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和内容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0:11:19 191 人看过

房屋征收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期限和内容的规定: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和暂停办理范围,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相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按照职责暂停办理下列事项: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分割、赠与、出租、改变用途;.

(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设立、更I商登记;.

(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一、能否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房屋

不可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建筑在拆迁红线是全部拆迁吗

是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条例的规定,房屋一部分在征收范围内的,一部分在外的,在对房屋全部征收,对被征收人进行全部的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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