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
为全面总结国资委成立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部署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国资委于2008年5月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到2010年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企业法制工作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中的保障促进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为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按照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三年目标的内涵
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以“一个核心,三项指标”为主,即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中央企业应当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作为今后三年加强企业法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项指标”,一是组织保障,即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二是业务要求,即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时间跨度是2008-2010年期间。三是检验标准,即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
落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创新企业法律管理模式,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依法管理和保护,严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法律审核,切实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全面落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职能,实现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力争到2010年底,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独立职能部门的比例达到70%;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达到70%;中央企业全系统法律人员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比例达到70%。
二、明确三年目标的有关指标要求
(一)关于重要子企业。是指在境内、外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并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下属重要经营单位。以2007年度会计报表为依据,列入重要子企业范围的企业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的合计占集团公司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中央企业可以按照上述原则确定重要子企业的范围。
-
开展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
187人看过
-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改制中金融债权债务落实工作的通知
335人看过
-
关于中央企业报送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65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会计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432人看过
-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事故调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133人看过
-
关于加快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434人看过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而言,是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有法人组织内部设立的法律机构工作人员和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之分。狭义的法律顾问,即是指后者。... 更多>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具体工作内容的通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7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
-
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中共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目前各地正在部署和进行精减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工作。为了使各地在这一工作中,在处理一些具体政策问题时有所依据,除了《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中已经规定的以外,现在再作如下的通知: 一、关于精减的对象 这次精减的主要对象,是一九五八年一月以来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
-
在国企工作想知道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方式有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关于国有企业改制方式有以下几种(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
-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几条注意事项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2以下是国有企业重组的注意事项:第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重组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有企业本身不得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原国有企业投资者或者新投资者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原国有企业(50人以上)可以作为重组企业的股东。二、二。是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重组时,原企业应当进行清算、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作为出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由财政部门确认。吸收新资金的,还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
-
如何落实企业关于商业秘密的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企业确定商业秘密之后,应当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其主要内容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以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依据和标准,由于企业、单位经营性质和领域不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物也不尽一致。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据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明确哪一类事项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这是《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