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过错推定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9:34:25 325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

过错推定是指倘若受害人能证明其所受损害系由行为人所为,然行为人却无法证明自己对损害不存在过错,则在法律上当推定其有过错,且因此承担相关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乃是一种介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中间责任形式,因其将过错的举证责任转移给了侵害人,从而减轻了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故与一般的过错责任相比,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具有合理的,即倘若医疗机构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被推定为有过错,这一规则原则的确定与举证责任倒置是相适应的。

1、现行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医疗机构存在上述情况,即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认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对侵权责任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推定,即医疗行为致使病患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故推定医疗机构对此存在过错,病患无须对医疗机构负有过错担负举证责任,但应允许医疗机构通过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以获得免责。

2、过错推定原则下医方过失是其承担责任的主要因素

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性因素是其所存在的过失,即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能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事实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就可以获得免责。因此,对医方的“过失”要做深刻地理解。

在民事责任领域,目前我国民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过失是承担责任的核心问题。而所谓过失是行为人对于某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本当预见且能够预见,然而却没有预见,从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

(二)独立于过错推定原则之外的医疗机构免责抗辩情形

必须承认,医疗活动是存在种种风险的,同时,人类的医学进步正是建立在对风险的不断探索和研究之上的。因此,法律应当给医疗机构相应的免责抗辩权,以实现医学事业和人类的共同进步。

1、容许性危险

容许性危险即为实现某种有益于社会目的之行为,倘使在性质上存有某种侵害合法权益之虞,该行为亦不具有违法性[5]。伴随着医学事业的发展,许多曾被认为是绝症的疾病也逐渐有了医治的曙光,给予了病患及其家属极大的希望和欢乐,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使用新药品和新技术就不能排除副作用的产生。因而判断医方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应考虑“允许风险”法则的适用。但应当注意的是,这种允许应该是有严格限制的,只能在价值判断允许的范围内有限制的加以运用。比如,可以从被损害部分相对于整体而言的重要性、风险事实的重大性和迫切性以及行为目的的正当性和有益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2、病患知情同意

《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除必须经医院批准之外尚需征得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同意。”《条例》第33条亦规定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告知义务。从前引法条可以看出,告知义务所对应的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的相关告知义务。一般认为,适格的知情同意权应包括以下条件:

(1)同意权行使的主体适格,在通常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即为知情同意权的主体;

(2)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已充分履行说明义务;

(3)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为达成医疗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医疗推定过错责任原则8种情形具体是指哪些
    一、医疗推定过错责任原则8种情形具体是指哪些?法定的医疗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只有3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
    2023-05-22
    3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什么时候过错推定
    医疗事故是有可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医疗机构存在上述情况,即可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认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对侵权责任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推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推定,即医疗行为致使病患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故推定医疗机构对此存在过错,病患无须对医疗机构负有过错担负举证责任,但应允许医疗机构通过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以获得免责。过错推定原则下医方过失是其承担责任的主要因素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关键性因素是其所存在的过失,即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能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事实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就可以获得免责。因
    2023-02-15
    467人看过
  •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什么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一)过错责任原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为了保护相对人或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才可以不承担责任。(三)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它不是归责原则,而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二者有以下不同之处:1、举证责任的分配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民法的
    2023-02-27
    269人看过
  • 动物医疗纠纷推定过错是什么意思
    一、动物医疗纠纷推定过错是什么意思1、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民法侵权责任编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
    2023-06-16
    296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原则的认定结果有哪些
    医疗过错责任原则的认定结果,是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①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②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③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④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一、《民法典》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2023-03-01
    210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件适用医疗事故无过错责任原则吗
    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医疗事故责任原则的基本内容1、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体现。如前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过错。多数医疗纠纷案件的归责原则属于这一类。2、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医疗事故责任原则中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与侵权人有关系,不需要证明侵权人有无过错,而侵权人必须证明其行为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上即推定其有过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这是我国把过
    2023-04-18
    485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吗
    一、医疗事故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吗可以认定为过错责。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特殊情形,直接从损害事实推定本身推定致害人有过错,无须受害人举证加以证明,致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4、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5、医疗损害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诊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过错的界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
    2023-04-17
    108人看过
  • 病历涂改推定过错医疗事故吗?
    病例涂改推定医疗机构存在着过错,但是不能够推定为医疗事故。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性质,比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的行为性质更严重和恶劣,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执业医师法》第23条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及有关资料”,第37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病历资料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将有可能导致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被破坏,导致无法进行医疗鉴定,最终无法认定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这种情况如果导致了患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将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一、哪些情况
    2023-06-22
    54人看过
  • 过错推定原则的说明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推定加害人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受害人只需证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可,加害人有过错是推定的。无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二)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五)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
    2023-07-08
    298人看过
  • 关于过错推定原则有几种
    一、关于过错推定原则有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199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a)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第1222条);3、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248条);4、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注意:建筑物倒塌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1253条);5、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255条);6、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民法典》第1257条);7、地下施工(包括窨
    2023-04-29
    95人看过
  • 关于医疗事故属于过错责任还是过错推定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医疗责任归责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具体如下: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等。一、医疗赔偿的适用规则1、过错原则。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2、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
    2023-06-23
    386人看过
  • 审计的过错推定原则
    一、审计的过错推定原则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必须证明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存在才能够胜诉。由于会计师从产生之日起就是以专家的特殊身份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因此,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属于专家责任的范畴。独立审计属于一种专家职业,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会计师相对于报表使用人而言通常处于知识优势地位,后者很难从会计师最终出具的专业成果中辨析专业服务的质量,更难以证实过错的存在。而且作为证据的审计工作底稿所有权属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对工作底稿实行保密原则,因此,受害者要主张会计师有过错,将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审计工作底稿无法取得;二是即使取得审计工作底稿,由于专业知识的欠缺,也无法证明会计师是否有过失。如单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将会使受害人在提起诉讼后在举证方面遇到严重的困难。因为会计师报告不实的事实是可以证明的,从这些事实中可以证明其客观上确有过错,但要求受
    2023-06-18
    31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事过错推定原则
    1、国家赔偿责任;2、用人者的责任;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致害责任、雇主责任和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4、物件致害责任;5、医疗事故责任;6、学生伤害事故责任以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情形。一、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
    2023-03-24
    13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和医疗过错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纠纷和医疗过错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医疗事故损害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
    2023-03-01
    2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哪些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11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4、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
    • 哪些情况才是医疗纠纷的推定过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纠纷推定过错情形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在最高院民法典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了在此情形下,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对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即告完成。
    • 过错责任原则医疗纠纷起诉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3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医疗损害纠纷是否适用过错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医疗损害纠纷一般适用过错原则,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