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七条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不予立案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相应退回案件材料。
立案后侦查的期限没有规定。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效有没有?
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对于立案侦查的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1、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安机关给予一个案件进行立案,说明当事人有了犯罪的事实,但对于立案的侦查一般是没有什么时间限制的,只能有了犯罪的证据才能进行批捕犯罪人员,但公安机关也应该要把握好时间,才能更好的让犯罪人员绳子于法。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
157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158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限有吗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
194人看过
-
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公安机关才立案侦查
249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已经立案了吗
342人看过
-
立案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参与吗
200人看过
-
公安经侦立案侦查时间是怎样的
55人看过
-
集资诈骗立案后公安机关要侦查多久
120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法院的侦查移送到公安机关的侦查一般多长时间立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1公安机关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审查期限为10天,最长期限为30天。
-
集资诈骗案件立案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时间安排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05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理诈骗案件时,立案侦查工作的时限不超过两个月。如果警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所有侦查工作,就需要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获得延期批准。根据该法典第156条的明确规定,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性拘役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情节复杂,检察期限已过但案件尚未解决,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审查并决定酌情延长侦查期一个月。
-
202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程序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25立案程序: 1、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3、处理。 侦查的程序: 1、侦查行为。 2、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 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
-
诈骗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侦查期间、如何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6诈骗数额较大,则构成犯罪,警方应当立案侦办。如果警方徇私舞弊、渎职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也可以向检察部门申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的案件,法院是否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的侦查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可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大量的。加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活动的监督,对于保证不立案活动依法进行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结合不立案监督的实践,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监督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