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强制执行折价补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9:22:17 373 人看过

以下情况下要进行折价补偿: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双方原本应该对对方返还原物,但一方对另一方不能返还原物或没必要返还的,就需要进行折价补偿。

一、撤销预售许可后的合同是否有效?

撤销预售许可后,在通常情况下合同是没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且当事人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的,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且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不生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不生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同不生效后,合同双方不需要履行合同;

2、合同一方支付另一方财产的,应当返还,不能返还的,必须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有过错的,需要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损失。

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无效后,行为人因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三、可撤销合同有何法律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有:

1、可撤销合同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根据撤销权人的意思表示确认是否生效;

2、若合同被撤销的,当事人双方应当返还原物。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若合同未被撤销的,合同继续生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8: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法院强制执行什么情况能执行完结
    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零六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
    2023-04-02
    493人看过
  • 有什么情况行政强制执行终结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终止执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3、执行标的灭失的;4、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5、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指依法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法律没有授予行政机关以强制执行权,或者法律虽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同时又规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邮政部门
    2023-03-29
    177人看过
  • 自然人遗嘱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
    自然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其合法财产,并同时指定遗嘱执行人。且遗嘱可以将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数人,或法定继承以外的其他人继承。一、法律上有可以排除继承权的遗嘱吗遗嘱可以排除父母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二、意定监护人可以继承遗产吗意定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
    2023-03-31
    336人看过
  • 什么情况欠钱强制执行抓人
    如果欠款拒不归还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处了强制执行的话,那么肯定会抓人的。如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2023-04-15
    470人看过
  • 强制执行什么情况可以抓人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时候,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并且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是可以抓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3-04-15
    146人看过
  • 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会限制高消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法院就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第二条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
    2023-06-13
    17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能对股权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股权的执行对象是什么?哪些情况下才能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因为股权具有财产内容,故可以成为执行对象。但是,执行对象只能是股权中的财产权利,股东的其他权利不能作为执行对象。股权中的财产权内容包括出资的股金,如果只执行股息和红利,不是对股权的执行,而是对股息、红利的执行。股权的强制执行应遵循合理,公平,慎重的原则,要排除股权执行的随意性,不符合股权强制执行条件的,不能对企业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除股权之外,其他财产执行不能时,才能对其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股权,可能会给股份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会使股东之间合作伙伴关系发生变化,因而,被执行人若有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一般不执行其股权,只有在无股息,红利,现金,存款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执行其他财产比执行股权更为复杂或困难的,或者上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才考虑执行股权。法律和司法解释虽没有
    2023-06-21
    122人看过
  •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公司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经相关当事人举报,司法机关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时,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在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时,会要求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在实行强制执行的行为时,是否可以拘留法人呢?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
    2023-06-28
    128人看过
  • 经济纠纷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
    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应当履行法院判决的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法院申请后,人民法院就可以对其名下的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欠钱不还起诉会有用吗?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债务人如果暂时无能力履行判决法定债务时,可在法院的监督下立下还款保证书,约定还款时间和方式;如果被告无财物支付能力,也可以在原告同意情况下,由被告以用自身的劳动能
    2023-06-22
    69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什么情况下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一)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二)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2023-04-04
    3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行政强制措施在诉讼期内能够执行
    我国行政机关在进行诉讼的期间是可以对被告人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但是被告如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而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一、简述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税务行政诉讼是国家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诉讼活动一样,应遵循一些共有的诉讼原则,但税务行政也有自己特有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这是《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的一些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这一原则表现得尤为明显。税务行政相对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不停止执行。实行这一原则主要是考虑如果在税务行政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一方面剥夺了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权利,在税务管理上形成一种暂时的“真空”或放任阶段;另一方面,即使退一步讲,如果这一税务行政行为在诉讼结
    2023-03-01
    268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况会执行强制过户
    一、法院什么情况会执行强制过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可以凭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直接凭裁判文书申请办理过户相比,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运作模式,更能体现效率。财产分割判决从诉讼理论上看,离婚案件中许多问题都与一般民事案件有别。如果认为离婚案件的裁判文书上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都归类于确权判决,则这些处理结果都无法申请强制执行。不但不能申请法院强制办理不动产过户,而且也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动产或不动产的交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实际中可能产生负面效果。实际上,有关财产分割的裁判内容,可以分别构成确权判决或给付判决。具体为:1.具体
    2023-04-02
    424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下限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当事人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义务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根据2012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以上规定为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竞业
    2023-08-09
    156人看过
  • 能否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寻求和解?
    强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其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是永久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小刮擦逃逸可以和解吗1、小刮擦逃逸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和解,但是肇事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
    2023-07-07
    9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需要折价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2
      合同无效或撤销后不能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由过错方酌情赔偿相应的损失;对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 2022年哪种情况下要进行折价补偿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合同无效或撤销后不能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2、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由过错方酌情赔偿相应的损失; 3、对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房屋定价法什么情况下法院才强制执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第一、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 第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 第三、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折价补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15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原物因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原因不能返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折价补偿。在标的物灭失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灭失时当事人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应当将其返还转让人。该补偿如果低于转让款的,对于转让款或者补偿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担;没有补偿的,应当以全部转让款为限在双方间分担损失。
    • 什么是“强制执行”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强制执行执行时有什么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3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