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伤情鉴定在哪里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5 15:24:05 160 人看过

一、第二次伤情鉴定在哪里做

1.第二次伤情鉴定通常也是在原鉴定机构或者由案件主办方指定的其他专业鉴定机构进行。

2.如果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3.重新鉴定的程序通常由原鉴定机构进行,或者由公安机关另行指派或聘请其他鉴定人进行。

二、伤情鉴定的基本过程

1.伤情鉴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它旨在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包括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以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

2.鉴定过程通常由专业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3.鉴定结果将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4.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会根据伤者的伤情和相关医学知识,结合临床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对伤者的伤情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估。

5.鉴定人还会考虑伤者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以及伤害发生的背景、原因和经过,综合判断伤者的伤情程度。

三、何时需再次伤情鉴定

在人身伤害案件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再次伤情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初次鉴定未能准确判断伤害程度,需要进一步确认的;

2.被侵害人对初次鉴定结果有异议,提出合理理由并申请重新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4.其他需要进行再次鉴定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6: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第二次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一、第二次伤情鉴定需要什么手续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二、重新鉴定的情形有哪些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如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而直接决定的重新鉴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
    2023-06-06
    379人看过
  • 在哪里起诉第二次离婚
    1、第二,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1。从级管辖权的角度来看,离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在当地有重大影响或者其他情形的离婚案件,如果一方是当地党和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被起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者不便的,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于一般管辖“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即“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被告住所与其惯常住所不一致的,由“惯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超过一年)。p>(1)概况军事婚姻诉讼:一、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夫妻一方为军人、军人的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是文职军人即军队文职干部,非军人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七种情况:(1
    2023-05-07
    96人看过
  • 鉴定工伤一般在哪里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鉴定工伤所需材料(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四)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
    2023-02-26
    138人看过
  • 法医鉴定可以做第二次吗
    一、法医鉴定可以做第二次吗可以做第二鉴定。首次鉴定后,委托人或其他诉讼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的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二、做法医鉴定几天出结果1、凡是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评定依据的,原则上在3个月以内进行。2、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2、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三、申请法医鉴定程序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
    2023-06-06
    1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第二次吗
    一、交通事故能做第二次伤残鉴定吗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十级,每一级别的规定是不同的。如,一级伤残: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2、颈部及胸部损伤: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心肺联合移植术后;肺移
    2023-03-26
    153人看过
  • 第一次鉴定轻伤第二次还能变吗
    一、第一次鉴定轻伤第二次还能变吗有可能的,鉴定意见不一的原因可能有以下情况: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医在其中一次鉴定错了。伤势恶化,导致第二次鉴定更严重。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4.2.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4.2.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4.2.3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三、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时间要多久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
    2023-06-06
    353人看过
  • 打架在哪做伤情鉴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打架在哪做伤情鉴定打架在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一般就近进行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二、不做伤情鉴定的后果不做伤情鉴定的后果是无法评定伤残等级或程度,侵害人不能进行相应的准确的赔偿;并且公安机关无法判定给予治安处罚的轻重程度以及不能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轻伤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三、打架伤情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打架后伤情鉴定结果一般可立即出来。《人体损伤程度鉴
    2023-05-05
    61人看过
  • 伤残鉴定是第一次手术鉴定还是第二次手术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事故伤残鉴定书,鉴定机构会寄给法院,法院再通知当事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
    2023-03-30
    161人看过
  • 第一次司法伤情鉴定赔偿后第二次手术怎么算
    一、第一次司法伤情鉴定赔偿后第二次手术怎么算关于确立医疗费用计付截止期限的标准,通常是为审判辩论自一审法庭结束之时起算。然而,对于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亦即疗程持续过程中所耗费的开支,其中便涵盖二次手术所涉费用。为确保公平与合理,我们需遵循以下原则: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时,如遇有损伤已经经过治疗且体征得以牢固稳定但留下了功能受损需要再度诊疗的情况;或者损伤病况并未完全康复,未来医疗康复所需之费用明确、可以估算的二次手术费用,则应给予充分赔偿;至于那些未来治疗费用难以确定的情况,当事人日后可另行提起诉讼寻求解决。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二次手术费用赔偿问题常常较为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
    2024-07-04
    84人看过
  • 第二次受伤鉴定困难吗?
    一、第二次受伤鉴定困难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二、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比如:2、《山东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
    2023-06-06
    255人看过
  • 第二次鉴定伤残要多久
    一、第二次鉴定伤残要多久有时间限制。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应当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最长不超过90日。二、伤残鉴定怎么做首先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因现在法医学鉴定已经市场化,所以应选择在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避免到法院后因鉴定资质问题导致鉴定结果不被法院认可。其次,鉴定机构选择后就是委托鉴定的问题,因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如果在人民法院诉讼阶段可由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如果委托律师代理赔偿的也可以由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双方调解的还可由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委托。第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
    2023-04-26
    462人看过
  • 伤残鉴定在哪里做,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伤残鉴定在哪里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二、做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
    2024-01-16
    280人看过
  • 伤情鉴定有二次吗
    司法鉴定机构
    一、伤情鉴定有二次吗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伤情鉴定。二、伤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一)依据我国司法鉴定通则的规定,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的,就需要出具鉴定委托书、被鉴定人的病历等材料。《司法鉴定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二)做伤残鉴定需要准备材料如下:1、入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三、打架做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
    2023-06-06
    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二次伤残鉴定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做二次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也就是是两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再做鉴定。一是你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再次鉴定,这是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的15日内申请。如果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的不一致,那么应该以再次鉴定的结论为准。第二是在初次鉴定满一年之后,你认为伤情变化了,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如果复查鉴定与上次的结论不一致,也不能否定上次的结论,只能说明你的伤情与当时相比发生的变化。复查鉴定是没有次数限制的,理论上说,你可以每年申请做一次。当然如果鉴定结果无变化,鉴定费得你自己出
    2023-06-06
    2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里能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9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
    • 第二次打架该怎样做伤情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8
      《伤情鉴定》的条件是治疗终结,或者手术治疗终结,仅剩康复疗养的情形。 无论是普通的打架(治安)纠纷或者刑事伤害案件,《治安处罚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没有赋予公安机关强制行为人支付医疗费的权力。 《伤情鉴定》由公安机关调取鉴定所需的资料,你不必担心;《伤残评定》不是公安机关的法定义务,需要你自行解决,而且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在当地委托律师代理。 所以综合来说,在适合进行的额情况下进行上次那坚
    • 工伤认定书在哪里拿,我们是第二次鉴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5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
    • 不服工伤鉴定哪些情况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4
      工伤二次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
    • 鉴定工伤伤残在哪里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2
      申请伤残鉴定,向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