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无偿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0:14:44 138 人看过

一、哪些无偿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一)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的房屋一间,用于办公。使用期限,使用期限为5年。自2010年5月1至2015年4月30日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义务,使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协议解除,在使用期内,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其它,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至2015年4月30日,如房屋使用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20xx年5月2日

三、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有效的。

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本市路号室出租给乙方无偿使用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装修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按账单如期缴纳并保留单据,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至租赁期满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检查。屋内设施如属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属乙方人为原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甲方责任:

1、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2、不得无故收回房屋;

3、责屋内设施正常保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负责:

1、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不得人为破坏屋内设施,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按时交纳各种应承担的费用,不得拖欠。

(七)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方和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房屋空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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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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