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1:12:27 293 人看过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

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

一、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和听证权被侵犯了,根据有关规定:

(1)未依法进行征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2)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3)征地决定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公告或未依法公告,而导致被征地农民对相关事项不知情的,被征地农民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时效期限自被征地农民知道征地事宜之日起计算。

二、农村拆迁的赔偿依据

农村拆迁按什么赔偿各地政策均有不同。

农村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的计算依据各有不同,有的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按照人口数量来计算,有的按照户头来计算,还有的是面积加人头或者面积加户头的组合。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18: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纠纷相关文章
  • 法院不予受理的借款纠纷具体情况
    不满足以下条件,则法院可以不受理:(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受理名誉权纠纷名誉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是不受理诉讼请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
    2023-07-16
    94人看过
  • 法院是否会受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案件?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果是属于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法院会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等等。根据《行政诉讼法》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
    2023-07-02
    397人看过
  • 法院对征地补偿纠纷有何态度?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征地补偿纠纷,法院可以不予受理: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意见;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村民对村民会议对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和分配方案的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4、不直接起诉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和方案;5、村民认为被征地村委会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知情权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征地补偿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吗人民法院可以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受理。第二,对于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就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发生争议的,如果仅就农村土地上的青苗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作为民事案件受理。第三,土地征收费用直接发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被
    2023-07-02
    96人看过
  • 房产纠纷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
    一、房产纠纷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1、房产纠纷属于以下情况,法院不予受理: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起诉不予受理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房产纠纷是什么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1、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2、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
    2023-06-12
    426人看过
  • 哪些专利纠纷案件法院会予以受理?
    专利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专利申请权纠纷;2、专利申请公布或公告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创造的费用纠纷;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4、专利侵权纠纷;5、专利权归属纠纷;6、专利许可或专利转让合同纠纷。专利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解决专利纠纷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国《专利法》规定了协商、诉讼、专利管理部门调处等方式。1.当事人协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是民事纠纷,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有利于平息纷争,化解矛盾。修改后的《专利法》第57条首先提倡这种解决方式。但是协商解决不是请求处理或者起诉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模式一般有协商解决、行政处理、司法解决和诉前临时措施前提条件。当事人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处理侵权纠纷。2.行政处理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是实现专利权保护的重要途径。依《专利法》第57条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纠纷时,有权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认定侵权行为
    2023-04-23
    475人看过
  •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1、申请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提出的申请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申请请求范围。无根据的申请请求,是得不到劳动仲裁委支持的。那么就需要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里写清楚事实与理由。那么仲裁申请书该怎么写呢?仲裁申请书不仅需要说清基本事实,还应把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基于法律关系引发争议、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具体情况交代清楚。仲裁申请书一般包括申请人信息、被申请人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等部分。其中重点是“事实与理由”部分,该部分一般围绕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展开,包括什么时间、到什么地点、为什么单位提供什么工种或岗位的劳动,接受什么单位的管理,由什么单位支付劳动报酬,从事的工作是否属于该单位的业务范围,以及什么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2、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律保护的时效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
    2023-06-18
    334人看过
  • 办理离婚登记有哪些情形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温馨提示:夫妻双上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本律师建议双方能协议离婚,这样既不伤和气,可以使双方当事人充分的发挥意思自治,又可以减少经济及时间精力的支
    2023-07-22
    343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情况,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情况有: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二、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哪些刑诉法关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
    2023-06-19
    86人看过
  • 合同纠纷“先予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网络借贷合同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机构在纠纷发生前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据悉,随着P2P网贷平台自身被禁止提供增信措施,有些网贷平台就通过引入仲裁,为借贷交易的信用背书,为此部分仲裁机构为拓展仲裁业务而创新出“先予仲裁”。概括其模式为,当事人在签订、履行网络借贷合同且未发生纠纷时,即请求仲裁机构依其现有协议先行作出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调解书和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部分仲裁机构近年受理此类案件数量达到百万件。据介绍,2018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对“先予仲裁”裁决的性质、应否执行、如何执行等法律问题,各地法院存在较大分歧,法律适用标准及处理情况不统一,亟待释明。最高法对此批复指出,根据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仲裁机构可以仲裁的是当事人间已经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批复还规定,下
    2023-05-01
    318人看过
  • 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办?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方法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进行,各地都开始进入了大量征地拆迁的阶段,而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肯定是想获得更多的补偿,“两套户口”引发征地补偿纠纷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吴某、曾某等5人的上诉,维持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驳回其起诉的一审裁定。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女)、曾某等5人现均系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垭港村张皇楼组村民。吴某、曾某系夫妻关系,其余3人系吴某、曾某二人的子女。吴某原是张皇楼组人,1981年与白沙村流量组的曾某结婚,户口迁往流量组,先后生育的三个子女也落户在该组。1991年5月,曾某以户主
    2023-08-06
    462人看过
  • 12315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12315不予受理的情形(一)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二)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三)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四)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五)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二、12315投诉条件(一)有明确的被诉方;(投诉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具体的商家信息,如店名、地址、电话等)(二)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管辖范围可以分为: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管辖范围涉及:职能和属地两个方面)(四)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2023-04-30
    425人看过
  • 法院征地补偿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指村民委员会或由村民小组在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在村民中实行不平等分配,不分或少分给一部分村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而引发的纠纷。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尚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事务的处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分配纠纷,属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出现的纠纷,只能有有关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明确规定:“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故当村民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因征地补偿费问题发生争议时,市、县、乡(镇)政府应当解决,责无旁贷。所以,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也有人认为,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
    2023-03-02
    338人看过
  • 哪些法庭不受理土地纠纷
    下列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6、村委会强制缴纳入户费等费用的纠纷,以及村民要求村委会退还被强制缴纳的入户费的纠纷。7、村委会及组织,因选举换届、辞职、辞退、开除等,就行使村集体事务管理权产生的纠纷。一、离婚户口没迁走赔偿有份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
    2023-06-28
    215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中哪些不予补偿
    土地征收拆迁时,土地上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临时建筑,房屋拆迁不给予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开发商房屋拆迁不遵守拆迁协议怎么办1、订立协议的主体,也就是你和开发商;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的处理;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因此,按照拆迁协议的相关条款,你发现开发商不遵守协议违约的,那你可以看看合同上有没有说要怎么解决的,一般就是在违约责任那一栏。而且,你们的合同
    2023-03-16
    450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虽可提起诉讼,但所主张的权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 更多>

    #征地补偿纠纷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不予受理名誉权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2
      1、名誉权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提起民事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是不受理诉讼请求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
    • 法院不予受理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及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
    • 离婚纠纷不予受理有哪些情形,有没有法律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02
      离婚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无特殊事由提起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法院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情形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7-12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人民法院对哪些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1)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2)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对下列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4)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