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24:32 497 人看过

(1)一审判决书: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初字第021号(2000)。第二审判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0)桂审字第259号。2案由:水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原告(上诉人):福建**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童,经理。

诉讼代理人:吴连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何×琴,元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保险公司钦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辉,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李×李,远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袁×勇,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4审判级别:二审。一审法院:北海海事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倪伟,审判员谢华,副审判员谭华。第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莫言;代理审判长:张辉、李莉。初审时间:2000年9月26日。二审时间:2000年12月30日。原告诉称,投保人钦州市农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9年7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以原告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保险单号为“钦州市99/019”,保险单号为“钦州市99/019”,保险单名为“钦州农资公司”,货物的数量和运输方式。之后,填海造地公司将投保货物交给福建飞銮船务公司的“滦江”轮。7月13日,该船驶往广东海安海域时,遭遇强烈震动,造成货仓积水,货物湿损。根据保险条款,损失在被告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原告提交了事故通知书及相关文件向被告索赔,但未能成功。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保险货物损失40132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辩称:一是原告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故被告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损失;二是原告向被告索赔时,仅提供保险数量的证明货物灭失,但未提供有关货物灭失的性质和原因的证据,故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足的法律后果;三是未经被告同意,原告放弃对承运人的索赔权利,错过了对承运人的索赔限制。被告不得再以代位求偿的方式向承运人索赔,被告有权拒绝赔偿或者相应减少保险赔偿。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北海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7月10日,原告委托农垦公司为福建飞銮船务公司“滦江”轮装载的700吨食糖投保水上货物保险。根据保险单的要求,被告向农垦公司出具了秦火成99/019号保险单。保单载明:投保人为农垦公司,被保险人为原告,保险标的为白糖,重量为700吨,运输工具为“滦江”,运单号为0001077,启运日期为1999年7月10日,启运港(广西)北海港,目的港(福建)小厝港,保险金额为172.9万元,保费为3112.20元。保险单背面第二条规定,综合险包括基本保险责任,而“基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是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脱轨等事故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规定:“承运人或者其他第三人对保险责任范围内货物的部分或者全部损失负责的,被保险人应当首先向承运人或者其他第三人索赔。”16日8时许,被保险人向承运人支付了3112.20元保险费被告和被告开具了第0103754号保险费专用发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6: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保相关文章
  •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情]2006年11月25日,A公司委托B公司办理货物从广州空运至德国汉堡,约定费用于货物到达目的地7天后付清,B公司遂向中国**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国航”)办理订舱。2006年11月26日,该批货物从广州起飞,于2006年11月29日抵达德国汉堡,产生空运费港币*元、杂项费人民币*元。2006年11月29日,B公司出具DEBITNOTE(账单)给A公司。但A公司并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B公司预付的空运费及杂项费。2006年12月19日,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通知B公司该批货物在目的地发现有损坏,并据此拒绝支付所欠B公司的费用。[评析]1、货损异议应在法定有效期间提出A公司称其货物损坏是由于运输过程中产生,应由国航承担赔偿责任。在收到A公司的请求后,B公司立即协助A公司向国航主张赔偿货物损失。由于根据《华沙公约》第26条第2款规定,空运货物如有损坏,目的地收货人最迟应在收货之日起14天内(就
    2022-11-11
    500人看过
  • 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因承运人货物配载不当中途抛货索赔纠
    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因承运人货物配载不当中途抛货索赔纠纷.1994年12月9日,糖烟酒公司与徐闻县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签订白糖购销协议,由该经营部供应850吨价值365.5万元的白糖,并由后者代办运输及保险。1995年1月6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与福建石狮海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福建石狮海运公司提供“武海1号”轮承运该批白糖自海安港运往常州德胜港。同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向保险公司办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手续,保险公司收取了12792.50元的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单载明:保险货物为一级白砂糖,共17000件,重850吨,险别为综合险,保险金额为365.5万元。1月7日,下桥糖厂与承运人南京市高淳县水上运输公司“武海1号”轮办理了运单。该运单载明:下桥糖厂为托运人,糖烟酒公司为收货人,货物为白糖,共17000件,重850吨。运单特约事项栏中未有“托运人同意装甲板货”的注明。承运
    2023-06-09
    73人看过
  • 一起海上运输货物合同无单放货纠纷案详析
    2000年3月1日,浙江aa服装集团公司(下称aa公司)与香港BTA公司签订5000件皮夹克的销售合同,单价FOB上海价格每件116美元,总价58万美元。6月19日,aa公司委托上海新文捷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新文捷公司)作为货运代理。新文捷公司又委托bb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下称bb公司)实际承运。6月28日,bb公司签发了全套正本提单。提单载明,收货人凭香港华侨工商银行(下称华侨银行)指示,货物的交接方式是场到场等。货物运抵香港后,案外人7月4日持伪造的华侨银行保函向bb公司提取货物。因单证不符,华侨银行7月11日退单。aa公司起诉bb公司与新文捷公司,要求赔偿无单放货的货价损失58万美元。2001年4月22日,香港警方将追查到的部分货物发还bb公司。被告bb公司认为:首先,买方公司BTA公司不存在,原告与其签订的贸易合同有欺诈行为,故被申请人的货款损失不能根据其举证的贸易合同及合同项下的
    2023-06-04
    283人看过
  • 货物运输起纠纷
    峡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曹新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运输费用5000元。2008年,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应曹新平要求,用其所有的自卸货车为曹新平运输了七车水泥。同年12月20日,双方进行结算,曹新平生尚欠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运费5000元,曹新平出具了一张欠条给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此后,峡江昌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经多次催索未果,遂将曹新平诉至峡江县人民法院。被告曹新平辩称自己已支付5000元运费给原告委托收取运费的司机,因自己当时生意很忙,忘记向该司机收回欠条,并在庭审中提供了1份用于记帐使用的流水帐单以证明付清了原告的运费。一审法院认为,原告将被告货物安全准确地运送到约定地点,被告作为托运人,应支付原告运输费用。被告提供的1份流水帐单只是其单方用于记帐使用的,并未经原告委托收取运费的司机签名
    2023-06-09
    496人看过
  •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案例如何判决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基本案情】1995年11月28日,海南A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人保)投保了由印度尼西亚籍哈卡轮(HAGAAG)所运载的自印度尼西亚杜迈港至中国洋浦港的4999.85吨桶装棕榈油,投保险别为一切险,货价为3574892.75美元,保险金额为3951258美元,保险费为18966美元。投保后,A公司依约向海南人保支付了保险费,海南人保向A公司发出了起运通知,签发了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并将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附于保单之后。根据保险条款规定,一切险的承保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海南人保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该条款还规定了5项除外责任。上述投保货物是由A公司以CNF价格向新加坡B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购买的。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发货人B公司与船东代理C
    2022-04-05
    60人看过
  • 农作物水淹保险合同纠纷多久可以结案
    一、农作物水淹保险合同纠纷多久可以结案在处理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时,通常情况下,在立案之后的六个月以内便可完成整个审判过程。然而,若存在确实需要延期的特殊情况,需经由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延长,延长期限为六个月。倘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从立案之日起至审结,平均所需时间为三个月。若出现特定原因导致延长的情况,同样需经过本院院长批准,但最长只能延长一个月。在一般情况下,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即可完成所有相关的审理工作。然而,对于某些较为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最多可达六个月。而对于那些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此类合同纠纷,则在立案之后的三个月内便可完成审理工作,且最晚不得超过四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
    2024-07-18
    473人看过
  • 蔡桂木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贵港办事处水路运输货物保险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原告:蔡*木被告:中国**洋保险公司贵港办事处(下称**公司)原告所属的陆丰市**糖业公司系由原告和马*生、陈*普三股东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属私营企业,注册资金4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食糖、副食品等内容。该公司证明,已经授权原告可以原告个人的名义作为投保人和受益人投保货物运输险。1998年12月7日,原告电话委托贵港市江北车队从广西田东县第二糖厂装运东海岭牌赤砂糖180吨经贵港装船后联运至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群星码头,并委托其办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8日,江北车队委托联运公司找船承运该批货物,该司水运部副主任冼*雁找到自称是**公司014号船的“女船主”,双方口头约定10日上午由该船在贵糖码头装运180吨赤砂糖至广东增城,运价为39元/吨。9日上午约11时,冼查看后认为其“运输证是合法、合规的”;下午3时30分左右,冼又打电话给**公司核实014号船情况,**公司办公室
    2023-06-12
    295人看过
  • 处理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措施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承运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如无过错或者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未完成委托事项的,承运人可以不承担责任;2、如果是托运人的货物包装和产品缺陷造成的,导致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腐蚀、污染、损坏和人身伤亡,托运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由于受托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
    2023-07-07
    384人看过
  • 华联粮油诉华安财产保险海上货运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情」原告:深圳华联粮油贸易公司(以下简称粮油公司)。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1997年10月27日,粮油公司与瑞士迪高谷物有限公司(DECOMS.A)签订买卖合同,向后者购买12,000吨(可增减10%,由卖方选择)散装黄豆粕,约定货物价格为中国蛇口或赤湾港CFRFO(成本加运费,不负责卸货)每吨280.6美元,加开立信用证期间的利息后每吨286.6美元;装运期限为199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豆粕的蛋白质含量为45%基准;含水量最多12%.之后,粮油公司按发票单价每吨286.6美元计付了货款。1997年11月25日,粮油公司为上述进口豆粕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保险单,该保险单正面记载:运输工具为“仁达思”轮;起运日期为1997年11月26日,自印度至中国蛇口;保险货物为散装印度产黄豆粕12,000公吨(10%增减);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
    2022-12-08
    456人看过
  • 百万货运合同纠纷案的启示
    大家常常用没有功劳难道还没有苦劳吗?来形容自己实际上已经有付出,但最后却没能得到相应回报,甚至还有可能赔上本钱。对于这种情况,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如果大家不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加强,还真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金履快运有限公司就遇上了这种情况。事情是在2006年7月,原告金履快运有限公司受被告四洋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委托,将天津一汽某停产车型的汽车零部件,从分布在全国28个省的169家经销店的779箱在库零配件运回天津仓库。原告依约履行完具体运输工作后,向被告四洋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结帐时被拒,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审理中,被告四洋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辨称:我们发现779箱零部件中有24箱丢失,其余755箱零部件中有620箱未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包装的620箱零部件中有120箱发生了破损。所以不同意付款,而且要求反诉原告赔偿200个部件类别的2748
    2023-06-09
    336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分为哪几类
    1、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承运人的过错造成的,如积载不当、操作失误、运具选择不当等。另外,还有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灭失,应根据风险分配原则分担风险。3、延迟交付纠纷。这是指因承运人在合同约定期限以后进行交付而发生的纠纷。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因承运货物发生交通事故;因积载能力而必须将货物延迟发送;因过失造成中转滞留;因某种原因而绕行导致发生纠纷。4、运杂费纠纷。这是因为托运人或收货人的故意或过失,未能及时或全额交纳运费,以及因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其
    2023-03-26
    447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处理意见
    关于实体审理的若干问题(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与承运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以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承担举证责任;承运人对《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3、赔偿额的确定:(1)约定标准。即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赔偿数额;(2)法律规定的补充标准:一是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二是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认;三是依照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3)法律、行
    2023-06-15
    172人看过
  • “富阳3号”船舶货物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潮安市文慈银发五金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1996年10月14日,**公司作为买方,与**财产香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委托**钢铁有限公司以**钢铁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公司从**公司购买的10000吨钢材年月日,**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同意买方**公司购买10000吨钢卷元(增减10%)卖方**SteelCo.,Ltd;装运日期为1996年11月,装运港为远东港,卸货港为中国汕头,买方负责保险;单价为每吨278美元,中国汕头成本加运费总额为2780000美元;付款条件为90天见票可撤销信用证,必须在1996年10月31日或之前开立;其他规定应按照一般惯例执行。本合同未规定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也
    2023-05-07
    460人看过
  • (日本)西谷会社诉青岛人保公司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所以青岛人保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主张成立。由此亦不再确定本案保险标的具体损失数额;西谷会社在保险标的损失之外请求的所谓工期延误损失,不仅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也并不属于本案保险承保范围之内的损失,要求青岛人保承担其为这次事故及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鉴定、差旅、律师及诉讼等费用)的请求,由于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照《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驳回(日本)西谷商事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0025元,由(日本)西谷商事株式会社负担。
    2023-06-05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物保
    词条

    物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 更多>

    #物保
    相关咨询
    • 国际货运合同纠纷案由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7
      这是典型的FOB项下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如果我没有估计错误的,这个在德国目的港的清关公司属于中国货代在目的港的放货代理,由于该代理的行为,导致你们的合作伙伴的德国公司面临遭到德国海关处罚。故该德国公司可以要求中国的货代公司予以赔偿。 但是,根据有损失才能有主张的原则,德国公司必须在接受处罚后向中国的货代主张赔偿权利。这个案件的案由应该是“其他与货运代理合同有关的赔偿纠纷”,只能在货代公司所在地或起
    •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9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赔偿限额根据中国民航局1996年制定的《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第45条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二)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货物
    • 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价值约定与运输价款不一致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9
      1、B更透露D欠下C運費未清,說明若D向C繳清欠款,B便願意更改。這樣做法有否違法? 答:僅僅只是透露這種說法,沒有證據證實,您想以此來論理缺乏依據,何況現在貨實際已經發出,討論此沒有意義。 2、因貨櫃滯留港口的費用,B向A說的價錢為真正收費的十倍,B濫收碼頭費用是否合法? 答:雖然沒有見到您的資料,但我初步判斷滯留港口的費用不會高達正常收費的十倍,因此,B的此種說法沒有依據,貴司可以要求B提供
    •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3
      现如今,随着快递行业的不断发展,在生活当中有一些专门的物流公司。一般物流公司在运营的时候,都和商家签订的有具体的物流运输的合同。那么遇到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怎么办?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适用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6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始发地、是指货物运输的发运地或者旅客乘运地。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到达地。 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到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都可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得无故推托,应当依法受理。对两上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由最先受理的人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