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股权时是否能够避免承担之前的债务
收购股权可以不承担之前的债务。
应当通过双方协商按转让协议进行处理,得到原债权人的同意就可以不用承担之前的债务。一般来说,转让协议仅在出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股权收购的特点是什么
股权收购的特点是:
1.收购股权的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收购对象包括目标公司有表决权的流通股票、可转换成有表决权股票的公司债券、认股权利证书、优先认股权证等有价证券。
3.目标公司既可以是已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也可以是尚未挂牌交易、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
4.收购者是公司或企业、财团等,个人不得作为收购者。
5.收购活动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股权收购的方式有哪些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
2.故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压力的收购方式,应当指出,虽然这种收购方式被称为“恶意收购”,但并不违法。
3.善意收购:即收购者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就与目标公司进行沟通,使之在心理上有足够准备后,再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方式。
4.标购:指收购者不直接向目标公司董事会发出收购要约,而是直接以高于该股票市价的报价,向目标公司股东进行招标的收购行为。它又包括两种方式:
(1)部分标构:即收购者就其所要持股的份额,直接向目标公司股东发出标购。如果投标股份超过招标数量,则应依据股东平等原则,由收购者按比例向投标者收购。这种方式多采用现金进行。
(2)兼并标购:指收购者持股达到相当比例后,如果目标公司少数股东拒绝投票其持有股份,则标购者仍可以进行兼并,同时可对剩余的少数股份依法进行强制收购。兼并收购多采用以现金报价收购控股部分,以有价证券作价收购剩余股权两种方式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n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二)意思表示真实;\n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债务人是否能够承担股份的债务义务?
296人看过
-
股东入股之前公司的债务是否承担?
335人看过
-
购买公司股权是否承担之前债务,股份转让有哪些
221人看过
-
股权收购后债务由谁承担
50人看过
-
债务承担约定是否能够对抗债权人?
440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用承担公司之前债务吗
101人看过
-
变更法人之前是否能够逃避债务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变更法人不能逃避债务。 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例如公司因合并而办理变更登记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来承继。如果变更的是法定代表人的,债务仍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
-
-
变更法人,怎么样才能避免之前债权债务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0展开全部其、公司具独立格般情况公司外行权利、义务由公司承担定代表并承担主体(关合同作连带保证除外)其二、股东、定代表变更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继续存续权利义务承担式变其三、需需要承担责任要看合同约定约定没归责情形则与
-
如何避免公司债务让股权人承担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1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对公司认购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
公司是否能够收购股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0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的一种方式。指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直接或间接收购,认购发行的新股,或者要求委托书领导公司的经营权,使目标公司成为收购者的投资业务,目标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由公司承担,资产和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