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征求意见稿)》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是落实《办法》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活动的具体操作规程。
新的《指导规则》在《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京政办发[2008]54号)基础上进行了丰富和修改,重点围绕业主大会成立难、筹备难、备案难、决策难、换届难等核心问题,结合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以解决业主大会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协助、指导业主正确行使共同管理权利,建立权责一致、依法有序地业主自我治理机制,同时规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行为。
明确业主大会权责一致的物业管理主体地位。业主大会是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法行使物业管理区域内共同管理权利的自治组织,既享有决定物业管理方式、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制定修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物业管理权利,也需要承担物业管理责任,特别是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安全的检查工作,负责治理房屋建筑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本市试行业主大会登记制度。业主大会成立、完成备案手续的,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办理登记。
提倡公益律师进社区,为业主大会成立和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提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具有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的律师担任筹备组组长,指导、协助业主依法、合规、高效地组织筹备组工作,同时规定组长在筹备组中没有表决权。
建立业主委员会委员定期更换制度,减少业主委员会换届纠纷。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委员任期最多不超过六年,每两年定期改选部分委员,连选可以连任。此项制度设计取消了业主委员会的届别制,可以保障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并减少业主委员会因换届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建立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为业主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减少对业主大会决议真实有效性的争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业主可以通过公共决策平台进行决策。在对临时业主大会会议提议法定人数产生争议时,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公共决策平台进行核查。公共决策平台的使用,可以排除业主参与共同表决事项的时间、空间障碍,在保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帮助业主更快捷、更便利进行业主大会决策。
规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助、指导和监督行为。《指导规则》不仅是对业主开展业主大会成立活动的规范,对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的进行指导、监督工作的也提出了要求,业主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年年1月起施行
266人看过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条件
362人看过
-
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实施方案
215人看过
-
深化我国业主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制发
235人看过
-
北京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31人看过
-
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61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全体业主委员会的支付机构分别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9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条件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4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
-
政府、开发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政府与开发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协调与被协调的关系。开发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所作的决定和从事的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的有关规定。业主是建筑区划中的主人。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基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产生的,由全体业主组成,是建筑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因此,只要是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就
-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召开业主大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9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第十三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对罢免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事由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作为居民委员会、房产办事处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对业主委员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协调好小区业主关系,从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什么关系?广西在线咨询 2024-08-26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