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4:12:38 149 人看过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其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其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三、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

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公司法有没有规定股东限制股权转让的权限啊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限制的规定: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公司法对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3-08-10
    346人看过
  • 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023-04-27
    316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如下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含义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由于主观或者客观的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以获得所需资金或者退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即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一般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几种情形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引起股权转让的情形有以下几种: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也没有其他任何限制。(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023-03-04
    108人看过
  • 公司债权转股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债权转股权的方法有哪些1、根据是否属于国家财政资金,可分为政府债权转股权和非政府债权转股权;2、根据是否属于国家商业银行的资金,可分为政策性债权转股权和商业性债权转股权;3、根据是否属于存量资产还是增量资产(金),可分为存量资产债权转股权和增量资产转股权;4、根据是属于可转换债权还是资本公积,可分为可转换债权转股权和资本公积转股权;5、根据企业登记过程的不同情形,可分为设立时的债权转股权、经营中(购销往来款,仅指直接负债)的债权转股权和破产重整中债权转股权。二、债权转股权的注意事项1、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得分期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2、公司债权转股权,工商登记时债权转股权部分的出资方式登记为债权。3、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合同,不包括赠与、借用合同等单务合同,也不包括劳动、劳务、保险等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4、金
    2023-03-30
    5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
    公司法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2023-07-04
    79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份有哪些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对人身安全的保护,不应当背离维护股东利益的宗旨《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其股份,即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约定转让后,其他股东也可以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限制非股东股权转让的原因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它既有公司企业的资本合作,也有合伙企业的人力合作。西方一位公司法学家曾经说过,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是以公司形式存在的合伙企业。就像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一样,股东在相互信任和一致追求的基础上共同出资成立公司。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他人,可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简言之,《公司法》规定的限制非股东转让股份的目的是保护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性,但在进一步探讨保护公司人性的目的时,不难发现,保护公司人情合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增进股东利益。问题是,过分强调对公司人格完整的保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损害股东的利益。在我国的公司
    2023-05-07
    471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有哪些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义务有:(1)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认购的出资额;(2)出资填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3)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一旦公司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无权收回其投资;(4)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5)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一、公司成立后的发起人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下列民事责任: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发起人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2、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3、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抽逃出资
    2023-06-21
    228人看过
  • 结合法律规定和法务实践来看有限责任的公司股权转让须注意哪些问题
    一、股权转让因受让方不同而条件不一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限制的,既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也无需召开股东会,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股权转让将直接适用该特别规定。故公司股东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在公司章程中特别约束股权转让行为。二、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1、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
    2023-04-27
    474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代理人有法律责任吗
    1、股权转让中委托人法律责任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一般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代理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根据内容造成的损失及关联性,承担相应责任。2、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
    2023-02-16
    336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限责任公司版)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第三章有详细的法律规定。结合法律规定和法务实践来看,有限责任的公司股权转让须注意下列四大问题。一、股权转让因受让方不同而条件不一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只要转让方和受让方达成一致,此类型的股权转让是不受限制的,既无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也无需召开股东会,公司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但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要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如公司
    2023-06-09
    197人看过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有何异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由转让原则是法律限制的例外。(一)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上市交易,行政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一)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除因司法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股份变动外(二)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除因司法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的股份变动外(1)董事在任期内转让的股份,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说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足额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
    2023-05-07
    245人看过
  • 证券公司股权转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2004年8月28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旧证券法》第三十七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职期间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股东,不得收受他人送出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自持有股份达到比例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必须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如果是上市公司,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下列人员是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一)董事、监事、经理,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的副经理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三)发行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
    2023-05-07
    477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能否马上再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能马上再转让。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一般流程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
    2023-08-02
    196人看过
  •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有下列种类: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4.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一、如果收购股份签字有效吗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不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合同约定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股权转让合同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实际转移的问题,也就是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从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时起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还要合同双方的适当履行,股权转让才能实现。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或不生效,股权转让肯定不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是确定了转让方与受
    2023-06-27
    89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以实现公司股东权利的转移的行为。包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两种方式。当股东决定股权转让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份变更、权利变更、权益变动等事项,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更多>

    #公司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对股权转让效力有哪些法律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9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8
      第七十二条【股权转让的一般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您可以通过转让股权
    •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中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限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3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2
      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是很常见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收问题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博超律师解析。
    • 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条件? 股权转让的法律责任和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8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