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13:50 462 人看过

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先由企业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个人承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二条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其从合伙企业中分享的收益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员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其组织形式,因为合伙企业以其不同的组织形式而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笔者认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是一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在审判实践中,如果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其债务人只以某一合伙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法院应向原告释明变更合伙企业为被告,而不能违反补充无限连带责任的原则,直接裁判某一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同时为避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因高风险所导致的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究竟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员有哪些?从上述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对于普通合伙人来讲,要是合伙企业对外负有债务的话,那么其就应该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是有限合伙人,那么就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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