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异地治疗怎样申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20:01:05 258 人看过

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且有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异地就医:

1、工伤职工长驻异地工作。

2、工伤职工长期居住异地(含一级至四级工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

需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经事先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相应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在办理本单位参保人个人业务时只需出示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工伤职工申请异地就医需提供的资料

a)申请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b)工伤认定资料,如《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复印件(原件查验)。

c)《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

d)不同情形的专项资料:

1、1-4级工残人员长期异地居住原因办理的业务,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原件查验)。

2、1-4级工残人员长期异地居住原因办理的业务,居住地为非户籍所在地,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3、属长期异地工作原因办理的业务,在用人单位异地分支机构工作的,提供该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查验)。

4、属长期异地工作原因办理的业务,用人单位为非劳务派遣性质,但未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的,提供用人单位项目(施工)合同、有关购置或租赁柜台或房屋的证明(如租柜协议、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及书面情况说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5、属长期异地工作原因办理的业务,用人单位为非劳务派遣性质,异地工作地点变动频繁或无固定异地工作点(如驻外施工、航海等)的,需提供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立项文件、驻外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6、属长期异地工作原因办理的业务,用人单位属劳务派遣性质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及被派遣人员名单,用工单位出具的异地项目合同、用工协议及驻外岗位及人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工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7、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还需提供用人单位委托该机构代理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业务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查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如何在治疗期间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不受职工医疗期间待遇的影响。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疾病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如何按照企业职工患工伤的医疗期规定规定工伤医疗期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
    2023-05-07
    158人看过
  • 还在治疗期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治疗的,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三十日内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医疗期的期
    2023-04-29
    110人看过
  • 如何申请异地工伤鉴定
    异地申请工伤鉴定,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自己不能自行选择认定工伤的地点,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同,用人单位很可能因为这种过错而获利。一、如何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赔偿流程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2、经过治疗期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用人单位于每月15日前按照待遇支付项目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5、经办机构开具《工伤参保人员医疗资料收据》作为领取待遇的凭证。二、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以下七步:1、工伤报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
    2023-02-19
    283人看过
  • 工伤申请异地就医流程
    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到异地工伤治疗。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直辖市)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一年可变更二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该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即可到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
    2023-06-18
    153人看过
  • 劳动者经工伤治疗后可申请工伤康复
    劳动者经工伤治疗后可以申请工伤康复工伤康复对象与程序工伤康复是指利用医疗技术、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心理治疗等方法,使伤残职工恢复或部分恢复肢体、器官和智能的康复过程。工伤康复的对象是:因工伤(含职业病,下同)致残或造成身体功能障碍,经确认需进行工伤康复(含康复检查、康复辅助器具装配、职业病肺部灌洗等)的工伤职工。有工伤康复需求的,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向所在市(州)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鉴定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医疗卫生专家评审或进行医学鉴定,提出是否需要工伤康复,并确定工伤康复期。经确认需进行工伤康复的,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康复定点机构手续。申请工伤康复需带6项材料申请工伤康复应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康复的书面申请;2.工伤认定决定书;3.近期有效医疗资料;4.患职业病的有效诊断书或鉴定书;5.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张)、个人和单位详细地(住)址
    2023-06-14
    304人看过
  • 广州工伤职工怎样申请工伤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劳社厅〔2004〕6号)等有关规定,申办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核销手续如下:一、工伤医疗费用核销范围:以下各种发生在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一)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二)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三)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二、工伤医疗费用申报方法在市
    2023-05-30
    101人看过
  • 申请司法鉴定后续治疗费怎样申请
    所谓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证明,受害人即使已经出院,但并非出院就等于“完全治愈”,很多受害者确需在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后进行二次手术的。同时,又因其仅一年的法定诉讼时效,受害者会处于索赔的两难境地。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如果有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当事人可以一并起诉,现在交通事故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费、需要的陪侍人员数量、甚至出院后还需要恢复休息多少天都可以出鉴定意见的(需要先做出伤残等级鉴定)。对司法鉴定不服怎样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申请鉴定的复议,但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复议后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
    2023-08-05
    117人看过
  • 工伤鉴定能否在异地申请
    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鉴定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3-08-01
    183人看过
  •  能否在异地申请工伤鉴定?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跨地区工伤评估的规定。如果在参保地加入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将按照参保地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那么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将按照生产经营地的标准进行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跨地区工伤评估:如果在参保地加入了工伤保险,那么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将按照参保地的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那么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时,将按照生产经营地的标准进行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跨地区工伤如何评估?跨地区工伤如何评估是一个涉及劳动法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
    2023-08-20
    336人看过
  • 异地申请工伤鉴定行不行
    异地申请工伤,应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2、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原则是以统筹地优先原则。这样的制度安排是与我国当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相吻合的。目前,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属地管理,以中心城市或者地级市为主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无论是用人单位缴费的标准调整,还是工伤职工的待遇享受,都要根据统筹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因此,就导致固定的统筹地与流动性工作之间产生矛盾,农民工发生异地工伤难以有效救治。原劳动部曾经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2023-06-14
    15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申请吗?
    我们大家都知道要是我们在工作中受了一定程度的伤那么就可以称之为工伤,我们国家对于工伤的人规定的是要有补偿标准的。对于工伤有些人可能去别的地方进行治疗,那么这个时候申请工伤是可以吗?工伤认定可以异地申请吗?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1.申请工伤认定必须要去工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023-04-28
    181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含治疗期间吗
    包含的,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3-04-15
    255人看过
  • 可以在异地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吗
    工伤不能异地评级,因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由实际劳动地点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工伤鉴定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鉴定结
    2023-04-06
    347人看过
  • 怎样申请办理异地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诉讼离婚的可以办理异地离婚,登记离婚不能异地办理,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感情破裂怎样办理异地离婚1、异地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
    2023-07-11
    1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工伤复发怎样申请治疗?谢X帮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5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
    • 申请工伤复发治疗程序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旧伤复发需要住院治疗的,先到治疗工伤的协议医疗机构,由医生填写工伤职工住院申报表,到医院医保办签字盖章后,到社保局工伤科审批,符合规定标准的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 工伤申报之前的治疗费怎么申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8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还在治疗期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1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应否申请治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0
      工伤人员在工伤医疗期终结之后,仍在原受伤单位工作,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治疗待遇、伤残辅助工具、停工留薪和生活护理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