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关系从何时算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3:21 229 人看过

一、我国劳动关系从何时算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二、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三、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情形1.全日制的在校学生。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另一类是虽达到退休年龄(通常为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岗位可提前),但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关于聘用上述两种人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我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聘用上列两种人员时,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在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加班、雇佣期限等方面均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学生实习可以不支付工资,双方可约定随时终止雇佣等。但在某些地区也有特殊规定,如上海有所谓“特殊劳动关系”的说法,在特殊劳动关系下,在劳动保护、工作时间、最低工资这三个方面还是受劳动法规调整,但在其它方面可随约定。2.双方可以不签订合同,不会产生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但双方签订一个明确的合同更能避免争议。3.如果聘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讨工资申请仲裁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起算
    小夏系一食品加工厂工人,该厂2008年7、8月工资未发放,2009年10月份以后每月发放的工资都不足额,2010年12月工厂与小夏解除劳动合同。小夏向工厂索要未发的工资,该厂称现在资金紧张且需将小夏任职期间与厂方的账目核对清楚后再发放其工资。后小夏多次讨要,厂方始终小夏系一食品加工厂工人,该厂2008年7、8月工资未发放,2009年10月份以后每月发放的工资都不足额,2010年12月工厂与小夏解除劳动合同。小夏向工厂索要未发的工资,该厂称现在资金紧张且需将小夏任职期间与厂方的账目核对清楚后再发放其工资。后小夏多次讨要,厂方始终答复资金紧张,等宽裕时再发放。小夏于2011年9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请求工厂支付工资,但不知道申请仲裁的时效过了没有,于是到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作人员介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4-22
    172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
    一、在我国劳动关系是身份关系吗?不是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所谓身份关系,是指基于主体的一定身份而发生的以身份利益为内容的人身关系。如基于亲属、婚姻、智力劳动成果等而产生的身份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夫妻、作者、发明者等身份关系。身份关系由民法调整即表现为身份权关系。二、劳动关系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
    2023-04-29
    265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申请?
    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有多种情况,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一定条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能提供相关凭证等。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或一审裁判不满意,可以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二审来寻求进一步解决。劳动关系的确认通常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满意,还可以提起二审。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方法: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2023-11-11
    490人看过
  • 在我国保留劳动关系如何执行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难免会因为一些特殊的事情需要暂时的休息,需要暂时的与用人单位请长假。其实,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自己需要长期的休息或者请假,是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在符合家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我国保留劳动关系如何执行呢?在我国保留劳动关系如何执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确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不能终止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也即在工伤职工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作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法律对轻微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没有限制
    2023-06-19
    121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劳动关系的演变:从人事关系到劳动关系
    人事关系是事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无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什么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
    2023-07-03
    237人看过
  • 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
    2023-04-29
    305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归属是啥
    实际工作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住所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指劳动者实际工资场所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多个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一、事实劳动关系是在单位所在地还是事故发生地就相关的劳动争议问题,我们应当去哪里的劳动仲裁
    2023-03-31
    125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围绕着劳动关系产生的所有的纠纷,司法救济的第一步都是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一个前置性的条件,因此国家对于各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的工作流程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而且劳动仲裁必须要有统一的时间规范才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那么,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一、在我国劳动关系仲裁需要多长时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023-04-17
    353人看过
  • 我国终止劳动关系怎么写?
    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月日,于年月日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年月。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终止、解除:a、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b、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d、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e、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f、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g、劳动者;h、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i、根据《》第条第款第项j、三、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年月日。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留置送达的时间和地点:证明人: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
    2023-06-28
    160人看过
  • 我们在新时期如何构建劳动关系?
    近年来,我国劳动关系状况总体上来说处于和谐稳定阶段,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第一,劳动关系协调不断取得新成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性文件的颁布实施,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这是做好新时期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各类专项检查和行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和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深化和加强,进一步提升了劳动关系运行效能。第二,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取得新进展。近年,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职工工资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比上年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央企和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人社部门通过全国各地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三,集体协商
    2023-04-28
    178人看过
  • 在我国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在
    一、在我国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在?实践中有的单位没有签合同,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存在实际用工,就认定劳动关系存在,所以认定劳动关系存在只是个认定标准和举证的问题。理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辅助标准为: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平等性是由
    2023-04-29
    241人看过
  • 在我国认定劳动关系不服如何处理
    在我国认定劳动合同不服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我国多长时间才算劳动关系(一)劳动法规定多长时间必须签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2023-07-27
    112人看过
  • 多重劳动关系在我国的承认
    我国承认多重劳动关系,意味着劳动者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可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者非全日制用工从事第二职业。但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叫多重劳动关系?职工按照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把劳动合同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话,那么三方都要立一个转移合同,
    2023-07-06
    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在我国多长时间算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4
      1.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多长时间才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只要存在了劳动关系,而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即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时间上没
    • 认定劳动关系仲裁效力从何时算起诉至几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04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一年。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
    • 大学应届毕业生提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从何时起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和纠纷的发生。比如,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提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劳动关系也只能从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计算。
    • 从何时开始劳动关系自形成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5.用人单
    • 在我国哪儿做了劳动关系才算认定劳动关系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确立劳动关系应当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