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否有规定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9 05:07:38 232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的赔偿时间是否有规定限制

拆迁补偿有时效。拆迁补偿的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提起拆迁补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拆迁补偿金额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的金额包括: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怎样应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子被拆了,补偿不合理处理方法如下: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拆迁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七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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