(1)听证记录人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原因,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义务,宣布听证开始
    2023-05-31
    177人看过
  • 拆迁如何解决房产纠纷拆迁
    1、行政裁决:经当事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应当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2、依法起诉: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强制拆迁: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一、拆迁赔偿低了可以怎么处理拆迁赔偿低了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23-03-20
    401人看过
  • 拆迁行政纠纷可以坐法院裁决吗
    拆迁纠纷行政官司一般不可以异地提起诉讼。拆迁纠纷诉讼一般确定为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确定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法院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借贷方起诉的条件民间借贷在原告方起诉的条件:1、合同履行地为原告方所在地的。2、借贷双方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合同违约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023-03-27
    215人看过
  • 解决拆迁纠纷的仲裁机构是什么?
    莆田黄先生向记者反映:1998年5月,莆田市进行旧城改造,将黄先生梅园路上的房屋(与其姐共有)拆迁。黄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除了对拆迁安置面积、补偿办法、搬迁时间、交付回迁房款作出实质性规定外,还特别规定:开发商应在梅园路东段二期安置区内(同一地段)给予安置店面及套房。《协议》签订后,黄先生按约交纳了回迁房款。开发商约定18个月回迁,但20个月后仍不见房。2000年1月,套房刚建一半,开发商决定,由公证处主持,采用抓阄形式,在原房地段选套房。黄先生抽的序号偏后,可选的套房没有在原房地段,随即要求更换,但一直未果。2001年1月,店面房才建一半多,开发商再次用抓阄的方式安置店面房。第二期拆迁户应当安置店面约50户,因原房地段土地被开发商卖出,故提供挑选的店面只有边角房。2001年3月,黄先生与其姐向莆田市城厢区法院起诉,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安置房的坐落问题。2001年底
    2023-07-02
    5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纠纷是指在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拆迁安置条件、拆迁的过渡期限等不满意,或拆迁人进行非法拆迁而发生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 更多>

    #拆迁纠纷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指拆迁纠纷裁决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 拆迁听证程序,听证程序,,拆迁听证的程序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2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并公开举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两个人代理;对于调查人员提出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建议当事人有权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听证笔录应在审查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 诉求拆迁纠纷裁决结果怎么理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4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
    • 拆迁纠纷法院裁决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1
      (一)裁决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文件(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居民身份证等),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拆迁许可证和拆迁公告; (四)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五)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六)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七)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 (八)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 (九)其他必要资料。
    • 申请拆迁纠纷裁决应提交哪些资料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进行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人为被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房屋产权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拆迁人应提交申请书、政府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图、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安置方案、双方身份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