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补偿方案不能起诉。但根据补偿方案作出对个人房屋征收的决定是可以起诉的。如果认为该房屋征收决定明显侵害了自身的利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诉讼。
一、司法强拆有补助吗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是可以征收他人财产的,但是需要给予适当补助。如果他人不予配合的,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强拆。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要求拆迁补偿有时效吗
要求获得拆迁补偿,并因此引发纠纷,提起行政诉讼有六个月时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拆迁先搬迁后补偿合法吗
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时候,必须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因此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要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本条例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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