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能否参与公司分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23:40 390 人看过

在股东身份得到确认的情况下,股东参与公司分红并不必然以实缴出资为前提,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可按股东人数或其他标准分配公司盈余,以其标准进行盈余分配的公司,不得以股东未认缴出资阻碍其享有盈余分配的权利。

限制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二是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作出限制。如不符合前述条件的,不应对股东权利作出限制。

律师补充: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规定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9: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对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否限制其股东权利?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分取红利的权利,4、剩余财产分配权,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6、增资优先认购权,7、转让出资权,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
    2023-06-09
    442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3、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怎么处理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的义务。那么公司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该如何解决?有哪些解决途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表现为根本未出资、未足额出资和未适当出资(即出资的时间、形式或手续不符合规定)三种形式。在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的救济方式:1.减少资本,取消股权将股东未出资的部分从公司资本中减除,使公司资本与股东的实际出资额一致,取消该股东的股权及股东身份。这种救济方式的采用
    2023-07-02
    430人看过
  • 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如何处理?
    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更改为认缴制,创立公司时无需实际缴纳资金,主要在约定期限内缴纳即可。公司中有多个股东,出资应遵守公司法法规和公司内部约定章程。部分股东违反公司法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其他股东怎么办?可将违约股东告上法庭,以下是法规解读和处理方法:一、法规和解读第二十八条股东的出资义务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解读:本条是对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的规定。出资的履行就是股东将用于出资的财产交付与公司或向公司履行其他给付义务。由不同出资的特点决定,其履行出资的方式也不同。货币出资的履行方式最为简单,只需货币的实际交付即可,即将应出资
    2024-02-01
    131人看过
  • 公司股东能不参与分资吗?
    股东能不参与公司管理。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或者不参与公司的管理,这是股东的权利。但是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影响股东依法享有其他合法的权益,如分红权等权利。一、股东合法权益有哪些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区别公司的最终受益人一般是指股东,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权管理的原则和目标就是要进一步加强股权、股东的管理,避免和杜绝代持、隐形股东,通过穿透的原则识别出最终受益人,要求其真正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三、最新股权转让
    2023-06-26
    213人看过
  • 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显名股东是否担责
    需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补充: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5-06
    342人看过
  • 未出资股东能否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履行出资义务
    一、未出资股东能否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履行出资义务1、不能。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九条二、如何确定股东的出资时间采用实缴资本制时,公司设立时股东即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后来采用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相结合的折中态度,公司设立时应出资到位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为后续注册资本的到位时间规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长期限。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此外,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时间还有两层实务价值:一是到期股东负有向公司缴足当
    2023-05-06
    451人看过
  •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一、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公司及其他股东可行使哪些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
    2023-03-27
    406人看过
  • 公司债务股东能否履行
    公司债务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予承担的。依照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公司起诉股东可能会被牵连吗在一般情形下,起诉公司,股东不会受牵连。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那么需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出事追究法人还是实际老板公司责任一般由公司独立承担,除非股东滥用权力造成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下,股东应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
    2023-03-04
    212人看过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会自动丧失股东资格吗
    不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限制股东权利、解除股东资格属公司自治范畴,对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未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不会自动丧失股东资格。律师补充:股东资格是享有股权的前提,只有成为股东,只有具备股东资格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成为股东。成为股东之后我才可以成为公司股权的所有人。要想取得相应的股权,必须先拥有股
    2023-05-06
    128人看过
  •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是否涉及法律风险
    一、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是否涉及法律风险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是涉及法律风险,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所涉及的责任形式来确定,具体如下:1.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不仅需要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还要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2.行政责任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3.刑事责任的承担:目前我国刑法在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方面规定了两条罪名,一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二是虚假出资、抽逃资本罪。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涉嫌这两种罪名,具体按照量刑标准处罚。二、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
    2023-07-17
    122人看过
  • 怎么成为公司股东参与分红
    一、怎么成为公司股东参与分红1、首要前提在于,公司应拥有可供分配的利润资源。2、公司的股东大会需就公司的分红事宜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策。在公司具备可供分配的利润这一基本条件之下,是否进行分红以及如何实施分红,还需要经过公司内部有权作出决定的机构,也就是公司的股东大会,来制定并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决策。3、若公司已经通过了分红的决议,但是却未能按照决议内容执行,那么股东们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履行有效的决议,并及时地将红利分配给各个股东。《公司法》第75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此种情况下,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怎么成为监护人,法
    2024-07-28
    428人看过
  • 《公司法》条文释义: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和出资违约
    法条内容: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是设立公司的前提条件,也是股东的法定义务。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应当将认缴的货币资金在公司设立登记前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代为保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股东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具体是:股东交付实物出资,属于动产的,应当移交实物;属于不动产的,应当办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的登记手续;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当向公司提交该项知识产权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权属文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股东未全额出资是否影响其分红权?
    未足额出资股东有分红权力,但是不能按照应缴比例分红。股东出资不足的,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解除程序个案审理难题日益累积,回旋余地就会日益狭窄。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解除,如何做到程序正当性,是诸多难题中之一。(一)认定股东是否出资新颁布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说明出资额不必在注册时就全部缴清,可以分期缴纳。新颁布的《公司法》取消前《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登记机关淡出对股东出资的认定。沿用前《公司法》所述,新颁布的《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由公司盖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应当将
    2023-07-06
    274人看过
  • 作为干股股东需要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吗
    网友提问:甲找到我爸发起设立有限公司,甲利用我爸的社会资源和管理能力为其创办公司,同时给我爸10%的干股,并做了工商登记。但甲在公司验资后3天,就抽逃了全部资金,我爸并不知情,也未同意。后续又要求我爸无偿转让股份给他,他成了独资。现在公司破产,债权人要求我爸作为发起人补缴出资,这样合法吗?怎么办?律师回答:分几步进行:第一,在工商局登记的公司设立合同中,你爸爸的签字和身份证复印件是否是真实的,公司成立且你父亲作为股东是否是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签字、身份信息都是伪造的或者你父亲受了胁迫,立刻报案且起诉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即可免除你父亲的责任。如果你父亲默认了且甲没有胁迫,你父亲就是合法的股东。继续,第二,公司成立时的出资阶段你父亲没有出资且甲代替你父亲出资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验资然后抽逃资金的,你父亲对于他的10%出资需负责,然后如果找到甲后可以要求甲退还你父亲的10%出资。第四,无偿转让
    2023-06-09
    42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时,公司能否追讨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6
      隐名股东出资义务未履行时,公司能追讨。出资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不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而言,股东出资形成的资本是其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条件,是生产经营活动基础。对股东而言,资本是其权益体现方式。对债权人而言,资本是债务清偿保证。
    •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可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5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法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原股东不能否免除补足出资义务,受让人仅
    • 参与公司事务是否影响股东分红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7
      股东对公司投资后就取得公司的股权,而有些股东会参加公司实际经营的,会在公司中担任一定的职务,而有些股东只是进行投资,不参与公司经营的,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投资后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是不影响股东分红的,股东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 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有义务分红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8
      未尽出资义务能享受股东待遇,当受到一定的限制。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