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1-11-2
执行日期:1991-11-2
失效日期:1997-12-11
(1991年11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禁止大麻毒品,保护各族公民的身心健康,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禁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持有大麻毒品及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工商、海关、卫生、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查禁大麻毒品工作。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检举和揭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持有大麻毒品及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检举和揭发的有功人员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禁止大麻毒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新闻舆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族公民的禁毒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持有大麻毒品和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和打击。
第五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的禁毒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持有大麻毒品及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麻毒品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贩卖、运输、制造大麻毒品,情节轻微,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条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小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野生的大麻毒品原植物,当地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铲除。
第八条持有大麻毒品数量较大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持有少量大麻毒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种植大麻毒品原植物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吸食大麻毒品经教育不改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吸食大麻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责令限期戒除或者由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集中教育戒除;限期或者集中教育戒除后又吸食的,送戒毒所强制戒除;强制戒除后仍吸食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
送戒毒所强制戒除的,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批准。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查禁大麻毒品工作的需要,设立戒毒所。戒毒所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管理,卫生、民政部门应当配合。
戒毒工作所需经费由财政列支。
第十二条对在戒毒所被强制戒毒的人员,实行治疗戒除、思想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在强制戒除期间,生活费用自理。从事生产劳动的,适当发给报酬。
第十三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麻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大麻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掩饰、隐瞒出售大麻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的,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大麻毒品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从重处罚。
第十五条对查获的大麻毒品、大麻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以及由非法所得所获得的收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没收的大麻毒品予以销毁;罚没收入一律上缴财政,用于禁毒工作经费。
第十六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查获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大麻毒品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
318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381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若干规定》的决定
88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品牌研究所成立
74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监督检查条例[失效]
158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失效]
341人看过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违章处理材料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4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法办法的第3条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2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的管理,将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生态畜牧业,逐步推行草原生态补偿机制,采取综合措施保持草畜平衡,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利用。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时间:2010年6月1日) 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政发[2010]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考试放宽地区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考试放宽地区如下: 乌鲁木齐县、鄯善县、托克逊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精河县、温泉县、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09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