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的特征及延期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1:21:53 403 人看过

1、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

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日期后,或者开庭审理期间,因特定事由无法在原定审理日期进行审理,而推迟至第一期日继续审理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法未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根据审判实践经验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延期审理适用下列情形之一: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翻译人员)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未决定是否回避或新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尚未确定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合议庭成员因紧急公务或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又无人代替的;

(5)因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延期审理;

(6)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一、检察院一延二延的条件

1、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2、适用效果。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3、恢复审理上。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4、法定情形是不同的。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我国行政诉讼审判体制的反思
    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一、我国的行政诉讼审判体制(一)审判模式从外部体制上来看,我国现行的审判体制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党委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政府管理人财物的法院体制。我立法确立的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行使审判权,与英美法系国家由普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模式比较接近,但我国又采取了专设行政审判庭的方式,这又与大陆法系的行政审判模式相近似,并且从审判程序上来看,审判程序法典化、审判方式上浓重的职权主义色彩等也都体现了大陆法系的特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采取的是一种对于两大法系行政审判体制的折衷模式,具有较大的中国特色。(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司法地方化。所谓司法地方化,是指法院在机构设置、经费来源、法官任免晋升以及由谁产生对谁负责等方面受到地方权力因素的较大影响,导致地方司法机关丧失中立、公正的立场,司法权在实践中不具有统一性,从而不具备同作为地方权力核心的行政权相制约的力量。表现在机构设置的地方化;法官选任上的
    2023-06-06
    2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期限规定:审理期限可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审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行政案件审限不得超过2个月。如果案情重大、复杂,在批准延长的审理期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在延审期限届满前15日,向高级人民法院写出详细案情和理由的报告,再次申请延长审理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行政案件审限不得超过3个月,二审行政案件审限不得超过2个月。四、因案情重大、复杂,在批准延长的审理期限内仍不能结案的,应在延审期限届满前15日,向高级人民法院写出详细案情和理由的报告,再次申请延长审理期限。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审 理 期 限 延 期 申 请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限延期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若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1. 不可抗力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案件延期审理的,当事人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2. 审判监督程序:
    2023-09-01
    84人看过
  • 我国公证的概念及特征
    一、公证的概念公证是国家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公证具有国家司法证明的性质。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公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公证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公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二、工作的特征我国公证具有以下特征:1、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的一种证明活动,是公证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出具的证明;2、公证的证明在法律上有特定的效力,其效力强于一般的证明文书的效力;3、公证的证明文书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和接受,其他的证明文书一般不具有这种效力。
    2023-05-01
    135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审查原则是怎样的
    了解了行政诉讼立法目的,我们可以很容易理解行政诉讼审查原则,因为审查原则的设立离不开对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的贯彻落实。“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使得诉讼法的每个重要原则和制度体现其价值选择,从而实现该法律的目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条对人民法院的诉讼审查作了如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该条规定体现了行政诉讼审查原则的独特性,即对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这里之所以用“是否合法”而不是“合法性”,让我们对该“是否合法”有更进一步解读的必要。(一)合法性是我国行政诉讼审查原则的首要内容勿庸置疑,合法性审查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律条文意思的直接体现。合法性审查的涵义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事实审,二是法
    2023-04-21
    197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有什么特征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
    2023-06-06
    464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限是指哪些期间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限:1、第一审审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简易程序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3、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行政诉讼法》对房屋征收的规定如下: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
    2023-08-13
    186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定义及特点
    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区别: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4、审查标准
    2023-07-15
    188人看过
  •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框架
    法律综合知识
    第一章总则,共十条;第二章受案范围,共二条;第三章管辖,共十一条;第四章诉讼参加人,共七条;第五章证据,共六条;第六章起诉与受理,共六条;第七章审理与判决,共二十二条;第八章执行,共二条;第九章侵权赔偿责任,共三条;第十章涉外行政诉讼,共四条;第十一章附则,共二条。
    2022-11-22
    174人看过
  • 浅议我国行政诉讼质证的不足及完善
    一、我国行政诉讼质证制度的不足当前,我国行政诉讼质证制度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诉讼质证模式不明确由于法律传统的不同,两大法系分别采用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之下,质证权完全由当事人掌握,法官处于消极地位;在职权主义模式之下,法官主持并且指挥质证的进行,具有较大裁量权,当事人处于被动地位。我国受到传统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在实践中法官具有较大裁量权,而《行政诉讼法》中又缺乏对当事人主义的体现,这就导致了当事人质证的权利不能得到充分的行使,这是不利于发挥当事人的主动性促成案件真相的查明的。(二)行政诉讼质证主体不确定质证主体指质证行为人,即在庭审过程中有权对证据提出质疑和询问的人。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质证主体这是学界共识,但是对于法官是否属于质证主体却尚存争论,有学者基于法官的审判职权指出法官属于质证主体,有学者基于审判的公正性主张法官不是质证主
    2023-06-06
    185人看过
  • 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设想
    行政诉讼审前程序,是指从提起诉讼直至开庭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指挥和主持下,为开庭审理和解决纠纷而依法采取一系列审前准备行为的诉讼阶段。(1)行政诉讼审前程序是为开庭审理和解决纠纷而进行的一些准备行为,那么题中之义便是效率的价值。另外行政诉讼审前程序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程序诉权的实现。行政管理关系中,行政主体享有较多的权力,二者具有不对等、不平衡的关系。在行政诉讼中,为了实现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地位的一种平衡,有必要给予处于弱者地位的行政相对人以更多的程序保障。行政诉讼的审前程序即可以实现对行政相对人程序权利的保障,具有程序正义的价值。一、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的现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
    2023-06-06
    88人看过
  • 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理由
    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行政公益诉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的需要,行政公益诉讼有可能和必要在我国建立。1.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有宪法依据。我国宪法第二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依法治国,这些都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原则。但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起步比较晚,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一直限制较为严格。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也未规定行政公益诉讼,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为这种侵害与私人利益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则被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公民无法通过司法手段监督行政机关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
    2023-06-06
    419人看过
  • 诉讼代理人概述及特征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被代理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人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权限,称为诉讼代理权。二、民事诉讼代理人的特征诉讼代理人具有以下特征: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
    2023-03-03
    419人看过
  • 我国行政裁决行政诉讼中司法审查完善
    一、当下行政裁决司法审查困境1.行政裁决合理性审查标准缺乏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我国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主要以合法性审查为主,只有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显失公正时才启用合理性审理。合理性审理在我国审判实践中慎少采用。法规而享有的在处理具体事务中行政裁决司法审查中所说的行政合理性审查主要是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当下享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所拥有的准司法权比一般的行政机关拥有的准司法权范围更大,自由裁量权可行使的地方更多,对行政相对人权利影响范围也更广。如果在具体的行政裁决司法审查中,人民法院只单单审查行政裁决的合法性,不将行政自由裁量权纳入司查审查范围之内,这会导致其解决纠纷的局限性,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并不能最终解决民事纠纷,纠纷的解决还是得通过新一轮的行政裁决进行,不利于改变行政主体逃避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的现状。2.
    2023-06-06
    300人看过
  • 我国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与提起的方式相关。如果是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需要在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后的三个月内起诉。如梭是不服复议结果,则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半个月内起诉。(一)直接起诉的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二)对复议及对复议不服的起诉期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限,主要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
    2023-02-18
    43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开庭延期审理怎样延期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
    • 公民怎样进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特征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9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2)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一般诉讼时效为15天;特殊诉讼时效有5天、30天和3个月。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诉讼时效为3个月(即从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3个月内,特殊时效为15日和30日)。(3)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4)有明确的被告,明确指出哪些行政机关侵犯了其合法权益。(5)有具体的诉讼
    • 行政诉讼延期审理法律文书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___国土资复(____)____号 申请人:____ 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____(具体行政行为)____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经审理,本机关认为,由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作出。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机
    • 我国对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依据是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在法院已经公布审理日期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审理,是可以要求延期审理的。那么在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中,民事诉讼当事人能否申请延期审理?下面就来告诉大家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延期审理。 如果当事人临时提出了回避申请,或者是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庭、需要重新调查取证时以及企业应当延期的情形时,是可以申请延期审理的。
    • 2022年我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相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来说,行政诉讼的特点很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特点就是“民告官”,即原告一方记过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管理对象),被告一方永远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并且审理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性,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