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6 10:01:47 90 人看过

一、离婚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向法院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没有新情况和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情形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办理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是: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一、什么时候才不能离婚?不能离婚的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二、不得离婚的四种情形哪一种是最普遍的呢?规法律定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
    2023-04-06
    385人看过
  • 哪些情形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ˆ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ˆ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ˆ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ˆ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023-04-22
    132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名誉权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名誉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是不受理诉讼请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名誉权的权利内容名誉权是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并没有说因为我是一个普通人就不具有享有名誉权的权利,你就可以诽谤我,或者是破坏我的声誉。每个人都有资格去保护自己的声誉,什么情况下才算破坏了我的名誉权,就比如说如果我并没有做那件事情,而你却非要说我做那件事情,完全没有证据全凭你的一己之词就判定
    2023-05-06
    349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二、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时间1、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
    2023-04-13
    350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二、民事诉讼中的受理时间1、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
    2023-04-16
    76人看过
  • 哪些房产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下列三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二)因政府行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而引起的房产纠纷,一般不予受理。(三)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三)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四)以房屋和土地为
    2023-03-25
    282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2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 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离婚纠纷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11
      离婚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
    • 离婚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1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 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6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法定理由提出离婚; 2、但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解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 3、其他不予受理的离婚。
    • 离婚纠纷不予受理包括哪些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6
      我国民法典,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括,自由和离婚自由,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任何一方认为感情不和了,无论感情破裂的证据是否充分,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那么根据的规定,离婚不予受理通常是对男方的限制,也就是说,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因为这是对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基本保护。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前一次起诉没有判离,从判决不准离婚后,半年内,没有特殊情况同一个原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