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拆旧建新流程最新动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10:33:19 277 人看过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盖房前的批准

在盖房之前,必须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在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最后在获得产权证书后才能盖房。

2.遵守一户一房

对于农村土地权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权的确认,实行一户一房的政策。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3.标准建筑面积

对于一户一房的建筑面积有规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农村小农户,房屋申请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对于居住人口为四到五人的中型农村家庭,建筑面积不超过110平方米。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4.符合建筑标准

农村宅基地建设之前是要进行合法审批的,对于面积、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另外禁止在耕地等区域建房,如果私自建房将面临被拆除。

5.保证农村户口

宅基地建设新规明确规定农民具有宅基地建设的权利,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建设将不被允许。如果子女是城市户口,父母去世后继承的,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并不是宅基地,而且不能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建和重建的。

6.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

从2021年开始,村民应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区建造房屋:

1.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

4.江湖河流保护区;

5.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

6.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

7.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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