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5:23:46 270 人看过

一、湖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三)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额;(四)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除享受上述规定的奖励和优待外,还享受下列优待:(一)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劳务输出等方面予以支持、优惠;(二)组织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三)对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住院分娩制度时,政府给予补贴;(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优待。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二、独生子女费单独发放吗?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湖北2023独生子女补助有什么规定
    湖北2022独生子女补助有什么规定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三十四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以下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
    2023-05-09
    248人看过
  • 辽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年是怎样的
    辽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2年是怎样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第二十八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享受下列待遇:(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三)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
    2023-05-30
    207人看过
  • 河北省如何退独生子女费
    直接退回计生办。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一)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二)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产妇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三)对符合第十九条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分别给予不低于一千元的一次性奖励;(四)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给50%;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全额发给;无
    2023-05-31
    327人看过
  • 淄博市对退休职工发放独生子女费的新规定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企业退休职工(1)企业退休职工在家死亡的亲属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
    2023-07-07
    241人看过
  • 2017年济南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的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应当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每月领取不少于10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用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支付5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用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用中支付;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用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支付;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用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兑现。如有困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由原渠道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给予一次性养老补贴。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
    2023-08-06
    122人看过
  • 依法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有关规定
    8月10日,县委办、县府办以平办发[2006]46号文下发了.为方便读者,摘要如下:一、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的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养)一个子女,并领取
    2023-05-05
    403人看过
  •  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费的监管与发放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如果确实有困难,则由县(市、区)财政提供适当的支持。同时,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也建立了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为这些人提供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如果确实有困难,则由县(市、区)财政提供适当的支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农村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办法农村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办法是一项针对农村地区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的教育和培养的政策,旨在促进农村地区孤儿和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然而,这项政策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这项政策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和漏洞。首先,按照该政策,农村失业人员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是当地城镇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但是,这个标
    2023-08-31
    186人看过
  • 附件:独生子女费规定2019年独生子女费
    根据2014年1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前享受的不予退还。2018年还有独生子女费吗?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于自愿生育子女的夫妇,不再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惠政策。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以前享受的不予退还。独生子女费规定是什么对于独生子女目前已经没有额外费用的规定了,目前我国提倡多生多育,一个家庭可以生育三个孩子。根据我国《人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
    2023-08-18
    367人看过
  • 政府发布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政策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由各级政府自行规定,例如广东省的标准是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在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金标准,具体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以上只适用于城镇户籍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的则由各级政府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
    2023-07-01
    196人看过
  • 中国独生子女费如何规定,发放标准如何?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
    2023-04-22
    342人看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独生子女抚养费发放的规定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是16或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孩落地时间将统一,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最终政策的落地时间将保持一致。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说,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
    2023-07-16
    182人看过
  • 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相关政策文件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例内容: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1.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2.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3.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4.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关于落实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
    2023-05-05
    328人看过
  • 湖北省新生儿入户新规解读
    问:新生儿上户口一般规定是怎样的?答: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上户口。3周岁以内的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超过3周岁的,凭《出生医学证明》,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市、区)公安机关批准后补登户口。在外地出生的新生儿,凭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上户口,不必再提供异地未落户证明。问:非婚生婴儿怎么上户口?答:非婚生婴儿原则上随母亲落户。如果《出生医学证明》没有父亲的姓名,但申请随父亲落户的,须由婴儿父、母提供书面申请(捺指纹)、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婴儿父母双亡、失踪、出国(境)定居、服现役、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父母户口登记为学生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等情形的,婴儿的祖父母、外祖
    2023-04-25
    294人看过
  • 独生子女费发放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外企私企可以不发放计划生育奖励一直以来,对由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福利制度,用人单位都能依法执行,比如法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法定假期、法定带薪年休假等等。但是对于企业职工福利费,用人单位往往在认识上存在着一些误区。在很多人的眼里,以前国有企业确实有很多的职工福利,它即包括了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厂办幼儿园、浴室等,也包括了诸如副食品价格补贴、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等等。由于这些福利制度产生的时间都较早,而那时国家企业形态都以国有企业为主,所以即使在以各种形态并存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在很多人的观念中,职工福利仍然只适用于国有企业,不适用私企、外企等非公企业。同时,有些用人单位认为,福利不是工资,工资必须足额按时发放,而福利可以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因此可发可不发。职工福利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
    2023-05-10
    56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03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16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给独生子女5-15元的保健费,直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夫妻双
    •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新规定,独生子女费的支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
    • 在哪里查到北京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9
      《中国人口与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奖励金;(二)属
    • 福建独生子女费发放新限定2020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
      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新限定,“得到《独生子女爸妈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限定享受独生子女爸妈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限定予以得到《独生子女爸妈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得到《独生子女爸妈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丧命的,按照限定得到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娃儿期间,按照限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
    • 青海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青海省独生子女费怎么计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