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是否归类为担保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4 01:17:35 421 人看过

抵押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类型,是广义上的担保合同集合中的组成部分。

根据观念,担保合同既包括抵押合同,也涵盖了质押合同以及那些被视为具备特别担保功效的各类合同。

那份担保合同的定义则是指一份旨在鼓励并督促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能够顺利得到实现的契约性文件。

这份合同在债权人(亦是担保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共识,或者说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进行深入交流后形成共识。

一旦债务人未能如期偿还或是无法履行其所负的债务义务,该合同便会以特定的方式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以顺利实现。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人是谁
    一、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人是谁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人是指债权人,而抵押人是指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权转让需抵押人同意吗抵押权转让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但要通知抵押人。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三、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需要遵循如下规则:1.同一财产
    2023-05-30
    3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被归类为民事合同类别之一?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根据。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所谓民事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上述定义,可知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那么,劳动合同无疑具有民事合同的一般特征。但是,劳动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特殊形式,必然具有自身的特点。民事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
    2023-07-04
    485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可以作为抵押合同中的借款人?
    不可以。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所以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不是保证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合同经公证后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机关无权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第三十八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
    2023-07-12
    191人看过
  • 抵押人无法提供借款合同能否作为担保房产抵押
    可以,但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纳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布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民法典如何规定抵押人的担保期限如果有找人做担保,是有担保期限的。担保合同中一般也会对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作出相关的约定,这时的担保期限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城
    2023-08-18
    165人看过
  • 借款担保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同一个合同吗
    一、借款担保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同一个合同吗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不一样的。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抵押合同是基于借款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一个担保合同,是保证借款到时能够归还的一个从合同。借款合同如果无效,抵押合同则无效。但是如果抵押合同无效,则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二、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款人:电话:地址:邮编:贷款人:电话:地址:邮编:出质人:电话:地址:邮编:__年__月__日中国农业银行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
    2023-06-04
    56人看过
  • 为保证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有效吗
    一、为保证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有效吗保证、抵押都是担保的方式,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如果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债务人可以抵押财产提供反担保,所以抵押权设立后,为保证合同反担保的抵押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六百八十九条【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
    2023-04-18
    499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是否可以被归类为单边合同?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具体如下:1、一种是只有单方面的义务,如在借款合同中,只有借款人有义务按约定使用并按期返还借款,贷款人不承担合同义务;2、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对付关系。例如,允许赠与附属义务,但赠与人交付的赠与财产与对方的附属义务之间没有对价关系,因此赠与合同仍然属于单一合同。同时,借款合同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贷款,无息贷款为单一合同。由于借款人有义务支付贷款本金,但由于借款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该义务已经完成,贷款合同在交付后生效。借款合同是不是有偿合同吗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借款合同的特点(一)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
    2023-07-07
    441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二、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与正常担保合同的区别有:1.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2.最高额抵押权并不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最高额抵押权并不因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零时消灭,这种抵押权并不像一般抵押权那样从属于债权。3.双方在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期间是主债权确定的期间(或称为主债权发生的期间),而非主债权的履行期限。设立最高额抵押权以后,抵
    2023-01-23
    360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是否有过失?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第三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民法典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
    2023-07-06
    383人看过
  • 抵押和质押作为合同担保形式有哪些不同
    合同担保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债权人对抵押物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期限质权人就可以处置。一、质押车和抵押车区别第一:抵质押物归谁所有的区别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抵押和质押手续办理流程的区别用作财产抵押的物品必须到相应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而用作质押的物品当事人可以在签定质押合同后,将质押物移交给另一方。第三:还款处理流程的区别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借款期限到了。而抵押人无法还清债务,债权人需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或变卖抵押物来偿还借款,协商不成,还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03-04
    280人看过
  • 银行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是否合二为一?
    不是。抵押合同是指贷款时,把房子押给银行的合同。贷款合同就是借据,借钱了就写个借据,写清楚借多少钱,利息,抵押。贷款合同是指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接受借款人的申请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由借款人到期返还贷款本金并支付贷款利息的协议。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银行贷款合同的猫腻银行在以个人住房作抵押
    2023-07-02
    342人看过
  • 抵押合同与抵押担保人的关系
    担保期间和抵押合同的关系为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担保期间,因为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由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过了诉讼时效的抵押权是否消灭过了诉讼时效的抵押权是否会消灭抵,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规定的是抵押权的行使期间,而不是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押权属于他物权,物权的保护没有时效的限制,抵押权本身并不因诉讼时效而消灭,这时抵押权对债权人而言,成为一种自然权利,但自然债务并不因丧失人民法院公力保护而消灭或解除,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二、抵押权的持续时间是多长?抵押权的存续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一致。法律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就抵
    2023-03-13
    407人看过
  • 担保合同抵押质押担保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担保合同抵押质押担保期限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担保合同抵押质押担保期限具有法律效力。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如果该期间是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是有效的,但不能早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担保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合同担保有哪些种类合同担保有下列种类:1.一般担保和特别担保。一般担保:是对以债务人为中心形成的所有权
    2023-08-12
    483人看过
  • 抵押房能做为买卖合同的担保吗
    1、房屋在抵押期间也可以进行买卖2、只有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转让时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向受让人告知抵押情况,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的行为无效。一、抵押车为什么过不了户口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车子已经办理抵押,说明车子物权已经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所以,车主没有权利把暂时不属于他的车子过户他人。需要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之后才可以办理过户。二、发生债务纠纷可申请诉讼保全吗发生债务纠纷可申请诉讼保全。银行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担保人表示愿意还款,但在提出以第三方名义还款后,银行将债权转移给担保人,抵押权转移,以提高担保人对房屋的补偿顺序和效
    2023-03-20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抵押合同是否有期限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3
      1、担保抵押合同有期限,抵押合同的期限为主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 2、《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4、前款规定的债务
    • 劳动合同担保抵押是否有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8
      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由于对劳动者的诚信要求很高,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无法对劳动者在这方面作出有效的考核.所以,实践中,这种担保方式就自然被很多用人单位为采用了. 这个问题在劳动法领域里也是见仁见智,我个人认为,这种担保主要应该是对劳动者在品格和诚信上的担保,而非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的担保.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双方自愿,是真实意思的表现,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如一公司为另一公司能按期支
    • 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约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1
      抵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抵押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 合同中抵押是指合同担保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包括抵押合同。
    • 购房合同能否保全担保抵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
      所有权肯定是你朋友的。而在你朋友无法还款的情况下,你要代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