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法院已经宣判,判决了的案件,原告不可以撤诉。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按实际情况,由于案件已经判决,原告无法申请撤诉,如果原告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也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一、撤诉处理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民事诉讼撤诉后起诉的,法院一般受理。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一般不受理。但也有例外,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
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
1、公诉案件:
人民检察院在宣布判决前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允许的裁定。
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诉讼后,除证据不足外,应当告知同一事实。
上述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之所以有如此不同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受理,刑事诉讼一般不受理),是因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相当大的处分权。
在行政诉讼中。
1、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审理案件。
2、原告未按规定期限预付案件受理费,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未经批准申请的,自动撤诉。原告在撤诉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付问题。
二、行政诉讼撤诉裁定可以上诉吗?
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否可以上诉问题,现分析如下:1、行政诉讼中的撤诉,是指原告或上诉人、再审申请人自立案起至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前,向法院撤回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行为。2、根据撤诉所处的审级不同,撤诉可分为撤回起诉、撤回上诉、撤回再审申请三类;按撤诉是否由当事人提出,又可将撤诉分为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类。3、一审的行政撤诉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无论是原告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其直接的法律后果都是导致诉讼程序的终结。综上所述,行政诉讼撤诉裁定是不能上诉的。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原告可以申请再审。
三、民诉原告怎样撤诉
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撤诉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通知人民法院撤回民事诉讼要求。
申请撤诉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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