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费用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6:32:06 450 人看过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委托人负担。《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一、居间服务合同费用如何负担

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依据《民法典》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居间行为双方当事人对于报酬有单独的约定,依据《民法典》第427条的规定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当然该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超出法律的规定,超出的部分将无效。

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居间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424条之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提供订立合同机会的一方称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委托人。

在居间合同中,所谓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是指接受他人的委托,为他寻找可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并及时向他报告这一信息。这种居间人通常被称为报告居间人或者指示居间人。所谓充当订立合同的媒介,是指受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委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斡旋、说合,促成合同的签订。此种居间人通常被称为媒介居间人。媒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并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不是以他人的名义代为签订合同,因此,媒介居间人不同于代理商或者经纪人。媒介居间人媒介的民事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如买卖、租赁、雇佣、保险、出版等。

居间合同具有下述特征:

(一)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居间合同成立的唯一依据是委托人和居间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的成立即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更不以任何标的物的交付为成立前提,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和诺成合同。

(二)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委托人则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因此,居间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居间合同应当规定居间报酬,如果合同没有规定,但根据当时的情形,居间人不获得报酬即不予居间服务,应当推定委托人承诺向居间人支付报酬。但一般只有在居间人的活动达到委托人的目的时,即向委托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时,委托人才给付其报酬。

(三)居间活动主体的特殊性。是否任何公民或法人都可以成为居间人呢?关于这个问题仁智互见。但学者们比较一致的观点是:法律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规定,只有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公民或法人才可以成为居间人:第一,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从业条件,从事商事居间的还必须经工商登记;第二,鉴于机关法人、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可以凭借或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社会关系,从中牟利、孳生腐败,从而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因此,掌握特殊职权的机关法人、领导干部不得从事居间活动。

(四)居间合同是劳务合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媒介合同的订立,而不是交付标的物或者移转财产权,因而属劳务合同的范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5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未签订居间合同如何承担中介费
    未签订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撮合合同签订后,中介费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一、租房的中介费一般是怎么算的其实,就现在来说,租房中介是有行业标准的,并不是双方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而对于黑中介,也可以从要求的中介费作出判断。但实际中,各地租房的中介费均有不同,具体费用应根据房屋所
    2023-03-03
    442人看过
  • 合同成立未生效居间费用谁出
    一、合同成立未生效居间费用谁出居间服务合同约定的情形未实现,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依据《民法典》第964条的规定,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居间行为双方当事人对于报酬有单独的约定,依据《民法典》第964条的规定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当然该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超出法律的规定,超出的部分将无效。二、居间合同的主体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
    2023-01-23
    139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及居间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居间合同纠纷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居间合同纠纷中由提起诉讼的一方,即原告方承担举证责任。居间合同的双方如有一方违约,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双方协商处理。居间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的特征居间合同的特征如下:1.居间合同是单独有名合同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居间合同的委托人是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关的报酬,而合同、不要式合同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居间合同的目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居间人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思,这些特征体现了居间合同的居间性。三、居间合同的常见纠纷居间合同的常见纠纷如下:1.房地产居间合同纠纷,是
    2023-05-06
    37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居间费由谁负担?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居间行为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屋买卖合同未成立时,能否要求中介费要看对方是否与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时,居间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也就是说,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一、居间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居
    2023-03-10
    460人看过
  •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负担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活动达到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促成,有着不确定性,不是完全可由居间人的意志决定的。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是否须履行,也是不确定的。有时尽管居间人为了使合同能促成也尽了向委托人报告或者媒介的义务,但合同终究没有成立,没有达到居间合同的目的,居间人仍然不能请求报酬,委托人有权不予支付报酬,因为报酬是居间人服务成果的对价,没有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居间人为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付出的,所以由委托人支付这些必要费用是比较公平合理的。居间费用一般包含于报酬之中。在居间成功时,即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未经约定不得请求委托人偿还,由居间人负担。若居间费用实际上已超过居间报酬,居间人得不偿失得,这
    2023-02-17
    403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由谁承担子女抚育费
    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给付。法院一般会根据当时子女的生活教育需要确定一个抚育费标准,然后按分居时间,由未付方用分割所得财产抵偿另一方,不足以抵偿的,可以通过形成债权的方式加以解决。离婚后子女的抚育费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其支付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
    2023-07-25
    420人看过
  • 同居期间经营损失债务由谁承担?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主要是认定该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要综合考虑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以下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
    2023-04-04
    453人看过
  •  2021年劳动合同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诉讼中劳动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如果原被告之间有特别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执行。律师承办业务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也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诉讼中劳动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若原被告之间有特别约定,则可按照约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第二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律 师 承
    2023-09-02
    278人看过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费用由监督机关承担,被监视居住人不承担费用。《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2023-03-17
    409人看过
  •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谁承担
    一、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谁承担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进行承担。《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
    2023-07-05
    187人看过
  • 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承担,鉴定的最佳时间由谁承担
    1、工伤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因工伤和职业病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的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申请了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鉴定费被考核人所在单位,考核费用由被考核人所在单位支付;被考核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申请时预缴鉴定费。如果评估结论为被评估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或以上,则评估费用应由被评估人所属单位承担,评估费由个人承担重新评估的评估费由申请人预付重新评估结论与原评估结论一致,评估费由申请人承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承担,因伤情变化重新申请鉴定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a>工伤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如果员工经治疗后仍有伤残,且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其工作能力,则应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来说,伤残等级评定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如果医疗期满,但工伤员工的状况相对稳定,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工伤造成的残疾情况和后果差别很大。由于残疾性质、健康恢复状况以及单位和个
    2023-05-07
    395人看过
  • 分居期间抚养费的支付义务由谁承担
    一、分居期间抚养费的支付义务由谁承担夫妻分居期间由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共同给付。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仍然存在,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等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给付。《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子女抚养费包括的费用有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婚时明确约定其中的某项费用另行计算、抚养费每年上涨比例、付至大学毕业等约定有效。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
    2023-11-08
    98人看过
  • 谁来承担合同诉讼保全费
    一、诉讼保全方式:(一)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二)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三)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四)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谁来承担合同诉讼保全费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
    2023-02-13
    338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税费由谁承担
    法律规定租赁税由出租方缴纳,若有约定的话可以把该租赁税作为出租房屋的成本列入。也就是说,房屋租赁所产生的税费,理论上是应该由出租方承担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也是出租方的名字。但在实务作之中,出租房屋所产生的税费,一般是由承租方负责缴纳的。一、房屋租赁税怎么个交法?1、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2、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费: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
    2023-03-16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居间合同的费用承担的是谁具体多少钱?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回答居间合同的费用承担这个问题,我的意思是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 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
      由谁负担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有时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因费用已作为成本计算在报酬之内,居间人不得再另外请求给付费用。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
    • 邻居房屋修缮费用谁承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
      邻居的房屋修缮费用应该先由你们家来承担,赔偿后再找你的房客追偿。 邻居老人花费的医药费应具体分析,他的病得看由谁引起,是房客、你父母因争执气坏了他还是原有的疾病发作? 你们家可以找人为邻居修缮或协商出钱,友好解决此事,不能与房客互相推脱。如果已修缮或已赔偿完毕,邻居仍然纠缠不休,你可以报警或起诉。 房屋没有登记备案,只能受到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无关。
    •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提存的费用由谁承担?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
    • 民法典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谁负担?
      陕西在线咨询 2024-08-30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谁负担在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这时居间人所需的居间费用,通常被包括在居间报酬内,所以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但在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