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发生哪些情况后可以申请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7:03:23 488 人看过

在开发商交房时,业主需要交纳“住宅维修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但是真要发生房屋漏水、电梯停运等紧急状况,申请“住宅维修金”用于维修的手续十分繁琐,难解燃眉之急。对此,北京市《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昨日正式印发实施,规定六种情况可申请应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种情况包括: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4.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的;

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

应急维修资金也有“双2/3”限制吗?

实施应急维修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无需双2/3以上业主同意(即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但应当事前告知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需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申请、批准或备案、付款。申请材料也大大简化,只需提供已填好的应急维修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表;

2.应急维修工程预算书;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明细表。

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不管怎么办?

维修资金尚未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维修资金已经划转至业主大会专用账户的,由业主委员会向物业所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不愿意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且换届未完成名存实亡或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物业所在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未按规定申请应急维修的,由相关业主向区县建委或房管局物业或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代修申请。

特别紧急情况下资金多久到账?

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决定;情况特别紧急的,应当场同意决定。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业主大会开户银行应在接到区县住建部门同意使用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特别紧急情况下,应在接到同意使用的批复意见之日起24小时内(指工作日)办理支付。按此计算,申请应急维修,可以最快实现48小时资金到账。

物业房管部门不作为怎么办?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行政管理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市住建委专门公布了投诉邮箱bjwyjb@163.com,对群众、企业举报的不按规定履行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职责的行为,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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