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6:20:08 498 人看过

一、商业贿赂行为有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有:经营者为销售商品或购买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或接受经营性服务,采用财物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经营者为了上述目的以其他手段进行的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受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

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三、商业贿赂金额多少为定罪

在商业贿赂罪中,受贿罪数额达到5000元就可以判罪量刑了,行贿罪中,个人进行行贿的,达到1万元,单位行贿的,达到20万元可以进行判罪量刑了,以上的数额标准是起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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