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
(二)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有三,其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其
二、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
三、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中的打击报复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证人,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打击报复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打击报复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量的罪处罚,因此按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打击报复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量伤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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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打击报复证人犯罪有什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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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罪标准化举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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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我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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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打击报复证人罪?打击报复证人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如何区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庭审方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证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相应的保护证人的力度也必须大大加强。任何人实施对证人打击报复行为的,都可能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在打击报复证人罪中,证人不仅仅是指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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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打击报复证人罪一般会有哪些惩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打击报复证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打击报复证人情节严重的,为量刑上的考虑因素(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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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犯罪行为如何认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3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既遂刑事责任是: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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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打击报复证人罪犯构成犯罪的原因?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10《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没有设定情节要求,根据此规定,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法律将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要求。构成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如果有打击报复行为,情节无关,危害结果无关,并非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情节明显没有轻微危害,不认为是犯罪。该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因此,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的,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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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正确主体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1这项罪名的犯罪主体和客体是不一样的,犯罪的主体需要是自然人,而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国家机构的正常管理活动,符合这项罪名的认定条件之后,需要对行为人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