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6:02:30 57 人看过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一)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二)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三)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四)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五)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六)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二、没有劳动合同工伤怎么办理

(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四)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5: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是否有必要将劳动合同备案?
    劳务合同不需要备案。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劳动合同不备案能办社保吗劳动合同不备案的情况下,也是不影响社保的缴纳,缴纳社保只需要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
    2023-07-04
    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文是什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劳动合同法法律条文的必备条款是什么?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
    2023-07-10
    1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个人备份是否必须?
    劳动合同个人要留一份。劳动合同的分配情况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在鉴证劳动合同时,鉴证部门留存1份。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一式三份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签订。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有效吗只签了劳动合同一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2023-07-06
    205人看过
  • 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一、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是双方正式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完备;双方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
    2024-01-27
    1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别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是什么
    根据不同的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分为三类: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具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满后,双方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并延长期限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企业与其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无期限劳动协议。劳动者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企业或者其他用人单位从事生产、工作的,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这类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强、需要持续开展的工作C.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劳动者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完成一项科学研究和一份临时和季节性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在合同期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应当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享受一定的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的分类标准,中国劳动法将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某项工作的期限。为
    2023-05-07
    338人看过
  • 13薪是否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13薪不是必备条款。13薪是指工作期满一年后,可以领取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属于奖金的性质范畴。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报酬、社会保险、纪律、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奖金不属于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的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
    2023-07-06
    448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的薪酬条款是必备的吗?
    劳动合同中薪酬条款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种合同期限就属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种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选择合同期限时,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来约定。2、工作内容。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2023-06-22
    449人看过
  • 属于劳动必备条款的是什么
    一、属于劳动必备条款的是什么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
    2024-02-02
    17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备款项项目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
    2023-06-20
    35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效力及处理是什么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2023-03-06
    437人看过
  • 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一、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过失牲辞退,即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的情形;三、预告解除,即劳动者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四、经济牲裁员,也就是用人单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合同变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合同变更的条件主要有:1、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如上所述,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合同内容的变化而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化。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合同,则必须遵循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合同,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变更合同。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必须遵守这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
    2023-07-15
    361人看过
  • 合同的必备要素是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一、协议中可以约定哪些管辖法院协议中可以约定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诉讼法院,但是不能违反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一、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如当事人可以
    2023-03-25
    2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时哪些证件是必备的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哪些证件是必备的劳动合同签订时下列证件是必备的:1.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仅适用于办理公司入职用;2.学位证、学历证复印件等的学历证明;3.档案、社保关系等社会关系的存档信息;4.户口性质证明;5.上一个单位的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劳动局备案吗签订劳动合同不需要劳动局备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
    2023-08-10
    2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签订
    劳动合同必备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劳动者同期限,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一、劳动合同必备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必备内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签订,最迟不能超过形成劳动关系的1个月。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2022-08-15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范本是什么,劳动合同中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4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一)使用者姓名、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五)工作时间和休息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九)法律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
    •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哪些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约定双方共同关心的其他内容,比如使用期限、福利待遇、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等。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任何单位
    •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什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1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
    •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是什么?没有的话合同无效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30
      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咨询一下劳动纪律是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09-04
      一般情况下,不是。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约定双方共同关心的其他内容,比如使用期限、福利待遇、违约金和赔偿金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