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保险公司的保证金可以动用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7:02:27 438 人看过

保证金在外资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时可以动用,除此之外不得动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外资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中国保监会指定的银行;保证金除外资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外资保险公司的清算怎么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外资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解散。外资保险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二十七条外资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中国保监会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依法撤销,由中国保监会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内容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第二十九条外资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保监会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外资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中国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三十条外资保险公司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未清偿债务前,不得将其财产转移至中国境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06: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督
    1.组织形式目前世界各国除英国等极少数国家、地区外,均已禁止个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经营者必须是法人组织。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两类。公司制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相互公司等形式,非公司制包括保险合作社及其他类型的互助团体。2.对保险企业设立的审批各国保险监管制度均规定,设立保险企业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方准营业。申请时要提交资本金的证明,以及有关企业的章程、负责人资格、有关条款、费率、营业范围等文件、资料。3.停业清算保险企业可能因经营不善而破产,也可自行决定解散或与其他保险企业合并。正常解散或合并时应该清偿全部债务或将保险合同全部转让。因经营不善、严重违法或负债过多而停业破产时,除按破产法规定处理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清算程序;保险主管机关可选派清算人员,直接介入清算程序,但一般都尽量帮助保险企业改善经营条件,使其免于破产
    2023-02-23
    325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可以退社保的情形
    1、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颁发实施后,养老保险除了在职死亡、出国定居、重复缴费等情况下,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选择退保。如果你符合退出个人账户条件的,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交部分的(如果你是个人缴纳社保的,自己缴纳的属于统筹部分是不能退的,只能退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虽然不能退,但是你可以根据你的个人情况进行续保或者转移。2、我们都知道想要领取养老金的话是要累计缴纳满15年。但有些小伙伴如果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没有累计缴纳满15年,而本人又不愿一次性补足差额的时候,是可以拿回自己缴纳的社保的。其实大家可以放心,你退休时没有缴纳满15年的社保,虽然国家不能按月给你发放养老金,但国家不会黑掉你已经缴纳的部分,有关部门会将你缴纳的个人部分一次性退还给你。3、军人退伍参军前如果已经参加社保并建立了个人账户了,那么在退伍时如果采取退休、给养方式安置时,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缴纳部
    2023-04-02
    361人看过
  • 不可以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有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负责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和辅导,经尽职调查核实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是、准确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一下内容:(1)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公开
    2023-06-13
    218人看过
  • 保险可以被继承的情形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有关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在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情形下,保险是可以被当作是遗产来继承的。对于保险被认定为是遗产的情形,首先需要看死者是否留下了与保险继承有关的有效遗嘱,若是不存在,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置保险了。一、法定保险受益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1、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①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
    2023-06-28
    107人看过
  • 《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罚款5至30万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罚款5至30万的情形包括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违反规定与其关联企业从事交易活动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外资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二)违反规定与其关联企业从事交易活动的;(三)未按照规定补足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的。投保应该怎么选择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公司。买保险就是买服务,扩大保险公司间差距的将是服务品质。一家好的保险公司,必须是处处为投保客户着想。比如理赔能做到公平、公正、迅速。代理人又具有良好的保险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售后服务到位,公司还能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如契约转换、海外急难救助,咨询等。从客户
    2023-06-15
    224人看过
  • 警惕外资隐形控制中资保险公司
    2000年以来,部分实力雄厚的境外跨国金融集团通过参股我国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形式,逐渐成为相关保险公司的大股东,并且通过笼络中小股东、提供高级管理和技术专家及运营技术的形式,施加对于公司运行和发展的影响。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持股比例达到25%属于中外合资企业,就要按照外资企业实施监管。在金融服务业,为了鼓励外资进入市场,我国对于外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护本国金融企业,我们也对于外资金融服务业实行经营限制。因此,一些具有长远投资目标的境外跨国金融集团在进入中国保险业的战略选择过程中,采取了深思熟虑的策略:其一,选择那些成长性较好、股权相对分散且民营资本居多、希望获得资本和技术双重支持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作为参股对象;其二,在不突破25%的法律界限内谋求成为第一大股东,努力保持企业的中资身份,利用市场开放初期中资企业具有的政策优势和缺少资本与技术的劣势,帮助企业迅速实现优质区域市场的扩张
    2023-04-23
    474人看过
  •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是多少
    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七条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应当由其总公司无偿拨给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中国保监会根据外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提高前两款规定的外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不同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
    2023-04-30
    290人看过
  •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起诉保全车辆交的保证金?
    赔偿数目不涉及使用保证金的,案件结束以后,可以申请法院全额退还;如果保险不足以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法院会执行保证金的款项,执行完毕以后,保证金仍有剩余的,法院会退还给;不足的部分,还需方继续交纳剩余的赔偿数额。交通事故保全车辆时限法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实施条例来看,并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的权力。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而有的肇事者取回肇事车辆后就对事故的处理以及受害人的赔偿持消极心态,甚至杳无音讯。而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保全虽可在起诉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
    2023-07-19
    485人看过
  • 保险监管机构可以接管保险公司的情况
    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1.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保险公司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恢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2.接管组织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予公告。3.接管期限届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4.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接管终止。5.接管组织认为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保险公司破产。
    2023-04-23
    98人看过
  • 外国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什么样的保险业务
    1。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2。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3。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和主保单保险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依法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二)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等。外资保险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和整体政策性保险业务。第十七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经营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一)分保;(二)分保。第十八条外资保险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经营地域范围和服务对象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外资保险公司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保险业务。《中华人民共
    2023-05-31
    333人看过
  • 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
    一、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1、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3、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4、对于在收费停车场被盗窃的车辆,尽管投了全车盗抢险,保险公司依然不会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既然停车场是收费的,那么就有看护保管好车辆的义务。5、“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
    2023-04-27
    385人看过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什么情形外,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
    2023-03-31
    280人看过
  •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形式如何确定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的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六条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和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其设立形式、外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外国保险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合资寿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
    2023-06-15
    320人看过
  • 保险公司需要垫付的三种情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保监会解释说,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需具有一定条件。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据透露,由于《条例》颁布到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仍有几个月适应期,目前保监会正在全面推进财产保险公司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条款制定、
    2023-03-30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治安处罚拘留可以保外就医吗?保险公司交的?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证金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
    • 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是外商独资的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31
      根据《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外国保险公司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合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人身保险碃饥百渴知韭版血保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寿险公司),其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
    •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情况是什么?第一,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修理厂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第二、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在保险合同中有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三、驾驶员未经年审不赔偿驾驶员未经年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第四,车撞到家人不赔偿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说,第三者排除四种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
    • 公司可以以社保和工资的形式证明劳动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2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此外,还可参考以下凭证:出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身份证明文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词等。
    • 保险公司在保险活动中可以拒赔哪些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保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