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回家遭黑手#160;遇害女工伤认定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7:30:16 214 人看过

19岁的小军(化名)为午夜加班回家途中不幸遇难的母亲而在哭泣,他在房间里拉了一晚上小提琴。深夜,一曲曲旋律忧伤的哀乐回荡在夜色里。“姐姐遇难后,正在内地上大学的小军精神都快崩溃了,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爱妈妈,她却不幸遭此劫难。而一年过去了,姐姐遇害是否

19岁的小军(化名)为午夜加班回家途中不幸遇难的母亲而在哭泣,他在房间里拉了一晚上小提琴。深夜,一曲曲旋律忧伤的哀乐回荡在夜色里。

姐姐遇难后,正在内地上大学的小军精神都快崩溃了,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爱妈妈,她却不幸遭此劫难。而一年过去了,姐姐遇害是否算工伤问题,仍然没有定论,我们想知道这是为什么。近日,遇害者的妹妹,来到本报。

2006年12月4日23时许,哈密三道岭煤业集团基建处工程师蔡女士,像往常一样加班后徒步回家。

突然,一条黑暗的胡同内窜出一名年青男子,他用绳子勒住蔡女士的脖子,将蔡女士拖至附近一旧楼处,抢走其挎包内400余元现金、一部红色三星手机和工行卡等财物后,逃往内地。

蔡女士的妹妹说,事发当晚,姐姐未回家,家人预感到可能出事了,大家分头寻找。半个月后,凶手被抓获,他供出姐姐尸体埋在三道岭电厂煤堆中。

工伤认定犯难

事发后,他们去姐姐单位,替姐姐申请工伤认定。当时得到答复:需要法院判决后,再认定蔡女士是否因加班直线回家途中遇害的。

就这样,一晃快一年过去了。去年底,凶手被判处死刑,法院也认定蔡女士确因加班回家途中遇害。

随后,蔡女士的妹妹拿着相关材料到姐姐单位要求认定,单位出了相关证明,并表示单位会出面去申请。

到今年3月份,蔡女士的妹妹终于拿到全部资料到哈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时,才被告知,已过申请时效,不予立案。

等了一年多,最后却只等到这个结果。蔡女士对记者说,姐姐是为单位工作遇害的,为啥不能认定为工伤?

认定存在争议

像蔡女士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记者特采访了相关专业人士。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刘姓工作人员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畴,而蔡女士案是一起刑事案件,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之中,其家人只能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超出时间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在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

新疆世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雷:我认为本案中蔡女士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上下班必经之路为工作场所的法律延伸,即上下班必经之路亦为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因受暴力侵害而死,当然算因公而亡。另外,蔡女士是因加班后回家途中遇害,而劳动者从工作岗位回到家里,这才意味着一天工作真正结束。

蔡女士下班回家途中遇害,其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认定不成后的过错赔偿。首先单位在一位女性工作到午夜,而没有想到派车或派人护送其回家,从这一点上,单位未尽到基本的看护责任,所以单位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一半费用给受害者家属。

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法律系主任陈彤:个人而言,我倾向于李雷律师的意见。因为劳动法就其立法本意而言,就是要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局限于法条中某些狭窄的词句要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8: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加班相关文章
  • 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工伤如何认定?
    一、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工伤如何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须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两个基本条件,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内突发疾病死亡,还须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条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及,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
    2023-06-04
    345人看过
  • 遭遇工伤认定难题,公司不作为怎么办?
    认定不下来,不属于工伤,按非因工负伤办理。工伤认定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工伤不能认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司不给报销怎么办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
    2023-07-03
    56人看过
  • 水电问题迟难解决业主维权回家途中遭遇黑砖
    昨日,武昌关山一路保利花园二期,一名业主因水电问题迟迟没获解决,与其他业主维权后,在返家途中,突然遭到3名不明身份男子砖头袭击。伤者姓刘。据其称,他和其他300多户业主入住该小区后,便发现经常停水停电。为此,他们曾多次和物业公司协商,没有结果。为此,他们找到该小区开发商,要求对方解决经常停水停电问题。然而,两次协商后,问题仍没解决。为此,他和其他业主约定,每个周末,在该小区售楼部附近散发传单。昨日上午9时30分,他们照常在该小区售楼部附近散发传单,发现有3名身穿红色T恤的青年男子在一旁观望。他们也没有在意。上午11时许,众人散发完传单,各自回家。他走到家门前时,突然看到3名身穿红色T恤的青年男子站在一边。他故意绕开。不想,刚走几步,身后便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头部就挨了几砖。他当即倒在地上。爬起来后,他发现3名男子已逃出很远,便不顾疼痛,追了上去。同时,他请求小区保安一起追抓3名男子。该小
    2023-06-10
    222人看过
  • 女工下班摔瘫申请工伤认定遭拒
    下班时突遇祸事,摔成重伤二级,玩具厂女工刘某英从此坐上轮椅,却遭单位2万元签下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至今缺医少药的她,走上维权之路,与工厂的多次交涉未达成赔偿,她寄希望于工伤认定。可是,劳动局却以车灯照射摔伤不属交通事故为由屡次拒绝,终造成超出申请时效。4月15日,刘某英把萍乡市劳动局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劳动局对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予以受理和认定。目前,此案在萍乡安源区法院进一步审理当中。事发女工下班遇祸事成伤残二级2007年2月4日晚10点左右,家住萍乡芦溪县上埠镇的刘某英和同事冯某莲结伴骑自行车回家。两人行至聂家店与涣山村路口时,突然,迎面开来一辆汽车,车速极快,汽车强烈的灯光刺射着她们的眼睛,为避让汽车,两人一起掉入路旁一个深坑,冯某莲轻微摔伤,刘某英却当场晕死过去。经抢救,刘某英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只能靠轮椅行走。2008年3月21日,经萍乡市司法鉴定中心两次鉴定,刘某英被鉴定为
    2023-06-08
    53人看过
  • 私自替班遭遇事故能不能认定工伤?
    [案例]2006年9月,××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工地,承包给公司员工廖××管理。2006年11月2日上午10时,龚××来到××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工地,未经公司管理人员招用,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和29号桩机的承包人均不知情,更未同意过顶替原29号桩机工作人员孙××上班。当申请人工作至12时30分,不慎脚被拉混泥土的拖拉机的料斗压伤。××工程有限公司将其送医救治,并支付全部的医疗费用。但双方就是否属于工伤和工伤待遇产生纠纷。为此,同年11月7日,龚××申请工伤认定。[问题]龚××受伤能不能认定工伤?[评析]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工伤认定”中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或视同工伤……。明确了工伤认定的主体应是该单位的“职工”。所谓单位职工,是指依法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或
    2023-06-10
    256人看过
  • 遭遇到外界暴力伤害可以认定工伤吗
    劳动者遭遇到外界的暴力伤害,如果具有在单位工作时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则一般不能够认定为工伤。一、试用期摔骨折单位能辞退吗试用期摔骨折单位不能辞退。以下情况应该被认定为工伤: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试用期没签合同期间伤了算不算工伤?试用期未签合同受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属于以下情形
    2023-06-24
    47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争议:返城遇车祸为上班还是为回家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那么周一凌晨,在看望父母的归途中发生车祸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亡)呢?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审理后,认定白班员工在凌晨遭遇车祸,即使是跨城市归途,也不属于合理的上下班时间。2012年6月30日,乌鲁木齐市民林某和妻子张某去新疆昌吉州奇台县看望父母。7月2日凌晨1时20分许,林某乘坐张某驾驶的轿车返回乌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林某当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据了解,林某于2008年8月4日跟新疆某地产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5年,林某从事监理工作,每天工作7.5小时,每周一至周六工作。2013年6月,张某向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林某工伤(亡)认定申请,张某称:林某为了赶单位晨会,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死亡。随后,张某向乌市劳
    2023-06-08
    63人看过
  • 女工遭遇车祸身亡手机短信锁定工伤
    作者:郑春笋高咏梅中国法院网讯山东德州一名女工在车祸中不幸遇难,这天她是正在休班还是在下班途中死亡?近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死者手机发出的短信和通话时间记载,终审判决维持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的决定。2008年7月17日7时10分,在德州市陵西路与共青团路交叉路口西侧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德州某机床公司女工张某被一辆拖拉机变形运输车碾轧致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的丈夫申请认定工伤。经查,从时间上看,张某发生交通事故是上午7时许,正在上班的合理时间段内;从路线上看,根据德州市区的实际地形,涉案交通事故地点位于张某的住所到工作单位的合理路线上。德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张某系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张某之死为工伤。对此,德州市政府亦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予以
    2023-06-10
    474人看过
  • 下班搭乘车辆遭遇事故,认定为工伤吗?
    王某是苍山某公司的后勤职工,2010年8月20日,王某的朋友到公司找他,下班时王某便乘坐朋友的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左腿受伤,住院治疗1个月,经鉴定为10级伤残。出院后,王某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的,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应该承担医药费、支付停工留王某是苍山某公司的后勤职工,2010年8月20日,王某的朋友到公司找他,下班时王某便乘坐朋友的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左腿受伤,住院治疗1个月,经鉴定为10级伤残。出院后,王某认为自己是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受伤的,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应该承担医药费、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10级伤残待遇,但公司认为王某是乘坐朋友的车发生车祸受伤的,故不是工伤,不能按照工伤的标准支付其待遇。双方就此问题多次交涉未果,王某便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项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上下班途中
    2023-07-02
    330人看过
  • 试工回家遇车祸法院认定算工伤
    赵某到泰兴一家服装公司试工首日,回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服装公司认为,他们与死者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工伤赔偿。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死者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10年9月6日上午7时许,该公司生产副厂长张某用公司老总的手机打电话给赵某,约他到服装公司试工。赵某在公司待到当晚8时30分左右,才从公司回家。晚上9时10分左右,赵某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服装公司否认与赵某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赔偿。赵某的家属根据赵某生前与服装公司的通话记录,向泰兴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确认服装公司与赵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今年4月7日,该委员会作出裁决书,确认赵某与服装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服装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审理中,服装公司代理人称,出事那天上午,生产副厂长张某是给赵某打电话,约他到公司看一下,但没有做工,而是在那里等老板。赵某仅仅是到公司试工,公司与赵某不
    2023-06-05
    79人看过
  • 个人遭遇核辐射伤害难获理赔
    9级的强烈地震不仅给日本带来了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更令人关注的是,其核电站损毁可能导致的核辐射伤害。日本保险业在第一时间达成理赔共识,会为地震造成的巨大损失埋单。如果个人遭遇了核辐射伤害,是否也会有保险公司愿意理赔呢?在日本的东北人数量不少,居住在震区附近的也有相当的数量。国内尚有保单的他们,如果遭遇了意外能否得到理赔,如果受到的伤害是由核辐射带来的,是否可以得到相关理赔呢?太平人寿的保险经理沈广义表示,正常从国内投保短期出国的投保人,这里有可能涉及到两项负责,分别为身故负责和医疗负责。身故负责的情况可以正常按照合同理赔。但是医疗负责方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就比较困难,因为两个国家的医疗费用核算标准不一样。很可能出现医疗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实际投保只有1万元人民币的情况。通常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理赔的数额。长期出国的投保人如果遭遇了意外,保险公司方面通常也按照短期出国的情况,相互参
    2023-04-23
    225人看过
  • 遭遇家暴认定困难,家暴维权有举措有哪些
    遭遇家暴认定困难,家暴维权有举措有哪些一、向基层组织寻求帮助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向居委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是所在的单位提出请求,请他们介入,居中进行劝阻、调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当事人所在单位对于受害人提出的请求,应当给予劝阻、调解。二、要求公安机关的介入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拨打地110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面予以制止。如果是受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是邻居发现受害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也可以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出面予以制止。如果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已经依法构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还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并将立案侦查的材料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三、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对于公安机关认为的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向人
    2023-05-06
    70人看过
  • 上班生病后回家是否认定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上班生病后回家是否认定工伤上班生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回家后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职业病,一般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要怎样走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
    2023-06-17
    35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下班回家是否符合工伤标准?
    员工工伤康复期间是可以回家休养的,但是需要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并且需要携带医院的疾病证明书到单位请假。员工工伤,在出院之后是否还需要休息是由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来定的,所以员工没有请假的情况下,单位是不知道员工的具体情况下。员工需要向单位请假。而在请假期间员工在哪里休养是没有规定的由员工自行决定。自身疾病算工伤吗除职业病以外的自身疾病不算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属于工伤范畴的情形包括: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2、在进行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意外受伤;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除职业病以外的自身疾病均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
    2023-07-04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加班
    词条

    加班是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 更多>

    #加班
    相关咨询
    • 加班后下班途中遭遇暴力伤害,是否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所以,你所说的情形很难认定为工伤。但你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要求侵害方损害赔偿。
    • 下班回家途中工伤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回家的楼梯上摔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7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职工下班回家,在回家的楼梯上摔伤,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
    • 上班期间遭意外伤害员工是否该认定工伤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3
      1、首先,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意外伤害,并且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工伤。但是,因为员工早退,所以要确认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 2、其次,当前法律并未明确“上下班途中”为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所以实践中会认为早退属于“上下班途中”。因此,员工早退,并且时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积极去申请工伤认定。 3、最后,受伤员工早退,
    • 提早下班路上遭遇车祸可否认定为工伤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4
      提前下班路上出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 因此,劳动者提前下班,如果是经过单位许可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