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户口能够享受征地补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05:55:54 325 人看过

一、再婚户口能够享受征地补偿吗?

也是能够享受征地补偿的。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需要双方都特别注意的是,所征地地段的双方必须都要一致,并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签订,避免造成征地纠纷。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征地纠纷怎么处理?

1、针对集体土地的征地纠纷,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方案有意见,应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经过征地前的告知、听证、征地公告发布及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后公告期内及时提出意见,并要求举行听证,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救济之后,仍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裁决后仍不服,能够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针对国有土地的征地纠纷,首先征地机关在征求公众意见的时候,被征收人就应当针对有异议的部分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征地机关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公告期间,如果对征收决定有异议,能够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仍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发布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依据征收补偿方案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针对上述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仍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再婚户口也是能够享受征地补偿的,这是因为我国的法律中对于不同情况下需要支付的征地补偿款的目和计算的方式以及最终的金额的问题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需要就补偿的问题签署一份征地补偿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出嫁女户口在娘家能享受土地补偿吗
    律师解答:可能有土地。可能有土地。如果女方出嫁到夫家,虽然说户口迁至夫家,但在夫家并未取得分配的土地,那娘家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收回的,每个人应享受国家分配给自己的那一份土地使用权,无人能有权收回。因此出嫁女户口迁出娘家依然可能享有土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2024-04-22
    70人看过
  • 妇女出嫁、离婚未迁户口、迁出户口大学生等能否享受征地补偿
    关于上列人员的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我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和国土资源部的命令都未作明确规定,所以在部分地区征收土地时对于上述人员并未做补偿,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妇女离婚后嫁到其它村庄的,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承包土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即在原村庄的承包经营权仍然享有)。对于户口迁到城市的村民,若其不属于全家都迁到地级城市市区的,则其对原村庄承包土地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既然享有承包经营权,国家征收土地的时候致使其承包经营权丧失,对其造成的损失,当然要进行补偿的,所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享有承包经营权,则其仍然具有获得补偿的权利。即出嫁妇女、离婚后嫁到别村的妇女只要其在新的村没有分得承包土地的则仍然享有征地补偿;迁出户口的学生和迁到城镇的居民若不属于全家都迁到地级城市市区的也享有获得征地补偿的权利。
    2023-06-12
    356人看过
  • 外来户能享受补偿土地款吗
    土地补偿款是对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经征收而消灭的补偿,其受益主体不是承包地被征收的个别农户,而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此,当“外来户”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也有权分得土地补偿费。《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2024-05-02
    343人看过
  • 您是否有权享受户口迁出村的征地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征地方案确定时,户籍已集体迁出村的,移民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
    2023-05-31
    486人看过
  •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不能享受土地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农村集体户口的,不能获得征地补偿。一、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哪些原则农村征地补偿应遵守的原则有: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而降低;2、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3、不能达到原先生活水平,各地区政府应增加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偿;4、征地补偿应做到同地同价;5、依法律法规进行征地补偿安置,不得违规操作。二、农村土地征收怎么补偿农村土地征收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三、城市户口可以确权农村房子吗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只
    2023-06-19
    249人看过
  • 离婚后户口没迁出还可以享受征地赔偿吗
    这个问题还要根据拆迁地的拆迁政策决定,如果拆迁补偿是按照房产和土地进行补偿,就与户籍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款归房屋产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所有。但是有些地方的拆迁是按照户籍进行拆迁补助的,那在拆迁地的所有户籍登记人都应该得到补偿。一、拆迁产权置换是否属于人口安置所谓的拆迁产权置换,就是被拆迁人不要补偿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是选择了房屋补偿的方式。拆迁产权置换不一定是按人口安置的。主要看地方政策,总的来说有三种类型:1、按户籍人口数量。户籍人口数量中排除已经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人口后,乘以人均安置面积即为总的安置面积。2、按房屋面积或宅基地面积。有的地方按照房屋面积乘以一定系数确定,有的地方则按宅基地面积的一定百分比确定。3、混合模式。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按户籍人口数量,还是按建筑面积来确定安置面积。二、拆迁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的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
    2023-04-01
    295人看过
  • 城镇户口迁到农村能享受补偿吗
    一、城镇户口迁到农村能享受补偿吗城镇户口迁到农村,一般不能享受农村拆迁补偿。1.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只要是房屋实际产权人或合法继承人,都可以享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2.宅基地的使用权并不随着户口的迁移而转移,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宅基地本身不存在继承的说法。3.按照我国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不允许翻新和重建。因此,城镇户口迁到农村后,无法享受宅基地的拆迁补偿,但可以继承并享受房屋本身的拆迁补偿。二、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主要遵循三项原则:1.均等分割,即房屋补偿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配;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均等分割;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这些人在社会保障、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方面相对较弱,需要给予
    2024-03-03
    315人看过
  • 征地拆迁补偿女儿女婿能享受吗
    一、征地拆迁补偿女儿女婿能享受吗女婿是否能参与产权置换的分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其婚后迁入村集体,则可获地权转让补偿金。以下两点是判定上门女婿是否享有该权益的关键因素:首先,需将户口转入配偶所在村;确保未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中。外嫁女若婚后未迁出户籍,且在新居地无承包地,也有资格获得补偿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二、被征地对象是指要拆迁了吗征土与拆迁并非同义词,前者代表政府为公益所需而向土地以更为公允合适之方式征收;后者则主要针对土地之
    2024-07-23
    498人看过
  • 正常情况下户口迁出村征地补偿费有享受权吗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考虑如下因素:(以下只是一般情形,具体由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1、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2、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3、是否与其他村民之间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4、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如参加村民大会行使表决权,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实践中,因成员资格产生的纠纷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1、外嫁女(上门女婿)。如果其出嫁后(入赘后)即去夫家(女方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并不以原村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对此种情况的外嫁女(上门女婿)一般不再认定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于女方出嫁后(入赘后),仍在原村耕种土地,并按时缴纳集资提留等,履行了相应义务,又未改变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一般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2、在校大学生。(1)原籍是农村户口的大中专在校生,其户籍的
    2023-04-11
    338人看过
  • 五保户能不能享受征地
    当然可以,只要符合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一般是按照土地和宅基地补偿。一、国家征地补偿怎么计算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2、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3、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5、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委托征地流程怎么走1、拟定征地方案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
    2023-02-17
    380人看过
  • 外来户能够拿到征地补偿款吗
    1989年,陈某多年前随着父母从老家将户籍迁入将乐县某村委会所在地,并与谢某组成家庭,育有两女,且妻子谢某与二女儿均落户于该村。2010年至2012年间,该村因政府规划征地,按人均24518元的补偿标准进行发放。根据该村的分配方案,陈某家庭系二女结扎户,应多分半人份的份额。陈某尽管拥有当地户口,但由于他来自外地,村民们便认为他是“外来户”,与大伙一起分钱是占了便宜。在村组议事会上,多名村民反对陈某获得赔款,并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眼看11万多元赔款就要泡汤,在多次与村委会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某一家人将村委会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他们应得的征地补偿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陈某在被告处落户后,参与了土地承包,并按规定缴纳农业税,应视为被告方集体经济
    2023-06-15
    297人看过
  • 离婚户口没迁走征收能享受政策吗
    一、离婚户口没迁走征收能享受政策吗离婚之后,倘若户口并未发生迁移,依然保留在原来的地址,那么,当遇到拆迁时,如果该政策是以户口作为基础来实施拆迁补偿与安置措施的话,那么你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而,若在双方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中已经明确了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情况;或者在离婚后你及时将户口迁移至其他地方;亦或是根据补偿安置计划,直接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补偿的话,那么,拆迁所带来的补偿款项应当归属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而另一方则无权对此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离婚户口没迁走拆迁有份吗关于“离婚与搬迁是否相关”的话题,其
    2024-07-03
    484人看过
  • 未征地农转居能否享受土地补偿
    一、未征地农转居能否享受土地补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不具有农村集体户口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哪些土地征收由国务院审批(一)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
    2023-04-30
    380人看过
  • 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不能享受土地征用补助
    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一、农村征地补偿款是遗产吗农村的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属于遗产。农村征地的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土地农户的预期损失补偿及安置。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二、分户后对征地有影响吗在承包期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分户后,仅将原家庭承包的土地分为两户承包,对外的承包关系不变。如有新增人口,村集体将在机动地、新开垦地承包给新增人口。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具备成员资格的人均参与分配,又无分户并不受影响。三、民典法案关于房屋继承拆迁对拆迁房屋继承如
    2023-03-27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征地补偿子女户口迁出还能享受到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5
      1、不可以:当事人的子女只有在该征(地)补偿的规定时间段内(以当地的征收公示为准)出生,并且申报户口的,才能享受到该待遇; 2、已经确定享受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后再出生的对象,是不能享受到该待遇的;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
    • 再婚的能不能够享受农村占地拆迁半边户的补偿政策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4
      可以,国家对拆迁住宅没有有具体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的市场情况进行赔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户口由农业转为非农户口,还能享受原户籍地征地补偿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4-09-18
      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象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如果不是所有权人,即便在房屋中居住或户口在房屋坐落的地址上,也不能获得安置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
    • 户口迁出村征地补偿费有享受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6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在征地方案确定时,已经将户口从村集体迁出的,迁出人是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
    • 农村离婚妇女户口未迁征地补偿是否能享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2
      1、可以享受,农村妇女婚后户籍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其离婚、丧偶后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居住的,应当认定其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