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发文件指出,严禁在校园招聘中限制高校和性别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所有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歧视性信息,包括有限的机构、性别、国籍等。从2016年开始,各高校应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严禁学校招生限制高校、性别等歧视性信息
通知明确指出确保各类校园招聘等活动的安全和秩序,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禁在校园招聘活动中发布歧视性信息,如有限的学院、性别和国籍。高校要加强维权教育,有效防范“试用期陷阱”等危害毕业生权益的违法行为
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重要作用,提高办学效率通过举办不同级别、类别和行业的招聘活动开展招聘活动。高校应结合毕业生的专业特点,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提供相应的就业实习机会。做好研究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的移交和手续的衔接,从明年起做到简单、快捷、高效
,各高校将开设创业课程
在鼓励大学生创业和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方面,《通知》指出,从2016年起,各高校将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为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对于愿意创业的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和实践培训课程。对已进行创业实践的学生,进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同时,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条例》的要求,采取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实行弹性学制、保留学籍、停学等具体措施,制定创新创业计划
同时,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从现有相关优秀和优先评价项目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创新创业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各地高校要配备创新创业教育专任教师,聘请社会各界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全国10000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高校需要统计失业毕业生数据
根据通知,从2016年起,全国高校要重点统计有就业意向的失业毕业生和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及时了解每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院系认真核实和汇总就业数据,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的相关信息,各地高校应在年底前编制并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包括创新创业的相关信息,以及愿意就业但尚未就业、进入高等学校、暂时未就业的毕业生的内容,更科学、客观地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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